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放学后,十三中教学楼楼顶。
李谦略显生涩地拨动吉他,努力地寻找《爱不爱我》的感觉。
这首《爱不爱你》不是他上一世所熟知的那首《爱不爱我》,而且它根本就不是摇滚,只是一首普通的流行情歌,按照路边音像店的播放频率来看,今年应该挺火的。
歌写的挺好,歌词中上,旋律上乘,在当下这个时代来讲,它有着一切该火的资质,更不要提还是著名歌手黄玉清的歌了。
虽然生疏,但按照自己重新编曲过的和弦练习上几遍,也就逐渐熟练起来。
当然,他知道,光是熟悉是不行的,要把它拿来做为自己的表演歌曲,就必须练到极其熟练,至少是信手拈来才行。
而《爱不爱我》才只是一个开始。
在把手里的磁带都认真地听过几遍之后,李谦从中选出了一些自己能唱、也应该能唱好的歌出来,不多,目前大概只有十几首的样子。然后,他逐一进行了吉他编曲,并且准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把它们都练熟。
而接下来,他还准备扩大听歌选歌的范围,再慢慢的选一些歌加入填充进来,最终形成总数量大概二十到三十首的自己的曲库。
到那个时候,他才可以谈及去找地方做驻唱歌手。
毫无疑问,这不是一件可以急于求成的事情。
因为……歌不好选。
上一世那些熟悉的歌,包括他自己写的那些歌,他并不准备在这个时期拿出来,预防抄袭是一个,最主要的是,他知道,一些重点酒吧,目前没有乐队、没有名气的自己根本没可能进得去,偏偏他自己目前也并没有组建乐队的打算。所以,他将来只能选择一些偏下游的酒吧,和一些中档的餐厅去表演,而如果是在这些地方表演的话,唱一些大家都耳熟能详的歌,是必须的要求。
当然,熟悉的歌,必须唱出一点新意就是了。
可问题是,要在这个世界的那些歌曲里选择出符合自己胃口、自己又能把握得住的歌,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根据这些天逐步深入的了解,李谦已经大概明白了当下国内音乐市场的现状。
因为这个时空的改革开放比李谦曾经历过的那个时空要早了许多,所以,国内的音乐市场也就生出了许多变化。
在目前来看,国内的音乐市场上占据主流的已经不是早些年的民歌和戏曲唱段,就连摇滚的地位,也已经下降了许多。流行情歌、校园民谣、个人情怀、甜歌,包括电子乐等等细分类别,都已经出现了自己的代表人物和代表作,它们和民族民歌、戏曲唱片、摇滚一样,都开始繁荣起来,甚至连一些R&B曲风的都已经开始出现。
可以说,整个市场正在一步步走向百花齐放。
从这一点来看,这个时空的国内音乐比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个时空的1995年的国内音乐,要发达了不少。【爱去小说网www.aiquxs.com】
可问题也出在这里……这毕竟是1995年。
时代在进步,音乐也是在进步的。
真正能够红极一时,还能在此后数十年一直被传唱、被喜爱的歌,其实并不多。放到李谦曾经历的上一世来说,包括宝岛和香江的音乐在内,整个华语音乐圈的作品加在一起,真正到了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还仍旧被认为经典的歌曲,能有多少?而它们又是多少年的多少首歌曲中大浪淘沙而得来的?
又有多少歌,是当年曾经红透大江南北、自己也无比喜爱,但几年、十几年之后再听,却第一反应就是:这歌真土、真落伍!
所以,在经历过上一世那更加成熟、风格也更加多样化的音乐发展的熏陶之后,对于当下很多颇受当下这个年代的听众喜爱的歌曲,李谦却总是找不到喜欢的感觉。
甚至,李谦已经准备回头找王靖露要一份歌单了。
或许她能推荐一些不错的歌?
人家姐妹俩可是专业的耶!
一口气把《爱不爱我》练了六七遍,初步找到了一些感觉,李谦这才停下喝了口水,歇息片刻,然后,他就翻开了自己“演草本”的下一页。
…………
放学后,齐洁照例留在了办公室没走。
打开笔记本上网找到昨天根本没看下去的那本书,她正准备看,却突然就听到一阵熟悉的吉他声响了起来。
是的,隔了几层楼的距离,那吉他声传到办公室里的时候,声音真的已经很小,飘飘渺渺的,如果不是因为环境极为安静,如果不是留心,甚至有可能会听不到。但齐洁却是第一时间就听到了——那只是一个简单的拨弦,甚至未成曲调!
呼啦一下,她一脸惊喜地站起来。
完全没有丝毫的犹豫,她“啪”的一声合上笔记本,迈步就出了门。
仍旧是老地方,她掏出手帕擦了擦台阶,小心地坐下。
坐下之后,她却又有点想笑。
“这是怎么了?”她问自己,“好像一天听不见他唱歌,就觉得这一天缺了很大一块似的!听见一点动静就高兴得了不得,赶紧巴巴地跑过来听……”
想着想着,她就忍不住在心里打趣自己,“大概过去那些大家闺秀啊、夫人太太们,也就是这个享受了?专人、面对面的唱!这比听磁带、听CD可高级多了!就是人家唱的人还不知道多了个人在偷听……”
今天楼顶的吉他弹得略有些乱、有些生涩,而且是连着弹了足足七八分钟的吉他,然后才开始有唱歌声切进来,只听了几句,齐洁就辨认出来,是《爱不爱我》。
对于已经习惯每天坐到这里来听半个小时歌、而且已经前后听了至少十几次的齐洁来说,居然听到一首自己熟悉的歌,她竟是突然有点小激动的感觉——要知道,在此之前她已经听楼上人唱了不下三十首歌了,却居然没有一首是自己听过的,这让她几乎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被这个时代给淘汰了。
但是,这种激动,只维持了短短一两分钟。
不可否认,虽然听上去他应该真的只是在练习,对歌、对吉他的和弦,都显得略有些陌生,总之给听者的感觉就是不太流畅,但他仍然唱的很好听。
齐洁不懂音乐,但她觉得楼上人的嗓子应该算是很好,而且他很会用自己的嗓子,高音、低音、真假音,全都是浑不费力,完全是一副游刃有余的架势。而且听他唱歌时,你很容易就能感觉到他对歌曲、对每一个音符所注入的那种恰如其分的感情。
他的嗓音,和他的感情、他的诠释加在一起,让他的歌很动听。
尽管珠玉在前,黄玉清的原唱已经很好,但听他唱,仍然会觉得很好听。
或者说,是别有一番风味。
但是,也仅此而已了。
齐洁早已习惯每天都听到完全不同的、而且是从未听过的歌了。尤其是,那些歌还都是那么的好听!现在突然换了自己熟悉的,新鲜劲儿一过,莫名的就有些不满!
而且,一首《爱不爱我》,他一唱就是七八遍!
反复的练习!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只是在“偷听”,这时候齐洁几乎忍不住想要对楼上人喊一嗓子,“喂,换歌啦,换歌啦!我要听你以前唱的那些歌!”
或者是——“退票!”
脑中想到这些,齐洁自己先就忍不住想要大声的笑出声来。
紧紧地捂住嘴巴,她好悬才把自己的笑声憋回去,却仍是让那股笑意给憋红了脸。
每次在听他唱歌的时候,齐洁总觉得自己好像突然就年轻了,突然就回到了那些无忧无虑的青春岁月——尽管事实上现在她也还青春着呢!
止住笑意,她老实地坐在原地,抬手支颐,耐心地期待着楼上人的下一首歌。
终于,楼上人真的换歌了,但这一次,是……《我爱你,故乡》。
又是一首听过的、而且还是很熟悉的歌!
“真没意思啊今天!”
已经被养刁了胃口的齐洁对此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内心不太能够接受。
当然,他唱的依然很好听,跟原唱相比,节奏有一定变化,显得都不太像民歌了,似乎还有一种很奇怪但很有意思的旋律加入进来,让整首歌突然面目大变、充满了趣味。
总之,很新奇。
以至于新奇到让齐洁心里忍不住生出“原来这首歌还可以这么唱”的想法。
也正是这种新奇的感觉,让她很耐心地听他连续唱了三遍。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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