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爱一个人,
你就不会对他的吻感到难以忍受,对不对?
我以为我是把爱情和欲望分了开来;
我以为,我只是不习惯太亲密的距离。
——林菊若
认识杨选后的第二个星期天,菊若依这半年来的“规矩”到未婚夫赵鹏远家和他的家人吃晚餐。
他的家人转眼之间就会变成她的家人了。赵鹏远是老大,按照中国人的天经地义,是一定要和家人一起住的。菊若和赵鹏远从大学时代就是班对,对他的家人并不陌生。他的家人大致都还算秉性良善,和她相处并没有什么大问题,所以菊若对“和家人同住”这件事从未提出异议。
她自己的大嫂,也是结婚就搬到林家来的。菊若的父母会煮饭、洒扫、带孙子,大嫂的日子看来并不难过,因而菊若对搬到夫家住并没有什么惊惧之心。她的父母也认为,女儿嫁出去,理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有现成的房子住是最好的,可以少过些捉襟见肘的苦日子。
吃完饭,赵鹏远的父母守着电视,聚精会神地看着他们最爱的“电视冠军”鹏远的妹妹淑懿出去和男友看电影,念高中的弟弟鹏飞钻进房间做功课。鹏远把碗盘收好,就让菊若洗碗了。
洗碗这个差事,是菊若从订婚后就自动承揽下来的。鹏远的父母都烧得一手好菜,轮不到菊若上场,可是,白吃白喝对她这种“从小在家教良好家庭”长大的女孩来说,是一种近乎无赖的行为。于是她好意把洗碗的差事硬揽下来,也免得在背后有人说她好吃懒做——也许是她多心了,但是在她从小成长的过程中,确实不断听到邻居的婆婆们在聊天时说媳妇没教养,不勤快又好吃。
“做人的媳妇就早早起,透早起来就”心里无端响起小时候常听的一首台湾民谣的曲调。怎么搞的?她问自己。看着泡在洗洁精泡沫里的双手,没来由的一阵反胃。水声哗啦啦微微冲击着她的手指,她机械式地用菜瓜布搓着碗底。
比起我家的菜,这里的菜太油了,容易腻。她自言自语地说,微微皱起眉头。
冷不防一双大手环腰将她抱住,她吃了一惊,发出一声低吟:“吓死我了。”
“除了我还有谁?”是赵鹏远“你今天洗碗洗得好专心!”
被她轻轻推开的手,立刻又像磁铁一样吸到她的腰上“别这样,有人进厨房来怎么办?”
“有什么关系,都是一家人了。谁敢对我说,不准抱我老婆?”赵鹏远笑着说。
“赶快洗嘛,要不要我帮你,洗完,我们就可以开始我们的节目”
“什么节目?”
“就是”他环住她腰部的手忽然袭击她的胸。如同反射动作一般,菊若像赶苍蝇一样把他的手挥开。
他想要她。
这星期天晚上的节目是从订婚后才开始的。他觉得她一定是他的人了,于是用拗到底的方式要求她的身体,她也觉得大概他就是她惟一的男人了,因而给了他。不过,由于还没结婚,菊若也不想挺着肚子当赵家媳妇,每一次都千叮万咛,要赵鹏远做好防范措施,她也把安全期算得很清楚。
赵鹏远当时是这么说的:“拜托,你还在坚持什么啊?一定要到新婚之夜,别开玩笑,什么时代了?天底下已经没有像我这么尊重女朋友的男人了。我们认识这么久,从认识你那天到现在,都超过七年之痒了。你不会那么忍心让我跟你约会之后都要画地图吧?”
“什么叫画地图?”
菊若那时真的不知道,她的母亲是小学教师,不曾教她成人的玩意儿;她的好友也都是年轻的女人,很少讨论男人的身体。
第一次是在台北仁爱路圆环附近的一家饭店里,她拗不过他,随他进去了,一路低着头,虽然她的熟人不多,但她确实很怕遇到熟人,脸红得像个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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