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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实力和猜霸相差无几,如果加上我的帮助就可以顺利击败猜霸,然后我们向胡佛敬献猜霸的灵魂之心,在他接见我们的时候,趁机杀了他。”
布玛明目张胆的说出了自己的计划,一点也不避讳,因为他知道在不死生物中不存在间谍,也不会出现叛徒。
根据传承之火的记载,雷知道在遗弃之地,小的领主经常会向大领主敬献自己得到的好东西,以此来保证自己的领地不会遭到大领主的攻击。
当初曼西特拉达冒险抢夺汉巴斯的强者亡灵,其实并不是为了自己享用,而是打算把汉巴斯的强者亡灵敬献给大领主猜霸。
大领主虽然强大,但是他强大的是拥有的领地面积和战士的数量,却并非他自身的实力。
当一个骷髅进化到黄金骷髅的水准的时候,他就拥有了接收传承之火的能力。如果他有幸得到了一片领地,他就会成为一个骷髅领主。
但是高级黄金骷髅是领主,低级白银骷髅是领主,同样是领主,个体的战斗实力差距并不太大。
胡佛也好,猜霸也好,他们之所以称之为大领主,完全是因为他们占据了大面积的领地,获得了为数众多的灵魂献祭,在作战的时候,他们无边无际的骷髅军团不是一般强者能够突破的。
雷如果获得接近胡佛的机会,在小范围内形成实力优势,对他采取突然袭击,获胜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布玛说道:“胡佛在乎的只是一颗大领主的灵魂之心,以及他领地内的灵魂献祭,至于这颗灵魂之心是你的还是猜霸的,他并不关心。”
“我已经知道了方法,我完全可以自己带着猜霸的灵魂之心去见胡佛,为什么要和你合作?”要成为这一区域最强大的骷髅领主,雷还是认为没有和布玛合作的必要。
“因为我是胡佛的使者,只有我才能带着你去见胡佛,否则的话只要你敢靠近胡佛的领地三百公里以内,胡佛的大军就会将你毁灭。”
得到猜霸的灵魂之心是一回事,成功送到胡佛面前,并且得到胡佛的信任是另外一回事。
布玛告诉雷,其实他就是胡佛派来的。按照胡佛的本意,是要布玛协助猜霸击败雷,获取雷的灵魂之心送到他面前去。
但是布玛违犯了胡佛的旨意,决心背叛胡佛,帮助雷对付猜霸。
在遗弃之地,骷髅和僵尸是两种具有领地概念的不死生物,他们以领地为界线,可能终其一生也不会跨出领地一步。
然而妖巫却没有领地的概念,他们常年在遗弃之地内游荡,除了少有的几个妖巫收留几个巫奴之外,大多数妖巫都是孤身一人。
因为妖巫的灵魂已经奉献给了黑暗主神,因此他们的灵魂之心没有能量,其他的不死生物对他们不感兴趣,他们也不会吞噬不死生物的灵魂之心,所以即便是他们进入一片陌生的领地,也不会遭到领地主人的反对。
有的妖巫偶尔会杀死领地内的主人,在领地内作威作福一番,而另外一些妖巫却会和强大的领主合作,成为领主的幕僚。
布玛就是这样一个妖巫,已经在胡佛的手下上千年了。布玛跟随胡佛,主要的任务就是在胡佛沉睡的时候巡视他的领地,发现异常情况就唤醒他。
一百多年前,当布玛第一次在领地内看到雷的时候,就对雷的进化速度之快产生了兴趣。
一百多年后,当布玛再一次偶然遇到了雷,却发现他不但已经成为了一个领主,而且还征服了一个黑武士城堡,拥有了一个具有魔龙灵魂之心的骷髅骨马。
布玛大为惊奇,于是停下来仔细观察雷的活动。因为布玛是一个土系大魔法师,可以把自己伪装成石头或者是土包,再加上他没有灵魂波动,因此一直没有被雷发现。
“带着黑武士作战的骷髅领主,你绝对是第一个。”布玛平静地说道:“能够使用魔法的骷髅,你也是我一生中见到过的第一个。更重要的是,你竟然可以在人类世界和遗弃之地之间往来穿梭,这绝对是一个另类。因此我决定帮助你,而不是帮助猜霸。”
“和我合作,你想要什么好处?”说了老半天,但是雷依然认为布玛没有充足的理由来帮助他。
“签订一个召唤契约,你是主,我是从,怎么样。”布玛看着雷,充满了渴望。
“为什么?”雷不理解,怎么可能有主动做仆人的不死生物呢?
“我需要你把我召唤到人类世界去。”布玛激动地说道:“六千年了,我厌倦了这片寂寞的土地,我要重返人类世界。在哪里,我有许多事情要做,我还有许多财宝需要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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