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亮,童瑾便悄悄地下床,或者该说是她根本就没上床睡觉。
她神经紧绷压低音量的盥洗更衣,趁室友们还未起来时,带着半夜上网查来的赏鸟路线图溜出屋子。
她一向搞不懂各路公车是如何与捷运站交会,更不知道其实她只要走入那些她从来不敢进去的错综复杂的小巷子,拐几个弯就会到达令她们房租居高不下的国父纪念馆。
在公车站牌前考虑了良久,她终于上了一辆与她目的地反方向的公车,坐回她住了二十余年的家,走到再怎么样也不会弄错的动物园,然后从捷运木栅线换板南线,再换淡水线至完全陌生的关渡站下车,每到一个路口就小心翼翼的比对手上的详细资料,好不容易才到了电话中他所说的赏鸟之处。
“是这里没错吧?”童瑾东张西望了下,除了偶尔有几只麻雀飞过,哪有什么候鸟。
她再往前走,不远处出现一群人,嘻笑着向她走来,她连忙转身,假装眺望天上的云,她感到那群人走过身边时似乎对她指指点点,心里兴起一种秘密被人识破的羞赧,脸颊不自觉地发烫。
等那群人走过,长长地舒了口气,好像安全了,她又开始责怪起自己。
“唉!刚刚怎么没注意一下,说不定他就在那群人中呢!”
说来好笑,如果这算是她生平的第一次约会,她竟然不知道她约会的对象长什么样。那些笔友或网友相约见面,手上还会拿着书或玫瑰花,但她心目中的男主角呢?总不可能每见到一个男人就请他说几句话来听听,好让她比对在脑中的声纹吧!
她开始怀疑昨晚花了好几个小时所拟定的计划能完成的可能性有多高了。
脚步有点迟疑,甚至连想跨出一步都不知该踩向东南西北哪个方位。
她又张望了一下,昨夜失眠的双眼到现在还有点刺痛,但依稀可见左前方有片像是公园的绿地,去碰碰运气吧。
童瑾有些紧张的走进公园里,怯生生地搜寻,脚步缓慢移动着,风将细发吹得翻飞。
公园里开始出现一些人,她不安地继续前进,胸口不规则的起伏,很想见到他,又怕真的见到了他,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或许因为不是假日吧,赏鸟的游客并不多,零零碎碎的分布,她也不知该往哪个方向才好。
眼神偷偷地扫过,由左至右,由近至远,如果这时有人注意到她,一定会发觉她“赏鸟”的方式特别奇怪。
在原地驻足了十几分钟,仍然寻不到符合她心目中形象的男主角,来往行人的目光也令她觉得十分不自在。
她气馁地叹了口气,心里嘲笑着自己的愚笨,摇摇头,正准备转身离开,耳膜清清楚楚感到空气的震动。
“你们看,那儿有一对白眉鸭”
天啊!那个声音
她如遭电击一般,蓦地停下脚步,朝着声音的来源望去,才看了一眼,便被迎面而来的游客撞个正着,脸上的眼镜掉落在地上。
虽说只看了一眼,可也足够了。
约莫有六、七个男人聚集在那儿,但没有理由的,也不需要任何的理由,第一眼,童瑾就知道是他了。
他与她想像的相同,甚至还更出色。
他的皮肤略微偏黑,是自然的麦芽色;一头只有两公分的深褐色短发,简单的抹了点发胶抓出型,更觉神采奕奕;下巴有一片刮过胡须后泛着淡淡的青绿,他的额头饱满光滑,浓眉似剑,双眸深邃,鼻梁高挺又略微有些鹰勾,薄唇紧抿着就连五官都是如此的深刻。
他很高,不但高且壮,胸膛宽厚又结实,腰间随意的绑着或许是因为热而褪下的格子衬衫,一件t恤紧紧贴着他身上,像是第二层肌肤般,展露他锻炼出的强健体魄,还能看见他腹部的六块迹下半身只随意穿了件牛仔裤,可能是因常穿,裤脚有些磨破绽线,颜色是那种经过多次水洗后让人看了无比顺眼的蓝,修长的腿便捷地穿梭,或蹲或跪,飞快地移动脚步。
整体来说,他看起来有些不羁、有些狂野之中,又有着无法忽略的性感,是个很男人的男人。
但最具魅力却不是他高壮的身材与深刻轮廓,而是此时的神情。
那双深邃的眼眸专注地拍摄候鸟的美丽姿态,细心地调整光圈与焦距,准确地在一瞬间按下快门,捕捉稍纵即逝的美景。
当然,也有出乎她意料之外的部分,像是——他是外国人。
电话中,他的中文是那么标准,让她根本不会想到他不是中国人。
大多数人一提起外国人,直觉反应就是金发蓝眼,但他却不是,一头深褐色的发与同色的眼瞳,并不会让她一眼便有“非我族类”的感觉,反而可以去欣赏西方血统在他身上的另一份优点。
幻想归幻想,她从来不认为会成真,也没天真到这种地步,只是,他就在她眼前,一如她所幻想的那般完美,一如她笔下出现的超优质男主角一样迷人。
尽管先天条件优越,但他并无一丝的骄傲,反倒令人觉得颇有亲和力,忍不住想靠近他,成为他的朋友。
天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迷人的男人?
这一瞬间,天地仿佛寂静无声,来往的人群形同透明体,她眼中只看得见他,耳朵只听得见自己因他而加速的心跳。
第一次,她终于体会到笔下常叙述的怦然与悸动,却是为了一个陌生人。
童瑾不禁有些出了神,愣愣地看着他,随着他的移动而移动,连眼镜也忘了捡。
想见的人见到了,下一步该怎么办呢?
当初只计划到想见一见这声音的主人而已,接下来该怎么做呢?总不能走过去和他搭讪,笑着说:“嗨!你长得好像我高中同学”
该死!
写了那么多言情小说,现在才记起来,她从没写过女生主动出击的剧情,而她的女主角又全是呆呆笨笨傻傻的,只会默默地爱着男主角,没想到头一回要揣摩女生如何先开口打破僵局,竟然就是为了她自己亲身的经历。
她急忙翻找着脑中记忆库里曾看过的小说,看有哪一本的女主角是主动跟男主角表白内心情感的。
不到五秒钟,有了——
她故意走到他身旁,假装掉了手帕
吼!都什么年代了,还来这俗到不行的招式,更何况她只带了面纸,叫对方为她捡面纸,恐怕会被别人当成疯子。
要不然这个——
她在夜里悄然无声地摸上他的床,解除了自己全身的束缚
呃!这个不行,头一回见面就献身,她根本做不到,而且现在场景不对,不太可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上演活春宫小电影。
还有还有——
她悄悄在他杯中倒入些粉末,在他喝完失去意识时,连拖带拉地将他抱上了自己的车子里
哇咧!这岂不是成了女绑匪?再说,他个儿那么高壮,拖也拖不动,她又没开车,难不成将他拉上捷运,还是打包托快递寄回家?
一连想了好多方法,没有一个是派得上用场的,原来古人说书到用时方恨少,就是指现在她所处的境地。
正凝神想着,眼光不经意的一瞥,啊!他他他他竟然朝着这边走来了。
不行!快暂停!不要再过来了!她还没准备好开场白呢!
童瑾在心里尖声的叫着,但他还是笔直地走过来,看他的方向,如果中途不拐弯,目的地应该是在她面前。
想到即将要和他面对面,她的呼吸都快停了,唯一的念头就是逃,然而双脚却完全不听使唤,只能像只被狮子盯上的猎物,眼睁睁地看着他一步步地走近。
艾迪目不转睛地瞧着镜头前的那一对白眉鸭,它们姿态优美地在水面上游着,时而钻到水里觅食,时而互相整理着羽毛,总是形影不离地腻在一块,怪不得中国人有句俗谚叫“只羡鸳鸯不羡仙”如果真有个值得一辈子厮守的人可以这样陪着他,那是多么快活的一件事。
想归想,他没忘了按下快门,让这对卿卿我我的小动物成为他镜头下的收藏,也或许,他正在为它们拍着结婚照。
蓦地,一种异样的感觉打从心底浮起,那似乎是人的一种本能,他的第六感告诉他:有人正在很专注地看着他。
他放下相机,抬起头来,只一眼,就发现了童瑾的存在。
她伫立在风中,若有所思,一袭白长裙随风飘荡,迷蒙的眼神仿佛海洋般地蕴含着无数秘密,令人不由自主地想深入探索。
一见之下,艾迪惊为天人。
太完美了!
她完全符合了他心目中的东方美女!
娇小纤细、弱不禁风的身材、略微偏黄的肤色、巴掌大的瓜子脸、浅浅淡淡的五官——当然,最重要的就是那双单眼皮凤眼,这简直就是所有外国人对亚洲、中国人的既定印象。
尤其是她身上独特的气质,有点无助、娇怯、含蓄、柔弱、楚楚可怜的模样,以及秀气、斯文、温柔、体贴又带有灵气的味道,更是令他惊艳不已。
他情不自禁的走上前,为她拾起掉落的眼镜,细心擦净上头沾染的泥沙后交给她。
童瑾仍失神地望着他,本能地接下递来的眼镜。
现在,该说什么?
她连谢谢都忘了说,只是下意识地戴上眼镜,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发,中规中矩的塞到耳后。
在这一连串的动作里,她完全屏住了气息,一张小脸涨得通红,连耳朵都热辣辣的,心跳急遽加速,似是要从胸口蹦出来。
艾迪朝着她微微一笑,不知该说些什么,但还是硬挤了句话出来算是打招呼“也来看候鸟?”
话一出口,他只想把那几个字全塞回肚子里。
这不是废话吗?
谁会闲着没事到这来吹风的?
到这来的不是看候鸟还能做什么?
他真恨自己没什么与陌生女子搭讪的经验,不似他某些同行总能三两句就逗得美女呵呵笑并要到电话。
“呃嗯”明明不是,但真正的原因她又说不出口,顿时支支吾吾地,脸蛋红得像熟透的番茄。
无论如何,总算是撑到他先开口了。
不知是因为气憋太久了,或者是再次听见他的声音,童瑾感到微微地晕眩,眼前有些星光在闪耀,她低下头,赶紧换口气,略定了定神,告诉自己不要紧张,但身躯仍是不争气地颤抖着。
不过他的声音他的声音天啊!他的声音怎么比电话中更好听?
唔可爱极了!
艾迪半蹲着,好让两人之间的距离不会显得那么大,但也因此才发觉她比他所以为的还要更娇小瘦弱,看起来仿佛风一吹就会飞上天空,像只风筝般轻飘飘地毫不具有分量。
他发现她正簌簌地发抖,还以为她会冷,不及细想,连忙解下腰间的衬衫为她披在肩上。
不熟悉的男人气味传来,童瑾一阵心慌,无措的推推眼镜,可一与他四目相对,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我”
方才他只担心她着凉受冻,什么也没想,便为她披上衬衫,直到此时,他也觉得自己的行径有点逾矩了,尽管有些窘,仍是坦言道:“这边风大。”
完蛋,她一定在想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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