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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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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梦见了一个也正梦着她的男子,但那男子并不在睡觉。她看到他站在一个非常宽大但黑暗无光的窗前,两臂很自然地垂在两侧。她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全然不似在梦中。但他的脸却紧绷着,一副沉思的样子。他的眼睛是那样深邃,目光是那样冷酷。灰色的,她想,睡梦中她翻了一下身。但又并不全是灰色,也有些许蓝色。他眼睛的颜色先是让她想到了从高崖上劈下的岩石,接下来又让她想到了一泓柔柔静静的湖水。

    奇怪!真是奇怪!她明明知道他一脸的严肃,但就是看不到他的脸,看到的只是那双眼睛,那双摄人心魄、让人意乱情迷的眼睛。

    她知道他在想着她,还不仅仅只是想着她,而是不知怎的知道她的心思。她仿佛走到了窗子对面,站在那儿,透过玻璃窗扭头看着他。不知怎的,她相信,只要她把手伸向玻璃窗,她的手就会径直穿过玻璃将他的手拉住。

    如果她愿意那样做的话。

    而实际上,她腿脚一阵乱蹬,弄乱了床单,在睡梦中喃喃地说着些什么。即便是在梦里,梅尔,萨瑟兰也不喜欢做事不合逻辑。生活自有其规则,最基本的规则。她坚信,如果你遵从这些规则,你就会生活得更好。

    因此,梅尔没有将手伸向玻璃窗,也没有伸向那个男子。她用力翻了个身,把枕头也碰到了地上,努力要把这个梦赶走。

    梦境淡去,她既感到轻松了许多,又有些怅然若失。她又沉沉睡去,无梦相扰。

    几个小时后,她模模糊糊地感到黑夜已经过去,在床头那只蹩脚闹钟的丁丁当当的响声中一下醒来,伸手“啪”的一声就关掉了闹钟。不用担心梅尔在床上睡懒觉,她的大脑也像她的身体一样,全在她的掌控之中。

    她坐了起来,手指梳拢一下蓬乱的金黄色头发,长长地打了个哈欠。她的眼睛很亮,如青苔般碧绿,是父亲遗传给她的,但她不记得父亲。梅尔的眼睛只模糊了几秒钟,就盯在了被她蹬乱的床单上。

    睡得真不安稳,她想,把缠在腿上的床单抖落开来。也不奇怪。总不能指望自己睡觉还像一个次日醒来无事可做的婴儿那样安稳。她长出了一口气,伸手抓起地上的一条运动短裤穿在身上,上身是她睡觉时未脱的一件t恤衫。五分钟过后,梅尔已像往常那样走进了清晨柔和的轻风里,开始她每天三英里的慢跑。

    梅尔出门时,吻了一下拢在一起的几个指尖,用指尖在门上轻敲几下。这是她的地方,她自己的地方。虽然她在这里已经居住四年,她仍然怀有刚得到它时的那种喜悦。

    她住的地方并不大,她一边伸展四肢一边想。只是一个小小的墙上涂着灰泥的房子,夹在一个自动洗衣店和一个营生惨淡的会计事务所中间。但这并没什么,因为她不需要太大的地方。

    梅尔并不理睬从一个过路轿车上传来的呼哨,车上那个司机咧嘴笑着,用垂涎的目光打量她修长且肌肉结实的双腿。她的晨练并不是要展现她的美,而是因为有规律的晨练能使她的大脑和身体更听从指挥。一个允许自己变得懒惰的私人侦探,要么会陷入麻烦,要么会失业。这两者梅尔都不想要。

    她跑步的速度先是很慢,饶有兴致地听着脚踏在人行道上的声音,欣赏着东方天际一抹珍珠色的亮光。现在是八月。梅尔心想,如果是在洛杉矶,那一定是酷热难当。但在这里,在蒙特雷,却是四季如春,无论在哪个季节,空气总是像玫瑰花蕾一般清新怡人。

    这个时辰路上还没有什么车辆。在她跑步的市中心地区,也难得遇到其他跑步的人。如果是在某一个海滨,那情形就会大不一样。不过,梅尔倒是喜欢独自跑步。

    她开始感到身体有点暖和了,一层细细的汗珠在她健康的肌肤上闪闪发亮。她稍微加快步伐,调整到她通常跑步的节奏,这种节奏对她来讲,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第一个英里,她什么也不想,只是用两只眼睛观察着。一辆减音器有毛病的轿车轰鸣着驶过,在一个停车信号前只是象征性地停了一下。一辆1982年的普利茅斯轿车,深蓝色——梅尔的大脑又习惯性地记下了这辆车的一系列特征——司机座位旁的车门有凹痕,加利福尼亚牌照,车号2289。

    有个人在公园草地上脸朝上躺在那儿,等到梅尔停下脚步,那人才坐起来,伸个懒腰,打开了一个手提收音机。

    她断定那人是个搭他人汽车旅行的大学生,就在她再次起跑时还记下了他背包的特征:蓝色,盖上有面美国国旗他的头发是褐色的他的想一下这首曲子的名字!收音机里的音乐在她身后渐渐弱去。是斯宾格斯廷的“原谅我”

    还不错。梅尔想着,嘴角现出一丝微笑。

    在一个转弯处,她嗅到了烤面包的香味,撩人胃口的香味。再过一会儿,她又嗅到了玫瑰花的芳香,贪婪地深吸一口气。树木在清晨的微风中轻摇着,如果她凝神去嗅,全神贯注,她甚至能嗅到大海的气息。

    她感到身强力壮、头脑清醒。四下里只她一个人,这种感觉真好!真的十分惬意!她很熟悉这些街道,想到自己属于这里、能够在这里生活,心情很是舒畅。她再不用跟着她母亲破旧的客货两用汽车,由着母亲的兴致在半夜里奔波了。

    该走了,玛丽爱伦。该出发了。我想我们应该再向北走一段路。

    母亲说走她们就得走,她和她亲爱的母亲。母亲比她更像一个孩子,她总是挤靠在她身旁,坐在前排那已经开裂、用胶带粘着的座位上。车灯划破道路,将她们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陌生的学校,陌生的人群。

    她们总是不停地换地方,永远都不属于任何地方,任何团体,永远都只是那无限延伸的道路的一部分。母亲经常是按她的说法行事——“脚底发痒”脚底一痒,她就要到另一个地方去。

    不知怎的,她总感觉好像她们不是要到某个地方去,而是在逃跑。

    不过,这一切都已成为过去。爱丽丝萨瑟兰有了她自己的温暖舒适的活动旅行住宅,虽然这又要梅尔用两年多的时间来付清这笔债务,但爱丽丝却感到无比幸福,愉快地从一个州走到另一个州,体验着不停历险的乐趣。

    至于梅尔,她终于可以歇歇脚了。不错,在洛杉矶她并不成功,但她已经尝到了那种扎下根的滋味。她在洛杉矶警署呆了两年,虽然诸事不顺,但却学到了不少东西。这两年让她认识到执法正是她所喜欢的工作,即便是她不愿意填写违章停车罚款单,不愿意填写各种表格。

    她离开洛杉矶北上,在此开设了萨瑟兰事务调查所。她还是要填写各种表格,经常是站在货车旁边填写,但这些表格都是她自己的。

    她已经跑了一半的路,该往回返了。像往常一样,一想到她身体强健动作自如,一种自我满足感就油然而生。她先前并不是这样。当她还是个孩子时,她长得太高太瘦,胳膊肘和膝盖凸起老高,真可谓瘦骨伶仃。要想使身体强健,并非一日之功,直到她二十八岁的今天,她才有了这身强健的体魄。是的,梅尔从未因自己发育的不丰满而懊丧过,苗条健美使她工作起来更为高效。她两条长长的像小马驹一般的腿,以前曾经被人戏称为“麻杆儿”、“细条”现在却像运动员一样结实有力——她自己也承认——值得多看一眼。

    就在这时,她听到了孩子的哭声。烦躁不安的哭叫声来自她身边一座公寓的一个敞开的窗口。梅尔原本因跑步而来的高昂情绪,一下子跌落下来。

    孩子,萝丝的孩子。长着一副胖胖的小脸惹人喜爱的大卫。

    梅尔继续跑着,养成的习惯要改变都困难,但她的大脑却被一个个形象所占据。

    萝丝,有点愚笨的萝丝,性情善良,一头卷曲的红发,嘴角总是挂着微笑。虽然梅尔生性缄默,但却很难拒绝萝丝的友谊。

    离梅尔的事务调查所两个街区,有一家小小的意大利餐馆,萝丝就在那里当服务员。对着一盘意大利空心面或是一杯浓咖啡,梅尔和萝丝常常随便聊上几句,多数情形是萝丝说,梅尔听。

    梅尔记起来,她曾十分羡慕萝丝收拾盘子的那股麻利劲儿,即便她怀孕后期工作服鼓起老高时,动作仍然十分麻利。梅尔又想到萝丝曾说起她和她丈夫斯坦是多么幸福,因为他们的第一个小宝贝就要出生了。

    梅尔应邀参加了为萝丝举办的送喜礼聚会,尽管她去之前想着自己在这样一个聚会上一定会十分局促不安,但听着大家对一件件小衣服和动物玩具啧啧称赞,她也觉得挺有意思的。此外,她对斯坦也颇有好感,斯坦长着一双稍带羞怯的眼睛,笑意总是半天才爬上脸。

    大卫出生后,也就是八个月之前,梅尔到医院去看望他。她端详着一个个熟睡的婴儿,看着一个个在四周有围栏的童床上哇哇哭叫或腿脚乱蹬的婴儿,开始懂得了为什么人们又是祈祷、又是挣扎,不顾一切地去生育孩子。

    这些孩子是完美的,完美无瑕,天真可爱。

    当她离开医院时,她一方面很为萝丝和斯坦高兴,另一方面也产生一丝从未有过的孤独。

    梅尔时常带些小玩具到萝丝家里去看大卫,这已成了她的一种习惯。借口——当然纯粹是借口——和大卫玩一会儿。她事实上已经爱上了这个孩子,因此,当她为孩子长出了第一颗牙而大呼小叫时,或是当她为孩子会爬而惊讶不已时,她一点也不觉得冒傻气。

    接下来她便想到两个月前的事。萝丝在电话里的声音尖锐刺耳,发疯一般,且语无伦次。

    “他不见了!他不见了!他不见了!”

    梅尔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萝丝家里。警察已经到了。萝丝和斯坦蜷曲在沙发上,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中两个落难者,六神无主,失魂落魄。俩人都在痛哭。

    大卫不见了。在萝丝家后门外有一片草地,草地上放着供婴儿在里面爬玩的婴儿围栏,围栏里铺着一小块地毯,大卫在上面小睡时被人偷走了。

    两个月过去了,婴儿围栏里仍是空空如也。

    梅尔穷毕生所学,尽自己一切所能,凭自己所有的经验和直觉,却仍未能找回大卫。

    事到如今,萝丝想尝试一下别的办法。这办法听起来十分荒唐,要不是看到萝丝一向温柔的目光中透出的那股坚定不毅的亮光,梅尔早就大笑不已了。萝丝不在乎斯坦怎么说,也不在乎梅尔说些什么,只要能把大卫找回,她什么都愿意试一下。

    即便是去找巫师帮助,萝丝也愿意一试。

    当她坐着梅尔的mg牌破车沿着海岸公路朝大苏尔山庄疾驶时,梅尔想抓住最后一次机会说服萝丝不要这样做。

    “萝丝”

    “你不可能说服我的。”尽管萝丝的声音不高,但却坚如钢铁,这也只是她近两个月才有的变化。“斯坦已经试过了。”

    “那是因为我们俩都关心你。我们不想看到你再次受挫。”

    萝丝今年只有二十三岁,但她却感到自己苍老得如公路旁的大海。像大海一样苍老,像山崖上凸出的岩石一样坚硬。“受挫?现在已没有什么东西能再让我受挫。我知道你关心我,梅尔,我也知道今天让你跑这一趟太麻烦你了”

    “不是——”

    “是的。”萝丝先前活泼明亮的眼睛蒙上了一层哀伤的阴影,隐藏着无限的恐惧。“我知道你认为我在胡说,甚至对你是一种侮辱,因为你一直都在竭尽全力寻找大卫。但我必须试一下。任何可以一试的我都要试试。”

    梅尔沉默了一阵子,因为萝丝的话让她有些无地自容:她是个受过专业训练的侦探,她的职业就是侦探,而现在她们却要去找什么巫师。

    但梅尔毕竟不是丢了孩子的母亲。

    “我们会找到大卫的,萝丝。”梅尔把手从嘎吱作响的变速杆上移开,紧紧握住萝丝冰凉的手指。“我发誓。”

    萝丝没有回答,只是点点头,又将目光转向让人头晕目眩的悬崖。如果他们不能找到大卫,她只需从这山崖上跨出一步,从此了却此生。

    他知道她们来了。这与超自然力毫无关系。是他亲自接听的电话,电话里是一个女人颤抖的乞求的声音。他还在为此事诅咒着自己。他的电话号码不是不在电话号码簿上吗?全都怪他有一部电话,谁都可以花点力气找到他的号码,打电话让他接。但他已经接了那个电话,因为他感到不得不接,他知道他一定得接。于是乎,他知道她们来了,而且下定决心要拒绝她们的任何要求。

    他累坏了。他在芝加哥帮助警方侦破一起媒体很巧妙地称之为“南边切刀”的凶杀案,三个星期下来,他已是筋疲力尽,现在刚刚回到自己的家,回到自己的生活中。

    他在芝加哥看到了不少事情,不少他希望他从未见到的事情。

    塞巴斯蒂安走到窗口,大窗外边是一大片起伏不平的草坪,一座色彩斑斓的假山,再远处便是令人头晕目眩的直通大海的万丈高崖。

    他喜欢这种富有戏剧性的景色,那险象环生的悬崖,那波涛汹涌的大海,甚至于那显示人类智慧及勇往直前的意志的公路,那劈山开凿出的带状公路。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这离开闹市的距离。这距离给了他想要的安宁,安宁的空间,安宁的大脑,他可以免受不速之客的打扰。

    但已经有人打破了这段距离,已经有人“入侵”了。他思量着这意味着什么。

    昨夜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就站在这儿,他现在站的地方。窗的对面站着一个女人——一个他很想得到的女人。

    但他太累了,精力已耗尽,故尔没能将神志关注于她。她渐渐隐退不见了。这对于此时此地的他来说,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他真正所需的是睡眠,是几天悠闲的时光。他可以照看他的两匹马,料理一下生意,过问一下他两个表妹的生活。

    他思念他的家人。距上次他到爱尔兰去看望父母及姨妈、姨夫已有很长很长时间了。他的两个表妹住得倒是不远,顺着蜿蜒的山路而下只有几英里路,但他仍感到离开她们的时间不只是几个星期,而是好几年了。

    摩根娜因怀孕而变得腰身圆圆。她腹中不止一个生命。塞巴斯蒂安想到这儿笑了:不知道她是否清楚自己怀了个双胞胎。

    安娜会知道的。而他那性情较为温和的表妹夫对于民间验方及医术很是精到。不过,要是摩根娜不直接问安娜,安娜是不会告诉她的。

    他想要见到他们。就是现在。他甚至想要与他的表妹夫呆上,一段时间,虽然他也知道纳什正整日忙于他的新电影。塞巴斯蒂安想要跳上他的摩托车,飞奔蒙特雷,将自己置身于家人和熟人的包围中。他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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