是一般人,状态调整得很快。”
我朝他笑,“是,薛医生煞费苦心想叫我崩溃,我要真崩溃了,不就中了薛医生的计么。”
外面下着雨,薛麓一手撑起大黑伞,一手揽住我的肩膀把我护在怀里,车子就停在楼下,他替我拉开车门送我坐到车里。我记得曾听见人说过,婚礼的时候下雨,这婚姻注定波折不断,不会幸福。
他们的婚礼是三天以后,不知道天气会不会好转。我心里很矛盾,一面希望着程公子过得好,可一面又并不愿意他和徐夙颜冰释前嫌和和美美。
我脚上黑色缎面高跟鞋刚才踩在湿漉漉的地面上,已经雨水浸透,还沾上了零星的泥点。但泥水很快都渗进鞋面里,其实也不大看得出来。这是程公子给我买的鞋子,他很喜欢买缎面的质地。这黑色的缎面,就像是我注定的人生,吞噬了所有的磨难和苦楚,最终都必须了无痕迹。
因为雨下得太大,雨刷不停地刷依然视线模糊,薛麓没有马上发动车子。他偏头看着我,“婚礼的时候我也会陪着你一起去,你必须去。有些事情你必须明白,不是你逃避,就能避免事情发生的。既然没有办法避免,不如抬起头去迎接。”
程公子订婚的那一天,是薛麓陪着我,现在他要结婚,还是薛麓陪在我身边。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看着窗户上凝结起一层氤氲的雾气。
“从你出现在他身边的时候,你就知道,他有前妻,有很复杂的过去。他容忍了你忽然的出现,容忍了这个意外出现在他生活中,已经是最大限度的让步。”
我默然。
“你在这里,并不来寻找爱情的,你应该记得自己的目的,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用手捂住脸,深吸了一口气,声音沙哑,“不要说了,薛医生……谢谢你。”
程公子和徐夙颜婚礼的那一天并没有下雨,天气只是阴沉,阴沉得像我的阑珊心绪。我挽着薛麓的胳膊出现在徐家的大厅里。薛麓说得对,我必须去面对,才知道我能够承受得起这一切的痛楚。
程公子依然是一身黑色西装,似乎根本没有为着结婚刻意打扮过,除了胸前别了一朵小小的胸花表示了一下新郎官的身份,几乎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而徐夙颜穿的是一件香槟色的鱼尾婚纱,勾勒得身材玲珑有致,很美丽。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这算是二婚了,本应该穿粉色婚纱才对。可结婚的对象还是原来的人,所以取了折衷的办法,既不穿白色,也没有穿粉色。
那天我穿的是薛麓替我挑选的浅蓝色礼服裙,踩了一双白色绣流云纹的缎面高跟鞋,看起来安静而雅致。我走进大厅的时候,几乎所有认得我的人都愣了一瞬,看向我的目光意味深长。
也许,没有人想到,在这场感情追逐中的失败者孟遥,居然还敢这样明目张胆地挽着别人的胳膊来参加情郎的婚礼。
我朝着目瞪口呆的徐夙颜微笑,但是避开了程公子探究的目光。
那天徐老爷子并没有全程出场,仅仅是在把新娘的手交到新郎手中的时候坐着轮椅露了个面,他甚至没有说话,就很快被护理人员推着进去了。我眯着眼睛盯着那个苍老的背影,从他身上已经看出了死亡的腐朽气息。
如果我没猜错,正是因为老爷子的病情已经很沉重,病入膏肓,程公子才会答应在这个时候和徐夙颜正式复婚的。
即使他这一场婚姻有着明确的目的,我依然如鲠在喉。我可以察觉到他的目光频繁而短暂地落在我的身上,可是隔着人群,我离他那样遥远。镁光灯明亮地照在他身上,有许多的记者来替他拍照,他揽着徐夙颜的腰对镜头微笑,脸上的面具厚到连我都分辨不出真假,满脸天作之合的满足。
新郎新娘向诸多的宾客敬酒,可是我躲开了。我一点都不想戴着厚重的面具站在他们面前,还要口是心非地说一句“百年好合”。
我坐在大厅角落的沙发里,灯光照不到我身上的时候,我脸上微笑的面具倏然隐去。强颜欢笑很累,很痛。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杜松子酒,忽然有一点喜欢那种芬芳的味道。喝一口,才知道其实是很烈的酒,酒精似刀子一样从口腔一直灼热到胃里,却莫名地让我心头好过了一点。
宾主尽相欢,我尽管用尽全身的力气撑着自己的躯壳来面对,可我知道,今天我始终都是一个多余的人。我的笑容看起来很坚强,可是我的心里,早已溃不成军。
程公子,如果当初我是真的准确地找到了龙三爷的车子,也许我就不会遇见你,也就不会这么难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