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醒来,意识骤然恢复轰鸣而至。我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那是第一个打击。第二个随后便到,我发现此时是星期三。星期天晚上举起第三杯酒后,我便什么都不记得了。
几年来我偶尔会失去记忆。有时忘掉的是入睡前的半小时,有时是好几个小时。但我从未忘掉整整两天发生的一切。
他们不让我走。我是前一天夜里被送来的,他们想把我彻底隔离五天戒酒。
一位实习医生说:“酒力在你体内还没散去。你出院不到五分钟,就会绕过街角去喝酒。”
“不,我不会。”
“两周前你才在这儿接受完戒酒治疗。医院有你的记录。我们才帮你清除酒精,结果你坚持了多久?”
我没吭声。
“你知道昨晚怎么被送到这儿来的吗?你浑身痉挛,抽搐个不停。过去发作过吗?”
“没有。”
“嗯,你还会发作的。如果继续喝下去,你肯定会再发作的。不是每次都会这样,但早晚会的。你早晚会死在这上头。除非你先死于别的原因。”
“闭嘴。”
他抓住我的肩膀。—棒槌学堂e书小组—
“不,我才不闭嘴呢,”他说“我他妈为什么要闭嘴?我不能既礼貌周全、顾及你的感受,同时又阻止你胡说八道。看着我,听我说。你是一个酒鬼。如果你再喝,就会死路一条。”
我沉默不语。他已经规划好了。我得隔离戒酒十天。然后去史密瑟康复中心进行二十八天的治疗。当他得知我没有医疗保险,也没有接受康复治疗所需的两千美元时,他就放弃了后面的那个计划。但他仍旧坚持让我在戒酒病房住上五天。
“我不用留下,”我说“我不喝酒了。”
“每个人都会这么说。”
“我是说真的。如果我不同意留下,你就不能强迫我。你必须让我出院。”
“如果你这样出院的话,你就违反了‘美国医学学会’的规定,违背医嘱。”
“那我也要出院。”
有那么一会儿,他看上去很生气。之后,他耸耸肩。
“随便你,”他轻松地说“下一次你就会听医生的话了。”
“不会有下一次了。”
“哦,肯定会有下一次的,好吧,”他说“除非你栽倒在地的时候离另一家医院更近,或在被送到这儿之前就死了。”
他们还给我的衣服脏得一塌糊涂,因为我在街上滚过,衬衫和外套上还有斑斑血迹。他们把我送来时我头上的伤口在流血,他们给我缝了几针。我显然是在抽搐时伤到了头部,要不就是在此前的奇遇中挂了彩。我身上有足够的现金付医疗费。这倒是一个小小的奇迹。
早晨下过雨,街道仍旧很湿。我站在人行道上,信心开始慢慢流失。街道对面就有一个酒吧。我口袋里的钱足够买一杯酒,我知道,它会使我感觉好一些。
相反,我回到旅馆。我鼓足勇气才走到前台去接收我的邮件和留言,就像我做了什么可耻的事,应该向前台服务员致以深切歉意似的。
最糟的是我根本不知道在我失忆期间都做过什么。服务员的表情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也许在我失忆的那段时间里主要待在房中孤独地喝酒。也许从星期天晚上起我就没回旅馆。
上楼后,我排除了第二个可能性。显然,在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某个时间我回来过,因为我已把那瓶丹特波本酒喝光,五斗橱上还有半瓶占边威士忌放在空空的波本酒瓶旁边。瓶上的标签显示它是从第八大道的一个酒铺买来的。
我暗想,好吧,这是第一个考验。你是喝,还是不喝。我把剩下的酒倒进水槽,冲净两个酒瓶,然后将它们扔进垃圾桶。
邮件全是垃圾邮件。我把它们统统扔掉,然后查看我的留言。
安妮塔星期一早晨来过电话。
某个叫吉姆费伯的人星期二晚上来过电话并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
还有钱斯分别在昨晚和今早来过电话。
我冲了很长时间的澡,仔细地刮了脸,换上干净的衣服。我把从医院穿回的衬衫、袜子和内衣裤扔掉,把西服放在一边。或许干洗店能把它洗干净。
我拿起留言,重新检查一遍。我的前妻安妮塔。钱斯,那个杀死金达基嫩的皮条客。还有个叫费伯的人。我根本不认识名叫费伯的人,除非他是我醉酒后乱逛时遇到的酒鬼。我把写着他的电话的纸条撕掉,考虑是下楼去打电话,还是拨给旅馆总机转接外线。
如果没把那半瓶酒倒掉,我现在可以喝上一杯。
结果,我下楼到电话间给安妮塔打电话。这场谈话有些怪。同平时一样,我们小心翼翼地保持礼貌。等我们像职业拳击手那样打完第一个回合后,她问我为什么打电话给她。
“我只是回你的电话而已,”我说“很抱歉耽搁了一段时间。”
“回我的电话?”
“有一个留言说你星期一打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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