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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被养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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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小七和墨白,就是最好的例子。

    二者之间似乎绝不相容,可是两个人的傲骨却是一样的。

    都是绝不服输的性子!

    罢了,由得他们去吧。

    这两个男人就像是两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样,脾气一上来,要什么就得有什么,谁的劝也不会听。

    天色渐晚,他们明明是要赶路的,却因为一句话,两个人就这样不管不顾地要去赛马,一争输赢。

    只是他们争来争去,又能争到些什么呢?

    赢了如何,输了又能如何?

    若水苦笑了一下,努力压下心头异样的感觉。

    她希望自己的不安只是多疑,希望一切都会平平安安,顺顺遂遂。

    小七伸手过来,拉起了她的马缰,和自己的缰绳攥在一起,两匹马并骑而行,跟着侯知府向西而去。

    墨白骑在他的短腿土马上,看着两人并辔而去的背影,低声喃喃了一句什么,没有人听清他在嘀咕些什么。

    “笨马,蠢马,一会儿给老子争口气,跑快点,你要是敢输给了那个绣花枕头大草包,老子以后就顿顿喂你吃肉,把你喂成大肥猪,然后送给屠夫宰了吃肉!听到了没有!”

    墨白重重的一巴掌打在马屁股上,大声威胁道。

    周围的铁甲兵听在耳中,都忍不住好笑。

    这马儿是吃草的,又怎么会吃肉?

    再说,就算马儿吃肉,它也会变成大肥马,变不成猪啊?

    有趣,这人说话真有意思。

    他们本来看到墨白就像看到杀神一样,心中又怕又畏,这会儿听了他的抱怨,每个人心中都对他改观起来,觉得他除了能杀人之外,还有那么一点可爱。

    短腿土马突然仰起头来,发出了一声响亮的马嘶,或许是当真听懂了墨白的话,生怕对方把自己喂成肥猪,它忽地放开四蹄,有如腾云驾雾般向前跑去。

    眨眼之间,众人只看到一溜烟的尘土,和马尾巴扬起的毛,再眨了下眼睛,墨白和马已经变成了一个小黑点,绝尘而去。

    短腿土马的原主人差点惊掉了下巴。

    这马背上换了个人,就像是换了匹马一样,这土马在自己胯下的时候,何时跑得这么快过!

    没想到这不起眼的土马,真是匹追风逐电的宝马良驹,可惜,可叹,它是自己马的时候,他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了,他才追悔莫及。

    铁甲兵们站在原地,面面相觑,不知道何去何从。

    知府大人领人去校马场,却没有给他们下达命令,他们只好留在原地待命,一个个站得笔直溜直,腿肚子都不打弯。

    他们也很想跟着一起去瞧瞧赛马的结果,也很想知道究竟是知府大人的爱马胭脂雪和那匹不起眼的短腿土马究竟谁的脚力更好,速度更快。

    可是将无令,兵不行!

    身为军人,最首要的一项就是要绝对的服从!

    虽然知府大人不在眼前,可是铁甲兵们没有一个人有丝毫的懈怠,全都庄容肃目,军容整齐地站在当地,铮铮风骨,铁甲战士。

    “不错,不错,果然是一支军令严明的战队。”

    远远地,有人将铁甲兵的军容尽收眼底,发出由衷地赞叹之声。

    只是隔得太远,那人的赞美之声却没有传到铁甲兵的耳朵里。

    他们只看到远处有一道模糊的白色影子闪了一下,好像是划过了一道白色的闪电,眨下眼的功夫,那条白影已经消失不见。

    城西校马场。

    几人到达校马场的时候,正是薄暮时分。

    天边的晚霞云蒸霞蔚,染红了西方的天空,也染红了校马场中的黄土。

    偌大的校马场整个沐浴在夕阳晚霞中,说不出的瑰丽壮阔。

    它虽然名为校马场,可实际上它却是一个军队的训练基地。

    若水看着这似曾相识熟悉又陌生的场地,胸中突然涌上一阵激动的热血,几乎要沸腾起来。

    虽然整个场地中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可她的眼前好像浮现出许多战士们热血操练的画面。

    她好像回到了现代的军事化基地,战士们在严肃认真地出操,跑步,训练,喊着响彻入云的口号。

    “水儿,在想什么?”小七见若水望着校马场,呆呆地出神,脸上神情带着点欢喜,也带着点惆怅,不由觉得奇怪。

    这片校马场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大,里面的各项训练设施也出乎他想象的齐全,就是在帝都的训练营地里都没有这里的设备齐全。

    有一些东西他甚至都叫不出名目来,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但这更让他觉得自己将侯知府收为己用,是做了一件最正确的决定。

    如果侯知府原来的主子得知自己精心培养出来的一支精兵队伍,最后落到了自己的手里,不知道会是一副怎样精彩的表情。

    或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看到那个场面了。

    “没什么,只是有点担心,小七,你……”若水摇摇头,把心中不安的感觉抛到脑后,对着小七露出笑容。

    “你一定会赢!”

    “嗯!”小七重重握了一下她的手,双眸定定地凝望着她。

    她的话,充满着对他的信心,也让他的心情飞扬起来,面具下的唇角不自觉地勾起。

    灿烂如锦的云霞开在她的身后,她骑在马背上的身姿显得格外飘逸动人,竟给他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他的心中灿烂无比,好像那漫天的红霞,尽数盛放在他的心田。

    如果不是当着侯知府的面,他真想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地亲她一亲。

    若水被他那灼灼的目光看着面颊微红,他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这种热烈的眼光看着她了,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和她玩高冷,让她又气又觉得好笑。

    “哼!他一定会赢,我就一定会输吗?最后结局如何,还未可知,你这么早就下断言,是不是太偏心了!”

    墨白气呼呼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若水和小七回头一看,只见墨白骑在那匹土黄色的短腿马上,脸色臭得像大便一样。

    他对二人一眼也不瞧,打着马屁股就赶过了二人,一径奔进了校马场。

    若水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的形象实在是太滑稽了,他人高腿长,那马却腿短身小,他骑在马背上,两条长腿晃啊晃的,如果再长上那么几分,就要触到地面上了。

    “小白,你的马儿真像是一头大毛驴。”若水对着墨白的背影咯咯笑道。

    “是么?那等会儿就让你看看我的大头驴是怎么赢你家那位的千里马的!”墨白头也不回地道,冷冷的声音随风送入了若水和小七的耳中。

    他心中有怨气,也有怒意,还有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酸涩。

    当他骑马赶来,看到那两人定定对视的目光时,他的胸口就像是被一柄大铁锤重重击了一下,沉闷得透不过气来。

    再听到若水对小七冲口而出的那句:“你一定会赢!”

    墨白就觉得自己的肚子里像是灌满了醋,在酸山醋海中翻腾不休。

    赢!自己一定要赢!

    墨白把两手紧紧握成了拳,握得骨头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他的心里充溢着满满的斗志,拍了拍短腿土马的脑袋。

    “好兄弟,一会儿给哥争口气,赢了这一场,哥以后天天喂你吃肉!”他意气风发地说道。

    “希溜溜……”

    短腿土马好像听懂了一样,扬起了前蹄,人立起来,也不知道它的意思是同意还是抗议。

    但墨白就当它是同意了。

    “好小子,咱们先去热热身!”墨白看着眼前一条笔直宽阔的大道,向前直延伸出去,绕着偌大的广场整整一圈,他略一估算,跑完这一圈的距离大约有四五里。

    他也不扬鞭,只是双腿轻轻一夹,那短腿土马放开四蹄,沿着大道向前飞驰而去。

    马蹄扬起道上的灰尘,只留下一道黄土形成的烟。

    “这大毛驴跑起来的速度好快!”

    若水有些吃惊地看着有如一股旋风般的墨白和马,都说马腿长才能跑得快,可眼前这匹短腿马儿一点也不比长腿马儿逊色,甚至比大多数的长腿马跑得还要快。

    她不由有些担心起来,看着小七骑着的胭脂雪,想起墨白说过的话。

    “这马儿过惯了好日子,就像人一样,已经养废了,它现在是速度没速度,要体力没体力!”

    这胭脂雪真的被养废了吗?

    可是看上去,那马儿精神奕奕,神气十足,昂首嘶鸣,单看外表,虽然及不上塔克拉玛干,可也不逊色于小黑和小灰这两匹带着天马血统的宝马。

    这么神骏的马,应该不会输给墨白那头不起眼的大毛驴吧?

    若水心中开始嘀咕。

    “你在这里等我,我也去遛下马。”小七的眼睛微微眯起,注视着跑道中的墨白和马。

    说实话,墨白选出来的这匹短腿土马能有这样的速度,的确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是懂马识马的行家,否则他也不会拥有像小黑和小灰这两匹神骏无极、千金难买的宝马。

    要想挑选出一匹千里良驹,方方面面的因素太多,要相头耳,看鼻柱,观腿蹄,听呼吸。

    所谓“眼如鸟目,耳如撇帚,麟腹虎背,尾如垂帚”,是驽马外形上的基本要求。

    如果有一样不合格,就算不得是一匹宝马神驹。

    马,还有不同的用途,而不同用途的马,也有其不同的外貌。

    有的马跑得快,适合短途快跑,有的马有长劲,可以长途跋涉,有的马耐力好,一般用来负重拉车。

    比如跑得快的马,就要选那种体型高大,头小腿长,皮薄毛细的外型。

    适合拉车的,则要选骨骼粗重,头方蹄大,皮厚毛密的马儿。

    小七看来看去,也看不出来墨白选的这匹大毛驴儿是匹什么样的马。

    它的马头宽而阔,骨架粗大却四腿短细,只有四只蹄子又大又重,土黄色的毛儿稀稀疏疏,一条大尾巴上的毛倒是又密又实,跑起来的时候甩得左右摇甩,活像一条松鼠的尾巴。

    看上去它就是去当一匹拉车负重的马都不合格,可是它跑起来的速度却偏偏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小七摸了摸下巴。

    难道自己也会有看走眼的一天?

    不可能!

    就算这匹大毛驴儿的速度比一般的马要快,也绝对比不上自己胯下的这匹胭脂雪。

    墨白刚才对侯知府的一番“养马论”,小七并未听到。

    他当时追去给唐绛儿送银票,那唐绛儿果然是个有骨气和傲气的姑娘,对他送去的银票拒不肯收,小七便大大地不耐烦起来。

    他生性寡冷,除了对自己极为亲近的人,对旁人都是冷冰冰的爱理不理。

    要让他劝说唐绛儿收下银票,那是千难万难,他更没那个耐心去磨嘴皮子,对方又不是若水,不是他心爱的姑娘,他才没那个心情哄着她。

    所以他只是极为高冷地把手中的银票往她怀里一塞,然后冷冷地道:“这是她送给的心意,你愿扔愿抛,全由得你。”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大步走掉,连头也不回,再不多看唐绛儿一眼。

    若水的吩咐他已经办到了,银票的的确确是送到了唐绛儿的手里,至于对方是扔是洒,是送是丢,他就全不挂怀。

    要是墨白看到这一幕,估计早就冲上前去,一把将银票抢回来收进怀里,然后丢下一句:爱要不要!

    唐绛儿目瞪口呆地看向小七大步流星的背影,她还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呢,他居然就以这样一种粗暴的方式和冷冰冰的口吻,将银票塞给了她。

    现在该怎么办?

    她捧着那摞厚厚的银票,就像捧了一个烫手的山芋一样,只恨不得赶紧抛掉,又生怕被旁人看到,一把抢了去,那她该怎么还给对方?

    她急匆匆地往前追了几步,又停了下来,小七走的速度极快,一转眼已经看不见他的背影,可是她相信若水一定还在原来的地方,只要她走回去,就可以将银票还给若水妹妹,顺便堵住那个叫什么白的人的嘴巴。

    可是……

    小七的那句话让她犹豫了,手中的银票变得沉甸甸的,让她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起来。

    她现在捧着的不是银票,而是若水妹妹对她的一颗心呐!

    唐绛儿咬着嘴唇,几乎咬得发了白,终于跺了跺脚,把银票全都收进了怀里。

    有些感情是不能以金钱来衡量的,就像是若水对她的情义,她救了自己的性命,一路上又这样的善待自己,这份情,又岂是这区区几万两银子可以比拟的?

    自己早已经欠了若水妹妹的情没有办法偿还,若水是那样豁达的一个人,像金银这种身份之物,在她的眼里没有半分价值。她送银子给自己,并不是瞧不起自己,也并不是羞辱自己,而是出自一份关怀和担忧。

    虽然很多人都嫌弃银子俗气,可是没有银子在这世上却是寸步难行。

    若水妹妹正是深知其理,才送银子给自己。

    可是自己还如此拘泥于外物,和若水妹妹相比,真是俗人一个!

    唐绛儿收了银票,对着若水的方向默默地注视良久,良久。

    这些,小七自然没有对若水详细说起,他只是说唐绛儿已经收下银票,这样她才会安心。

    当他从唐绛儿那边赶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墨白牵着三匹马儿的缰绳送到若水面前让她挑,还指着模样最不济的一匹夸口说好。

    小七一看到那匹马儿,就差点没乐喷了。

    就这匹像毛驴儿一样劣马,也亏得他敢拿来夸口。

    小七的目光一扫,就看到了侯知府身边的胭脂雪,不由眼前一亮。

    这才是匹千里良驹啊,几乎不逊色于自己的小黑和小灰。

    所以他几乎考虑都没考虑,就帮若水选定了这匹胭脂雪。

    可是听到墨白大言不惭的说话,一股男人的骄傲自心底油然而起,他还就不信了,他这双眼睛选出来的马,会不如那墨白挑的!

    小七看着在跑马道上墨白奔驰的身影,深深吸了口气,他也没有扬鞭,两腿微一用力,胭脂雪就已经意会得到,马上有如离弦之箭般射了出去。

    唔,这马儿不错!自己没有看走眼!

    小七很满意胭脂雪的起速,一般的马儿都是在奔跑中才会开始加速,只有称得上宝马的良驹才会在一起步就有这样的急速。

    “姑娘,太、太……大侠的骑术真好,您瞧他骑在这胭脂雪上,跑得就像风一样快,这马儿在下官手里也有三年了,可从来没跑得这样快过,下官的骑术和大侠比起来,那真是天壤之别啊。”

    若水的目光追随着小七骑在马背上的英姿,看得心旷神怡,身边却突然响起了一个略带谄媚的声音。

    她收回视线,循声看去,却是侯知府正一脸讨好地看着自己。

    她微微一笑,道:“是知府大人的眼光好,选出来的马好,胭脂雪不愧是知府大人的爱马,模样漂亮,脚力更强。”

    小七骑着马在场中这么一跑,若水原本有点提起来的心就放下了。

    本来听了墨白的“养马论”,她心中一直有点不安,担心胭脂雪真的如墨白所说,被养废了,可是事实胜于雄辩。

    这胭脂雪跑起来的时候,步伐轻快,腿长蹄轻,节奏十足,优美得就像是一幅画。

    这样的好马,哪里被养坏了!

    该死的就知道胡说八道的墨白!

    “哪里,哪里,漂亮的马还得要漂亮的人来骑,下官这般模样简直是糟蹋了这匹好马,幸好有太、太……大侠和姑娘慧眼识珠,这胭脂雪能得到二位的喜欢,才是它的造化。”

    侯知府听了若水的称赞,只觉心花怒放,差点美出鼻涕泡来。

    对方可是太子妃,高高在上的太子妃啊!

    这可是旁人就是想巴结都巴结不到的人物。

    别说巴结,寻常人就是想看太子妃一眼,那都是无比尊荣的事!

    他虽然在曲池城做知府,也早就听闻了帝都发生的事情。

    这位太子妃可真不是寻常之人。

    传闻中,她医术通神,一出手就治好了宫中太医都束手无策的太后娘娘的重症,由此深得太后娘娘喜爱。

    传闻中,皇帝陛下更是对她宠爱有加,有时候竟然会和她商讨国家大事,这般的恩宠,在以前还从未听说过。

    传闻中,太子殿下更是对这位太子妃宠妻无度,万事都以太子妃为先。

    这时他亲眼所见,更深感传闻不虚。

    太子殿下对旁人都是冷冰冰的,只有对着太子妃的时候,神色就会不知不觉变得温柔。

    这时候看到太子妃就在自己身边不远,如果这时候他还不上前讨好巴结,更待何时?

    侯知府刚刚向小七投诚,更想博得若水的好感,好让自己在太子殿下和太子妃心中的地位更加巩固。

    “知府大人,您说的话很好听,我也很喜欢听,只希望知府大人能够说到做到,言而有信。”

    若水明眸流转,眼光在侯知府的脸上轻轻一转,又收了回来。

    侯知府听到她说,喜欢听自己说的话,心中刚刚一喜,可是听到后面,“言而有信”四个字的时候,他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凝固在了嘴角。

    不对呀!

    太子妃这话中分明是一语双关!

    自己刚刚允诺过要还惠于民,太子妃这是在板上敲钉,让自己不得反口。

    同时话中还隐含着警诫之意,让自己不得做出杀人灭口这种事。

    好厉害啊!

    侯知府的后背登时出了一层冷汗。

    太子妃果然名不虚传!

    别看她年纪轻轻,可是自己肚子里的那些弯弯绕绕,太子妃居然一眼就瞧了出来,真让他羞愧万分,自己的年纪这是都活到狗身上去了吗?

    他的心中对若水再也不敢有半点小觑之心,当下恭恭敬敬地答应了一声,垂手肃立在若水身后,再也不敢乱拍马屁。

    若水见侯知府神色恭谨,也很是满意。

    从侯知府的神态中她看了出来,这侯知府应该会言出即行,他答允的事情应该会做到。

    只要他能改过自新,还惠于曲池百姓,做一个有良心的父母好官,那她今天的这番话就没有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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