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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一章 在你身边的晚安还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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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我将两个杯子端进屋的时候,发现金泰妍已经好好的躺在了她床上。

    她侧枕着枕头,正用一双扑闪扑闪的黑色眼睛看着我。我靠到她身边,先是把托盘放到床头柜,随即替她又拿过一个枕头,示意她坐起来一点,最后将枕头搁在她的脑后。

    端杯,前递。我说:“赶紧把药给喝了。”

    她恩了一声接过杯子,然后开始吹气。我翻了个白眼:“是温的,你就直接喝吧。”

    金泰笨听罢哦了一声,没再停顿,翻转手腕扬起杯子,咕咚咕咚一口就把那杯药给干掉了。

    紧接着她打了一个嗝,没觉得有半点不好意思的施施然的躺了下去。我接回杯子,并替她把被子拉高。

    她看着我,说:“可不可以等我睡着了之后你再走。”

    我笑了笑,不曾有半点犹豫的点头应允。

    深冬的房间里,开着最低程度的暖气,我四下望了望,找来她的一件羽绒衣,搭在了被子上,并随手调暗了灯光。

    她翻了一下身体,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起初我以为这家伙是在努力的找睡眠,再加上感冒,应该很快就能睡着。但事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没过一会儿,她就又将眼睛睁开,用小小的带着点奇怪味道的嗓音跟我说:

    “好像睡不着呃……”

    我就这样,一下子被这个家伙的无理数给击败。身为纸片人,她居然跟我说她睡不着。

    坐在床边的我将嘴一撇,径直探出手过去强制性的合上的她睁开的眼。

    “这样你就不会睡不着了。”

    一只有些粗糙的手,盖在了金泰笨的眼睛上,她也不恼,只是保持这样的状态继续开口:

    “你给我讲个故事呗,这样我就能很快睡着了。”

    “不想讲。”

    “讲一个嘛。”少有的撒娇腔调与姿态突兀出现,不可否认这幅模样下的金泰笨确实很酥很可爱,让人没办法拒绝。

    不过一时半会,我还真想不出有什么故事可讲。

    头疼在那时候瞬间上涌,陷入酝酿之中的我先是不自觉的动了动手掌,在她的额头上蹭了蹭,轻抚了几个来回。

    随即我说:“让我想一想。”

    “不过在此之前,你得先把那杯水给喝掉。”

    哪知她闭着眼睛开始抱怨:“刚刚不是才喝了药的吗,现在喝不下了。”

    “让你喝就喝,哪来那么多废话,多喝点水总有好处的。”

    “你什么时候把徐贤的那一套养生之道给学上了。”倔强的金泰笨继续和我唱反调。

    我叹了口气:“是的,你也多学学,看别人帕尼和徐贤多懂照顾自己。”

    小小的拌嘴说到这,即刻来了精神的她终于是睁开了眼睛,并且还很是煞有介事的跟我讲说:

    “你没听过马克吐温的一句话吗?保持身体健康的唯一办法,就是吃点你不想吃的,喝点你不想喝的,以及做点你不愿做的事情。”

    当这话一出口,顿时就感觉特别上头同时还伴有间歇性精神崩溃的我,轻轻地拍了一记她的额头。

    “你拉倒吧你,尽给我扯些有的没的,马克吐温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呀,我总觉的你信口胡诌的本事是不是已经满熟练度了。”

    受到攻击了的金泰笨罕见的没有张牙舞爪,相反她还把脑袋往我这边凑了凑,跟我争道:

    “真的有好么,是你太孤陋寡闻了罢了。

    算了,不想理这个神经病了。一边应和的说着好好好的我,一边手掌抵住她的额头,将她抬起的脑袋给按回到了枕头上面。

    “你不是要听故事么,我刚想到了一个,速速闭上眼睛。”

    对于我的话题跳过,她又嘟囔了几句之后,这才听话的闭上眼睛。

    “与其说是故事,不如说是一部短篇小说。是我很久以前看过的,个人特别喜欢。你想听的话就给我老老实实的听,不准打岔。”

    一边维持轻轻抚摸着她的额头,一边我说出了讲故事之前的警告,她切了一声,我权当作没听到。因为,我要开始陷入到回忆当中去了。

    接下来我所要讲的故事,是一个叫做王若虚的青年作家写出来的。但我记得他有说过一句话——他说他笔下的每一个故事,都脱胎于他自己的生活,脱胎于他自己的现实。

    我很喜欢他的风格,甚至熟稔他的每一篇作品。其中有一篇我几乎能八九不离十的复述出来,也就是当下这篇。

    这篇小说的名字叫做——《马贼》

    马贼

    我是个大学生,一个负责任的大学生。

    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所在的这个学校住着一万两千六百八十二个学生,而停在学校各个角落的自行车,则有一万五千五百多辆。

    好,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那多出来的两千九百多辆自行车该怎么办?

    问题的答案是:有我。

    一

    你不必费心思去打听我叫什么名字,我可以自己告诉你,我叫骆必达,信不信由你。

    但我不会告诉你我现在几年级,哪个学院哪个系哪个专业,住哪栋楼的几零几,或者长得怎么样,因为这一切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是个马贼。

    马贼是个极富古典主义色彩的称谓,当然,你也可以按惯例叫我偷车贼,只要别被我听到。

    前面你已经知道,我们学校人口繁茂,加上占地面积实在太大,学生上课下课吃饭洗澡无一不要用来代步,除个别抱着走路能减肥的信仰的胖子和一小部分有条件骑助动车的学生。每天早上这些自行车骑士们赶着上课的景象只能让你想到一部电影——《指环王III》。

    但是面对早晨这千军万马般的场面,我一点也没有内心波澜壮阔的反应,我唯一考虑的就是,这些人毕业后会把车子带走么?

    答案是:十个人里面有三个人不会。

    而我则专门偷这些被人遗弃的车子,然后把他们低价转手掉。反正是没人要的车子,我偷起它们时问心无愧,所谓盗亦有道,有道则行天下,也许就是这个意思。

    至于怎么判别哪些车属于没人要,说起来简单的有些令人发指。我每天骑着自己的三斯仿山地车慢悠悠地经过校园里那些地处幽静的自行车停放地时,都会看似漫不经心的瞟上几眼——就这几眼,却像牧民检阅自己放养的马一样,能认出哪辆车在哪里已经停了第几天,有没有移动过位置。一般超过一礼拜没动过位子,就说明是被人扔在那里了,只等着我去拿。

    我背英语单词的超强记忆力在这里被用上了。

    迄今为止我已经拿下不止三十多辆车,却从来没有见过学校方面有任何举动,说明我偷的全是弃车。当然,也有可能其中会有一两辆出现失误,但是我拿的这二十辆车里没有一辆不是式样陈旧布满灰尘,就算有失主,也不会当回事情,更不会报案。唯一对这点颇有微词的倒是收我车的那个外地人,但我立场坚定,从来不对新车和有主人的车子下手,即使是那次在女生食堂边上发现一辆人家粗心大意忘了上锁的九成新的捷安特女车,也没有顺手牵羊。

    我不是好人,但我有我的原则,马贼的原则。

    二

    待在大学的两年里我只看到过一个同行。

    那天上午我骑着自己的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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