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走回旅馆。酒铺都关门了,但酒吧仍在营业。我没太费力便走过那些大门,同时也抵制住假日饭店两侧第五十七大街街头妓女的召唤。我冲雅各布点点头,确认没有我的电话,然后便上楼了。
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儿去。他醉得厉害,酒鬼将自己暴露太多之后,便处于自卫式的好斗状态。他的话并不意味着什么。他可以对任何陪伴他的人说,或对着夜空说。然而,它们仍在我的脑海中回荡。
我上了床,但无法入睡,就开灯起来,拿着笔记本坐在床沿。我浏览自己记的一些笔记,然后把我们在第十大道酒吧中的对话简要记上一、两句。另外又写上我的一些想法,像猫玩线团一样玩味着,直到思路越来越短,反复出现的都是同一个想法时,我只好放下笔记本,拿起先前买的一本平装书,但总是看不进去。我反复看同一篇章,就是不知所云。
几个小时以来我第一次想要喝酒。我焦躁不安,想要有所改变。离旅馆三个店面远就有一个熟食店,冰箱里摆满啤酒,而啤酒不会让我醉得不省人事吧?
我待在原地没动。钱斯没问我为何替他干活。德金认为赚钱是个合理动机。伊莱恩愿意相信我那样做是因为那是我的职业,就像她卖淫、上帝宽恕罪人一样。那也是事实,我确实需要钱,破案也是目前我所能做的唯一的事,那多少算是我的职业。
但我还有一个动机,并可能是一个深层动机。寻找杀死金的凶手可以代替喝酒。哪怕是暂时的。
我醒来时,阳光普照。等我淋浴完毕,刮好胡子来到街上时,太阳又不见了,它躲进了厚厚的云层。一整天太阳就这样忽隐忽现,就像掌管天气的家伙没安心本职一样。我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餐,打了几个电话,然后走到银河旅馆。那个帮查尔斯琼斯登记的职员没当班。我看过档案里他的询问笔录,并不真的指望能从他嘴里得知更多的东西。
一位经理助理让我看了琼斯的登记卡。他在姓名栏上用印刷体写了“查尔斯欧文斯琼斯”在签名栏上用印刷体写了“co琼斯”全用大写字母。我把这些指给经理助理看,他告诉我这种差异不足为奇。
“人们在一栏里写上全名,在另一栏中用缩写,”他说“两种都是合法的。”
“但这不是签名。”
“为什么不是?”
“他用的是印刷体。”
他耸耸肩。—棒槌学堂e书小组—
“有的人写什么都用印刷体,”他说“这个家伙打电话预订房间,事先付了现金。在这种情况下,我想我的人不会去挑剔签名的问题。”
我的重点并不在此。我留意的是,那个琼斯刻意避免留下笔迹样本,这很有趣。我看着他用印刷体写下的全名。我发现自己在想,查尔斯(challes)前三个字母同钱斯(chance)前三个字母相同。天知道那到底意味着什么?为何想方设法牵连自己的客户?
我问他,我们的这位琼斯在过去的几个月是否光顾过这里。
“这一年来都没有,”他向我保证“我们把以前顾客登记的名字按照字母顺序输进了电脑,有一个警探查过这些信息。如果就那些的话——”
“其他还有多少顾客用大写字母签名?”
“我不知道。”
“可以查看一下过去两三个月的登记卡吗?”
“想找什么?”
“看看哪些人像这个家伙一样用印刷体签名。”
“噢,我看不可能,”他说“你知道有多少卡得查吗?我们旅馆有六百三十五个间房,——先生”
“斯卡德。”
“斯卡德先生。一个月有一万八千多张登记卡。”
“除非你们所有的客人都只住一晚。”
“平均每人三晚。即便如此,一个月也有六千多张登记卡,两个月就是一万两千张。你知道要花多久才能看完一万两千张卡?”
“一个人一小时大概可以看几千张,”我说“因为他只需检查签名是否大写。大约几个钟头就够了。可以我来,也可以让你的几个职员来做。”
他摇摇头。
“这我无权决定,”他说“真的不行。你是普通市民,不是警察。我虽然很想合作,不过我职权有限。如果警方正式提出要求的话——”
“我知道我是在请你帮忙。”
“如果这种忙我有权帮的话——”
“我知道这有点强人所难,”我继续说“占用你的时间,造成你的不便,我当然是要花钱补偿的。”
要是在小一点的旅馆,这应该行得通,但在这儿,我是浪费时间。我觉得他甚至都没意识到我是在贿赂他。他反复说,如果警方下令的话,他很乐意帮忙。这回我没再坚持。我问他是不是可以复印琼斯的登记卡。
“噢,我们这儿就有复印机,”他说,很高兴终于帮得上忙“请等一下。”
他拿了张复印件回来,我向他道谢,他问我还有别的事吗,他的语气显示他认为应该没有了。我说我想看看案发现场。
“可是警方已经查过那儿了,”他说“房间正在整修。地毯得换,你知道,墙也得重刷。”
“我还是想看看。”
“真的没什么可看的。我想今天那儿该有工人。油漆工已经走了,我想,不过地毯工人——”
“我不会碍事的。”
他把钥匙给我,让我自己上楼。我找到房间,庆幸自己的办案能力如此之强。
门上了锁,地毯工看来是去吃午餐了,旧地毯已经移开,新地毯铺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部分还卷着待铺。我在那儿待了几分钟。正如经理助理所说,房里真的没什么可看,空空如也,既无家俱,又无金的半点痕迹。刷了新漆的墙壁闪闪发亮,浴室也光可鉴人。
我像灵媒一样四处走动,企图用指尖获得一些感应,但即便有感应的话,我也没能感受到。窗口朝向市中心,视野被其它高大建筑切割成块。在两座建筑间的缝隙,我瞥见远处的世界贸易中心大楼。
她有时间眺望窗外吗?杀死金之前或之后,琼斯先生曾经眺望过窗外吗?
我乘地铁到市中心。火车是新到的那批,车厢内由黄、橘、褐搭配成悦目的图案,但涂鸦人已经把这些破坏无遗,所有的空间都布满他们难以辨认的讯息。
我没看到有人抽烟。
我在西四街下车,往南再往西走到莫顿街,弗兰谢克特在此处一栋四层褐砂石建筑的顶楼上有间小公寓。
我按了她的电铃,透过对讲机报上姓名,前厅的门嗡嗡作响地打开了。楼梯间充满各种味道——一楼的烤面包味,上去半层是猫味,顶楼明显是大麻烟味。
我在想,你可以通过楼梯间的异味描绘出一座大楼的概况。
弗兰在门口等我。淡棕色的卷曲短发围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她张着圆头鼻子、嘴唇上翘,鼓鼓的两颊就连花栗鼠都会羡慕不已。
她说:“嗨,我是弗兰。你是马修吧。我可以叫你马修吗?”
我说当然可以,于是她手搭上我的胳膊引我入房间。屋里大麻味道更加浓郁。这所公寓是处工作室。房间很大,一面墙凹进去构成一个小厨房。家俱包括一张帆布躺椅,有靠枕的沙发椅。几个塑料牛奶箱叠在一起,放书和衣服。还有一张大水床,上铺假毛皮床罩。水床上方的墙面挂了一幅室内场景的镶框海报,壁炉里冒出一个火车头。
我谢绝喝酒,接受了一罐健怡可乐,拿着坐在了靠枕沙发上,发现它坐上去比看起来舒服。她坐帆布躺椅,想来也是坐着比看着舒服。
“钱斯说你在办金的案子,”她说“他要我把你想知道的都跟你讲。”
她的声音有点像小女孩那样上气不接下气,听不出有多少是故意装出来的。我问她和金交情如何。
“不太熟。我见过她几次。有时候钱斯会一次带两个女孩共进晚餐,或看表演。我想我大概每个人都见过。我只见过唐娜一次,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像是迷失在太空里。你见过她吗?”
我摇摇头。—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喜欢桑妮。我不知道我们到底算不算是朋友,不过她是我唯一会打电话聊天的人,我每周打给她一、两次,或是她打过来,你知道,我们可以聊聊。”
“但你从没给金打过电话?”
“噢,没有。我连她的电话号码都没有。”
她想了一下。
“她眼睛很漂亮,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它们的颜色。”
弗兰自己的眼睛也很大,眼仁介于棕和绿色之间。她的睫毛极长,我突然想到也许是假的。她身材矮小,用拉斯维加斯歌舞团的术语来说,就是所谓的“小马”体型。她穿了条褪色的李维斯牛仔裤,裤角卷起,高耸的胸部上紧紧套了件亮粉红色毛衣。
她不知道金计划离开钱斯,并觉得这很有趣。
“嗯,我可以理解,”她沉吟片刻后说“他并不真的关心她,你知道。而你不会永远跟一个不关心你的男人待在一起。”
“你为什么说他不关心她?”
“很多小事可以看出来。有她在身边他很高兴,因为她不惹麻烦,又是摇钱树。不过他对她没感情。”
“他对别的女孩有感情吗?”
“对我是有,”她说。
“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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