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脆的鹰鸣传来。林晓抬头看去,一只巨大的黑鹰伸展着长大两米的巨翼向着他扑了下来。他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只兔子竟然是这只黑鹰的猎物,黑影把兔子扔下摔死再吃,却不料他在下面接住了。
看黑鹰来势不善,林晓骇然奋起全身的力气抓着兔子爬了几米,钻进了一个大石的凹陷,躲过了黑鹰的扑击。这个凹陷是大石一块凸起和地面之间形成的,幸好他身体瘦小干枯,不然还不一定能躲进来。
有了食物,林晓哪里还客气。他在旁边找了块有棱有角的碎石划开了兔子的外皮,然后在兔子肥硕的大腿上划下了一块血淋淋的瘦肉。林晓不是特种兵,也不是雇佣兵,更不是野兽,所以从来没有吃过生肉。他吃过最生的肉是烤的六分熟的羊肉串。
看着手里还挂着血丝的鲜肉,肚子又不争气的轰鸣起来。林晓眼睛一闭,把生兔肉塞进了嘴里。大脑无意识的开始机械般的咀嚼,然后吞了下去。虽然恶心,可是那种胃里微微充实的感觉让他感动的差点哭了,这下死不了了。
有了第一口,他也接受了这个现实,用碎石割下兔子后腿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边吃他的泪水边流,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时候,为了活命他茹毛饮血,仿佛原始人一般。或许对于这个世界的原住民来说没有什么,可是对于一个来自拥有高度文明程度世界的林晓,这是一种磨难,一种屈辱,一如之前在镇子里被那个大汉踢倒一般。
变强的念头在他的心里死死的扎根,他以后再也不要过这样的生活!
头顶的巨石砰的一声,碎石四溅滑下,天空中鹰鸣阵阵。那黑鹰被林晓夺了食物,却无法抓到林晓,意图报复,竟然抓起石头开始砸林晓藏身的这块巨石。可惜这块巨石着实大的很,不是它抓起的那几块石头就能砸碎的。
或许是还有小鹰需要喂食,所以黑鹰又扔了几块石头后见无法达到目的,终于飞走了。那阵阵鹰鸣让林晓感觉心里憷,打着饱嗝自语道:“妈的,一头扁毛畜生还挺能记仇,幸好少爷我机灵,看来畜生就是畜生,无论如何是斗不过万物灵长的人类的。
胃内有粮,心里不慌。林晓吃饱了躺在那里休息。一只肥大的兔子被他干掉了整整一只后腿。休息够了,林晓爬了出来,伸了一个懒腰,又在痒的地方抓了几把。把兔子的皮剥下,掏出内脏后,剩下了不少的肉。看来够吃几顿的了。
忽然看到地面上多了几块闪闪亮的石头。石头银色,表面光华。他好奇的抓起一个看了看,入手沉重,竟然有种金属的质地和色泽。上面点点闪烁着仿佛万千星光。林晓不知道这是什么,还是收起来吧,没准还能卖上几个钱。那块兔皮也能卖几个钱,加起来或许能买几个包子吃。
收起这些金属,他数了数,一共七颗。最大的那个有乒乓球那么大,最小的也就葡萄大小。刚要收起来,却现身前出现了一个人影。林晓警觉的抬头看去,顿时惊呆了,脑海里只有两个字,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