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酒没毒,手上又有了大把的金币,卢米感觉只要走出迷雾,就能过个富豪生活,心情大好,自然准备放松一下。
手上没有别的好东西,美酒是最佳选择。他也不找酒杯了,直接就着那金瓶嘴,仰起来就咕咚咕咚喝了两口。
甘甜入喉,又化作一团温火,燃烧在胸膛口。使饮者有一种浑身十万八千个汗毛孔,一起对外张开,无处不畅,无处不爽的感觉。
“真好酒!”才两口下去,卢米就忍不住赞了一句。
没事时喝上一口美酒,数数手上的金币,卢米感觉自己在享受巨龙的生活。如果不是还有食物和其他需求,他可能真想赖在这儿不走了。
咂咂嘴巴回味了一下,这不知道陈了多少年的美酒,确实算得上是真正的佳酿。酒精度数不高,也就和黄酒差不多。但入口的醇香悠远,却远超十年陈的女儿红。芳香、甘冽,更是女儿红所不能比拟。卢米这么大,各种各样的好酒也尝过不少,但绝对没有哪支酒的味道,能与这瓶子中的美酒相比。
一个兴起,就又举起来艺术品般的金瓶“咕咚、咕咚”连喝了好几口。
也许是酒香四溢吸引了两只小狮鹫,它们看看卢米,竟然也趁机偷偷喝那胸甲上面的酒水混合物。
“该死,小家伙这么大就知道偷酒喝了,长大了还得了。”
卢米看到,马上一巴掌拍过去,把它们赶到一边。
用块破布沾着胸甲上的酒水,趁机洗了一下胸甲和其他武器,随后把脏水一泼,算是断了两个小家伙的酒瘾。
不过看着可怜兮兮的两个小家伙,卢米又一阵不忍。
想想刚才忙活了半天,自己又有点肚子饿了,说不定这两个小家伙,也是肚子空了,才想到找东西吃。
卢米又来到篝火边上,掀开被灰烬盖住的炭火,覆上一点干苔藓,再轻轻的一吹,重新升起了火来。
仍旧还是去插翅虎那儿,割了一块生肉,用清水洗干净,继续烧烤,准备当自己和两只小狮鹫的晚餐。
可惜刚才翻出那么多东西,里面虽然也有调味料,但要么受潮、要么散落在地,都没法用了,只能继续吃淡食。
这回亲手拿着烤肉的长剑,不断翻动。烤到一半时,还特意用短剑在肉上割了几刀,让它们受肉更加均匀。没有调料,就在上面倒一点金瓶中的美酒,顿时肉香四溢,比刚才不知道好闻了多少倍。
等到肉烤得差不多了,再去摘来一张巨大的蕨类叶子,铺在地上放肉,用短剑一片片的割下烤肉,给两只小狮鹫和自己分食。
这一次细心照料的烤肉,味道自然比第一次时要好了很多,加上有酒去腥,肉香味也更加浓郁。除了淡一点,总体感觉甚至已经可以和正规的烤肉店相媲美,而稀有的插翅虎肉,却绝对是大多数烤肉店不可能有的,所以美食程度,尤胜一筹。
两只从来没有吃过熟食的小狮鹫,第一次品尝到这么鲜美的虎肉,直吃得“昂昂”乱叫,高兴之极。为了得到更多的肉片,竟然还互相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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