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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对牛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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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秋摇了摇头,“没什么!”说完后就站了起来,“我回房间去了,等一下小黄蓉醒了,如果闹着找我的话,你让她来我房间跟我睡!”

    看着叶秋逃也似的溜回房间,伊丽莎一双眼睛里透露出来的是欣喜和酸楚交织的复杂情感。

    几乎每天朝夕相处,她看得出叶秋的心思,她敢断定,叶秋也懂她的心思,只是两个人之间,隔着一个黄楚,还有他的家庭,而偏偏叶秋又是一个家庭观念很重的人,这一点从他对待家人的态度,对待父母亲和岳父岳母的孝顺就看得出来。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曰曰与君好。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伊丽莎用着很标准的中文念出了这一首无名古诗,这是她在阅读一本中文书的时候看到的,印象很深刻,因为她这些年来在叶秋和黄楚的感染下,也对中国文化产生了很浓烈的兴趣,学了中文不说,还喜欢看中文书。

    而一直以来,她都觉得,这首诗真的很像是在写她。

    念完了诗,她又笑了一笑,她是一个很坚强,甚至有点骄傲的女人,她怎么也不可能去做出伤害到自己最好朋友的事情,更别说是去拆散好朋友的家庭。

    所以,有的时候付出了爱情,却不一定要强求承诺和回报,这才是真爱!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利物浦丢了欧冠的关系,弗格森这个老家伙心情特别好。

    叶秋一回到伦敦,第二天他就打电话过来,说要南下请叶秋喝酒,结果当天傍晚就屁颠屁颠的跑到叶秋家里,而对于这样的稀罕客,叶秋出门迎接。

    弗格森的孙辈都已经比叶秋的孩子要大了,可真没看出来,这老家伙还挺细心的,到了叶秋家里还专程带了两份礼物,送给两个孩子,这让一旁的叶秋有点目瞪口呆。

    有道是,无事献殷勤,非歼即盗。

    不过这一次叶秋真误会他了,弗格森手里头提着三瓶葡萄酒,看起来就跟他的心肝宝贝一样,然后毫不客气的说,自己今晚这一顿要尝尝叶太太的手艺,因为当初叶秋在切尔西的时候,就有不少媒体披露,黄楚厨艺精湛,而到了托特纳姆热刺,也有不少球员夸了一把黄楚。

    稀罕客人来了,黄楚当然是义不容辞,亲自下厨,而且为了跟弗格森手中的红酒搭配,专门做了牛排,只是味道比较丰富一些,这也是中国菜肴的一个特色。

    这老家伙看起来也是一个吃货,一闻到肉香,就夸了叶太太一把,然后督促着叶秋打电话给温格,还真被叶秋给猜中了,这老小子一方面是来兑现承诺,另一方面是要在温格面前显摆一把,谁让阿森纳本赛季两手空空?

    “六一年份的帕图斯!”弗格森很是骄傲自得的拿出自己带来的红酒,放到二楼阳台的桌子上,准备先开起来醒一醒酒,顺便等等温格。

    叶秋对酒不是很懂,他不喜欢喝酒,所以就很恶心人的说了一句,“对我来说都一样,回头我去拿个大点的杯子,这样喝起来过瘾!”

    弗格森一听,差点没把手中刚刚打开的红酒朝他脑袋上砸,这可是自己珍藏多年的宝贝。

    红酒、赛马和足球,这是弗格森人生三痴,而其中足球和红酒是一生挚爱,而赛马则是后来迷上的,而他喜欢赛马更多的还是因为喜欢通过赛马来舒缓自己因为足球所带来的紧张。

    “我真应该直接捅死你算了!”弗格森有点后悔自己竟然带来这么贵的酒,跟这个毫无见识的家伙品酒,这用中国人的话来说,不就是对牛弹琴吗?

    叶秋对此也就是笑,他当然听说过帕图斯,也知道这酒很贵,但他就是故意这样恶心一把这个老家伙,省得他整天显摆得要命,得了便宜捡了一座冠军,真以为是自己无所不能。

    弗格森看到他这样,没辙,他这人私底下还是比较喜欢显摆的,所以又笑笑说道:“我这么跟你说吧,美度、格拉夫、圣达美隆和宝物隆是波尔多优质红酒的四大产区,而其中名气最小规模最小的就是宝物隆。”

    不等叶秋做出反应,弗格森又继续说道:“宝物隆没有什么大的名气,也没有光辉的历史,但这里出来的葡萄酒却是四大产区中最贵的,被誉为是波尔多红酒里最璀璨的明珠,也是白金汉宫和白宫的至爱,而六一年份是公认的帕图斯最好的年份,完爆拉菲几条街。”

    或许是担心这么说,叶秋会没有什么概念,弗格森又拿起了一瓶没有开封的红酒,“这样一瓶现在外面市价最起码三万欧元,还不一定买得到!”

    这么一说,叶秋还真有点讶异了,没想到这家伙来做客,一下子就拿出了近十万欧元的礼物,而且更重要的是,这还是他珍藏的宝贝。

    或许是很满意于叶秋的惊讶,弗格森又笑呵呵的,带着点自得的说道:“我家里的酒窖里还有几箱2005年的帕图斯,那年的法国西南部非常干燥,温度很高,被称作是葡萄酒的完美夏季,所以酿出来的葡萄酒也被称作是近百年来最佳酒王,当时一瓶的价格近一万欧元。”

    叶秋听了之后,陪着一阵笑容,他对酒没有多少兴趣,可是看到弗格森聊得这么起劲,他也总不好搅了人家的兴致,再说了,弗格森是来做客的,自己作为主人家,肯定得照顾照顾他的情绪,不是吗?

    “要等到能喝,要等上十几年吧?到时候价格岂不是高到离谱?”叶秋随口说了一句。

    要在国外的上流社会混迹,多多少少肯定是要对于这些懂一点的,不然根本和别人没有共同话题,所以叶秋涉猎也很广,而他也明白了,估计弗格森是把自己的薪水都拿来买葡萄酒了,这么贵的酒,估计也就只有他这种酒痴下得了手

    弗格森一听之后,立即有点得意了,不停的说自己是要留下来自己喝的,不可能拿出去卖,还说等到成熟之后,一定请叶秋去好好的喝一杯。

    有的时候叶秋觉得,弗格森私底下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老头子,跟其他的老人家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也是喜欢被人捧,被人重视和肯定。

    两人在阳台上交谈甚欢,没多久温格也来了,他虽然在叶秋家的对门,可却偏偏姗姗来迟,叶秋估计,如果打电话的不是自己,而是弗格森的话,估计打死他都不可能来。

    两个死对头一碰面,没意外的,直接就在那边顶牛,温格这位法国出来的家伙,竟然将弗格森的酒批得一无是处,气得弗格森当场就差没拍桌子,而后又开始讽刺和挖苦温格两手空空,甚至连欧冠都打不进。

    这一下动怒的变成了温格。

    当然,两人也就是口头上对一对嘴,实际上大家心里头都明白,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有的时候就是纯粹斗斗嘴,开心开心自己而已,没有人会真正记仇的,真记仇了,叶秋请八抬大轿去请,他们都未必肯来。

    黄楚的牛排止住了两个家伙的争论,然后三个人就在阳台上品着红酒,吃了牛排,夸一夸黄楚的厨艺,再争几句红酒的优劣,一顿饭吃下来好不热闹。

    不知道是不是心情不错的缘故,三个人干掉了三瓶红酒,弗格森心疼不已,直喊说自己后悔跟着一群不懂得品酒的家伙一起喝帕图斯,而温格则是在一旁挖苦他的酒如何如何差。

    酒足饭饱,一顿胡侃,三人转移了战场,下楼到了叶秋的花园里散步。

    这时候才真正算走进入了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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