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凤仙是没想到秦志军会给顾婉买衣服的,这时候一般是要结婚了男方会给女方买身衣裳,所以她是又觉突然又觉欣喜,看来志军对小婉也是很喜欢的。
还别说,女大十八变,她这闺女这段时间越长越漂亮,不怪秦志军上心,祝凤仙心里没由来升起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自豪来。
她好奇拿起秦志军放在桌上的袋子往里瞧了一眼,而后惊呼道:“哟,这么漂亮的料子啊。”
说完把那裙子拿了出来拎在手上看了看,颜色比的确良的还亮丽,鲜艳却不扎眼,是很柔和的黄色,也不知这料子叫什么,摸在手上柔软舒服。
“这得不少钱吧,在咱县里没瞧过这么好的衣裳啊。”
周靖打眼一瞧,可不是好嘛,风向刚变,他小姨今年初就捣腾起服装生意来了,他到她店里看过,类似的衣服没有五十拿不下,再看桌上的糖果,估计秦志军小一月的津贴都在这儿了。
再看因为祝凤仙的话有些羞涩站在那里的顾婉,灯下更是肤如凝脂,美得像是胧了一层光晕。
心说这要是他对象,他也会想把整个世界捧到她面前,可惜不是。别人的话只要还没结婚他都还能争一争,可秦志军的话他也只能把那些蠢蠢欲动的心思按下。
没有哪个女子不爱美的,顾婉也是。
衣服拿回房后,哪怕马上就要睡觉了她还是忍不住换上了,裙长只到膝盖,一年四季都穿长裤的她很不习惯,但低头看身上漂亮的连衣裙,她的唇角抑制不住的扬起。顾家没有大穿衣镜的,她房里有一面比男人巴掌大不了多少的圆镜,顾婉捧着镜子上上下下的照,像是不认识镜中的姑娘,从不知道自己会这么好看。
把裙子换下仔细的叠好,连裙身上的褶皱都小心的一一抚平了,托着腮看了好一会儿,心里的喜悦像泡泡一样咕嘟咕嘟的往外冒。这样美好的东西是她人生中从来不曾拥有过的,美到让她根本舍不得穿上,只想要好好珍藏。
这一夜入睡前,顾婉想,往后余生,她一定要对秦志军好,非常非常好。
天光刚亮,她就早早起了床,打开衣箱时那件黄色连衣裙被妥贴的安放在箱子的左侧最上面一层,她弯了弯唇拿了右边的土布衣服穿上,把箱子仔细盖好,往常放在箱子盖上的茶杯昨天夜里就被她移去了窗台。
洗漱完不等吃早餐,她拿了昨天那根粗木棍又要出门,顾金盛从外面进来,应是刚去了趟地里,见她这架势,问道:“去山上?”
“嗯。”顾婉点头。
顾金盛黑脸膛上难得有了笑意,点头道:“别自己一个人去,叫你哥陪你一起,小心点,不能往深处去,外围转转就回来吃早饭。”
说罢就大声喊了顾超,让陪着他妹妹去山上转转。
顾超听到去山上眼睛都亮了,昨天妹子可拿了四只山鸡回来,一只送去了秦家,他们自家昨天炖了一只,还有两只卖到食品站去得了四块多钱。
顾家人起初是完全不信文静内向的顾婉能从山里猎东西的,哪怕有那次打麻雀的先例在,毕竟不是他们亲眼所见。
顾婉的说法是她从十五岁多力气就在慢慢变大,一开始怕被人知道了叫人笑话,还是那次发现力气大打麻雀也很有准头,想着给家里添点肉菜才试着去山上打山鸡。
任谁也不会把家人往怪力乱神上去想,她这样解释大家也就信了,有这样一手本事对家里来说可是大好事,就是顾金盛看顾婉的目光也柔和了许多。
他向来冷着脸,不是不喜欢顾婉,而是天性上就觉得儿子才是传宗接待摔盆打幡的,女儿迟早是别人家的人,所以潜意识里还是把儿子和女儿分得很清,在顾家真要给小辈在他心里排个重要性的话,先是顾超和牛牛,然后是儿媳妇,最后才是顾婉。
在山里转了两个多小时出来,顾超一张脸笑得见牙不见眼,看自己妹妹的眼神变成了满满的崇拜,亲眼所见比想象的更让他震憾,他拿了根棍子也试了几回,回回连山鸡的羽毛都沾不着,当然有顾婉在后边补棍子那些东西也没跑了,现在他背后的背篓草叶下藏了三只山鸡和一只野兔。
王水英和祝凤仙都知道他兄妹俩去干什么去了,早饭特意做得晚些,这会儿锅里的红薯粥还是温热的。王水英最是激动,顾超一进院子她就要去扒开背篓看东西,嘴里问顾超:“打到东西了?”
顾超点头,示意她进屋再看,等一家人看到那半背篓的山鸡和兔子都激动坏了,最激动莫过于顾超,连比带划的把顾婉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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