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上菜的速度还是很快的,伙计走了不一会儿,一道道菜就上来了,分量足得不行。
林晚秋暗想,这酒楼还真实诚,换成现代,这一份菜起码得分成三份卖。
关键是,太多了,他们能吃完么?
算了,吃不完就打包回去给两个小的吃。
(若是换了江鸿宁跟着这会子一定会被吓死,这么多的肉菜得花多少银子!
败家啊!
嫂子败家,大哥也败家,这日子没法子过了!)
面对一桌子丰盛的吃食,林晚秋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惹得江鸿远深深的看了她一眼。
林晚秋的表现实在是令他意外,她淡定得好像吃饭就应该像现在这样有肉有汤才正常……让江鸿远有种错觉,觉得林晚秋应该是过惯了锦衣玉食的人,完全不像十几年都吃不饱饭,没见过肉星的小姑娘。
她身上……有秘密。
不过江鸿远不愿意去探究,她现在是自己的小媳妇,她的秘密愿意告诉他,他就听着,不愿意告诉他,他也不会追问。
像他自己,不也是有不能对人言的秘密么。
“这是灶上孙大师傅亲自掌勺的,分量比别人的多一半呢,孙师傅说,吃人的嘴软,吃了他的菜,以后您有好东西指定先想着他!”
伙计也没遮掩,直接就把灶上大厨给卖了,不过他也是跟江鸿远熟,故意显摆情分呢。
这县城里好几家酒楼呢,大家争得跟乌眼鸡似的,若是谁家不时有新鲜多样的野味,显然能更吸引顾客。所以,百味居从上到下对能耐的猎户态度都好得很。
“你让孙师傅放心,我心里有数呢!”江鸿远道,他脸上一点表情没有,若是陌生人来卖好他这个态度怕已经得罪人了。
可这伙计却不以为然,显然是跟江鸿远打交道不是一两天的事儿了,心里清楚他的为人。
“那您跟嫂子慢用,有事儿招呼一声。”
“成,你去忙吧。”
“快吃!”伙计出去之后,江鸿远就给林晚秋盛了满满一碗肉丸子耸在他面前。
声音也是硬邦邦的,一点儿都不温柔。
一大盘子芙蓉炒饭也让江鸿远给推倒了林晚秋的面前,金黄色的蛋包裹着米饭,期间零零散散嵌着些火腿粒和红色的萝卜粒以及青青翠翠的小葱粒,非常好看。
林晚秋尝了一口,味道非常好,难怪能成为这家店的招牌之一。
“远哥,我吃不了这么多。”一大盘饭上被江鸿远夹了不少菜垒上去,都垒成一座小山了。
林晚秋觉得自己就是一头猪也吃不了这么多。
“哼,弱鸡鸡的,不多吃点儿咋长肉?以后经不起老子折腾可是老子亏本!”
林晚秋:……
真想将这盘子东西全糊到他脸上去!
“吃不完就剩着……”江鸿远又补了一句,林晚秋简直怕了他说话了,忙夹起一块烧鹅塞他嘴里去了,然后便迅速埋头吃饭。
江鸿远盯着林晚秋的头顶,被塞满的嘴蠕动起来,眼底的笑意也溢了出来。
小媳妇给他喂肉了呢!
今儿这烧鹅真好吃!
嘿嘿嘿……
(林晚秋:汉子,你想多了!老娘只是想清清静静的吃顿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