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焰。
一时之间,下方惨叫连连,炸药包发轰鸣声不绝于耳。
王端皱着眉头看着这一切,心生退意,但是眼看还有一大部分冲破了爆炸的场地,即将冲到城门口,若是此刻鸣金收兵,这一切都将功亏一篑。
更何况现在已经出兵,他等于是坐实了谋反的罪名,即使此刻逃离,能逃到哪去?
率土之滨,莫非王土。不出大唐,终究要落在李世民的手里,此刻还不如拼一把,万一将攻陷了长安城呢?
林雨眼看已经有几百名士兵冲到了城门前,他缓慢的抬手,心中倒数,
“三,二,一,开火!”
嗖!
四道火焰长舌喷薄而出,从城头斜向城下,四五十米的火舌肆虐在大地之上。
炽热的火焰灼烧着下方的士兵,即使有兵甲护身,在这高温之下,也要化成一捧飞灰。
明亮的火焰将东城门外照如白昼,烈火肆虐之下,没有一个能存活下来。
看到这一幕的程咬金,尉迟敬德两名老将都被震惊了,俩人也忘了手里的激光棒,长大了嘴巴看着霸气无匹的火焰喷射器。
“乖乖,怪不得被称为火魔,真如魔鬼一般,太可怕了吧?”
程咬金情不自禁的说道。
尉迟敬德也是不住的感叹,
“简直是守城利器,有了它才是真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苏烈手里掌控着火焰喷射器,心中的惊讶难以言喻,他万万没想到世上竟然还有如此神器。
要是一个军营里配备一百个这样的东西,那绝对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天下还有哪个军队能够地挡的住这样的火焰?
连他穿上防护服都感觉烤的慌,更别说正面火焰的人了,只要沾染一点,片刻后就化为一滩焦炭。
至此,城楼上的人才更加的敬畏林雨,如果不是后者,他们这辈子可能都想不到仗还能这样打。
不到二十个人守一座城,对方四五万人攻城呢个,还守的如此严密,这在以前绝对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毕竟人力有尽时,任凭你武功再高,也难以在万军之中存活下来。
但林雨给他们带到了战争新的高度。
眼看冲进前来的人越来越多,林雨干脆放下SVD,端起M60,支起三脚架,搭上弹链,旁边放了两箱的子弹,约有两千发,足够挥霍了。
机枪开火,橙黄色的火舌极速喷吐,无数的子弹倾斜而下,蛋壳不住的从枪膛往外蹦,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林雨双手握枪,身上的肌肉在强大的后坐力之下不住的抖动,即便如此还差一点控制不住。
飞速行驶的子弹射入士兵的躯体。
哒哒哒!
不绝于耳的枪声听的人耳道发麻,犹如倾盆大雨的子弹在下方士兵的身上爆开血花。
有倒霉的被连射七八发子弹,整个人都被打成了马蜂窝,身上的窟窿让人毛骨悚然。
地面上散落着无数的残肢断体,大部分都是机枪的“功劳”。
王端见到这一幕,是彻底的害怕了,眼看都这么久了,连一个人都没有冲进城去,反而死了上万人,这哪是打仗,简直就是单方面屠杀,而且还是被那几个人屠杀。”
此等情形若是以前有人跟他说,他绝对会嗤之以鼻,世上哪有那么牛逼的人?大家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凭啥有人就能以一当千?
可是此刻当他真真正正的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他才相信,原来以前的自己真的是井底之蛙,目光短浅。这世界上有能之士绝不在少数。
他心生退意,眼看将士们惨重,就算是从尸山血海里打拼出来的王端都于心不忍,要真是奋力杀敌也行啊,偏偏现在连敌人的皮都没碰掉一块,着实让人憋屈。
“鸣金收兵!”
王端不甘心的抬手一挥,负责擂鼓的士兵当即停下来,正要鸣金之时,王端忽然大叫,
“慢!”
他双目凝望着前方,眉头稍稍舒展,脸上逐渐浮现出笑容,片刻之后,再次下令,“擂鼓,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