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下来,捆绑好,用布包上。
屋子不大,他在移动间总会有意无意地撞到他们姐弟,吓得姐弟俩的身子一直往后退,直到无处可退,紧靠在墙角边。
他忽然间咧嘴笑了一下,不过,他的黑胡子遮住了大半个脸,姐弟俩实在看不出他的表情。
他又看了一眼缩在一起的两个小人。明明怕得要命,却硬挺起胸膛,以示自己的无惧
挺著胸?这女孩的发育实在不怎么样嘛!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要的是他的后半辈子,若要跟一个看见他随时都会吓昏过去的女人生活在一起,那他宁可一个人过活。
“我要去镇上,把毛皮卖了。”他终于开口说话了。顺便还要去打听一下,除了那个肥嘟嘟的媒婆外,还有没有其他媒人。他要找的是能干活吃苦的女人,不是受惊的小兔子!
走到门口,他又停下,转过身又道:“我要在镇上待上两天,你们自便吧!”相信他说得够明白了吧!
许久,姐弟俩才缓过气来,慢慢地由墙角的阴影处走出。
逼人的气势终于消失了。
“姐,他真的走了!”念恩高喊道,脑袋探出窗口,望着越走越远的身影,直至熊影消失。
奇怪,他就这么大大方方地走了,不怕东西被偷走吗?素兰困惑地皱皱眉。不过,秀眸扫了一眼屋中光秃的四壁后,叹口气,终于明白了原因。
也、也实在是没什么可偷的!最值钱的兽皮刚刚被他带走了。
适才眼中被那个庞大的熊影占据,没时间也没机会仔细打量屋子,现在心中所想早一步被弟弟喊了出来。
“姐,这地方能住人吗?”念恩惊呼。巴掌大的屋子里,除了一张木板床,外加一个破旧的桌子外,别无他物,呃,应该说有也没地方放。
四周的土墙已有裂缝,咦!有光喔!顺著缝隙好像能看到外面。
又抬头看看天棚,还好,没有光线透进来,应该不会漏雨吧?
“姐”念恩目光哀怨地看着她。
她也只脑凄笑以对。这间屋子,加上外间的厨房合在一起,也没有当初在府上她一个卧室的房间大。连她家仆役的房间都要比这好上百倍!
若在家变前,说这种地方能住人,她一定不会相信,但现在,她相信。她心口不一地自我安慰道:“应该可以吧!他不也住住在这里吗?”
只要适应,适应就好了。
两天后,郑天命手中拎著用兽皮换回来的生活用品,刚翻过山坡,远远地瞧见他的茅屋有炊烟?
不会吧?他眨了眨眼睛,有些不太相信,再定睛看去,果然有人!
他们竟没走?奇怪了!
想起两天前,他们见他时的样子,惊怕地两人缩在一起,虽是粗布衣衫,但不经意间散发出来的气质,与一些乡野村姑的确是不一样
“念过几天书的人,跟我们就是不同啊!”他低声喃喃自语道“你们留下来,倒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不怕我了吗?”
他对自己“恐怖”的外貌还是有认知的,少有见他不怕的人,吓昏的也不在少数。尤其在他暴怒的时候,连他的几位兄弟也会逃得远远的。
“其实我的要求很简单啊,只要身体结实,别太怕我,能过日子就行了那死肥婆竟然找个这么纤细的人,我一压,她不就扁了吗?真是的,白白讹了我二十两银子”他继续喃喃自语。
如今,他只想过平静的日子。前半辈子,他扬了名,风光过了,在江湖上也算是鼎鼎大名,轰轰烈烈;后半辈子,他只想平静地过活,过普通人的日子。所以在独自生活了一年以后,他才有了娶妻的念头。
走着走着,他已经走到了家门口,不经意地抬头,已是彩霞满天,日落西山,天近傍晚了。
若家里有个人把饭菜都做好了,等著他回来,这种感觉不正是他一直想要的吗?
“我给了你们两天时间考虑,是你自己不走,要留下来做我老婆的,我可没有求你喔以后,你们可不能后悔啊”他又嘀嘀咕咕一阵子,才缓缓推开栏门,穿过干净整洁的小院,不同于一般猎户的锐利眼眸闪了一下。
记得两天前的院子好像很乱吧?正想推门进屋,厨房里传出的声音,让他疑惑地停住脚步。
“姐,你是生火,还是在放毒气啊?”
“当然是要生火了。”
“那你弄出这么多烟做什么?”
“等烟冒完,就有火了。”异常坚定的声音。
“可烟冒了足足一个时辰了,怎么还没生著火啊?”很是迟疑的问话。
“这咦,有火了,有火了!糟了,风向变了”
“咳咳烟怎么改方向了?啊著火了,著火了!”
“救火啊!救火啊!你别乱跳啊!”“怎么救?怎么救?”
郑天命确定,若他还站在原地不动的话,那他就没有厨房可用了!
“缸里不是有水吗?”他大步迈进厨房。
“啊熊来了!熊来了!”男孩哇哇叫。
“熊?在哪里?在哪里?啊”“都给我闭嘴!”一声厉喝,四周终于安静下来。
郑天命俐落地由水缸中舀出水,滋的一声浇熄火苗。幸好他回来得及时,否则家就没了。
“该死的,你究竟是不是女人,生个火也不会!要把房子烧了吗?”他薄怒道。他八岁就会生火做饭,若像她那么笨,早饿死街头了!
“你你回来了。对不起,我刚才不知道是你。不是、不是有意”有意喊他是熊的,她吞了吞口水,故作镇静地说道。然而雪白无色的脸颊却泄露了她此刻惊怕无措的心情。
她将来是要与他生活在一起的,不可以怕,不可以怕!邻居不是说,他是好人吗?他乐于助人,他甚至从老虎嘴里救过邻居的命。
然而,他他就是心地再好,她也怕啊!
天知道,这两天里,她时时刻刻都想带著弟弟离开这里,但脑中仅存的理智告诉她,她不能冒险。
“你你不要怪姐姐!”
见姐姐答非所问,惹得熊脸更加难看,胡须直立,原本躲在姐姐身后的念恩,怯怯地探出半个头颅,解释道:“我们放火,不,我们生火是为了要给你做晚饭,不是要烧房子,你千万不要误会!”
郑天命的火气,在看到面前两个小小人的表情后,奇异地消失了。
他看看大的,又仔细瞧瞧小的。他们居然没被他吓哭,也没晕倒?
女子白净的脸上,印著炭灰,发丝散乱,有几缕滑落下来,样子有点狼狈,小小的脸皱起,紧咬著嘴唇。
然而,她没哭,她的眼眶干干的,她,其实没有想像中的怕他吧?
“嗯!好现象,好现象!”他喃喃自语地点了点头,只要不怕他就好!
虽然身子单薄了点儿,纤细了点儿,但人家念过书啊!不能跟一般下田地的村姑相比。
印象中,那些书生不都是文文弱弱的吗?何况她还是个女子呢!应该的,以后把她养胖、养壮点不就得了。
雪亮的眸光又扫了一眼焦黑的灶台,心头火起,又压下。
谁也不是一开始就会生火做饭的,是不?
他为她找理由,转头对念恩说:“你出去吧!”
“呃!好,姐,快走!”念恩拉著有些怔怔的素兰就要跑。
“等等,你姐姐留下,我教她怎么样生火做饭。”
“啊那我也留下来好了!因为我想学,我要学。”他怎么能让姐姐单独跟一头熊待在一起呢?
郑天命只是看了他一眼,没有反对。
“其实生火很简单,你只要”他弯下腰仔细地讲给她听,动作自然,灶台前那具庞大的身形旁边,蹲著一抹纤细的身影,奇异的竟没有一丝突兀的感觉。
站在两人身后,原本神情紧张的念恩,皱起眉头,然后,疑惑地搔搔脑袋。
看得出,他对姐姐真的很有耐心。或许,邻居说的话是真的,这只熊并非如外表般的可怕吧?
“你真的会炒菜?”郑天命有些不敢置信地叫道。
看着端上桌,三盘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他怀疑地又夹另一盘的菜尝尝。清淡嫩滑,滋味爽口。真的真的很不一般!他虽对食物不甚挑剔,只求吃饱,但味道好坏他还是分得出来的。
“那,你怎么不会生火、洗菜?”他纳闷地问,随即坐到桌前。
“我,我”怎能告诉他,她以前下厨为爹娘尽孝道时,厨子们早将炉火生旺,材料备齐,她只需下锅炒就可以了。
而这个原因自然不能说了。就算他相信她是私塾先生的女儿,却万万不会信私塾家会有钱雇厨子。
“算了!”他无所谓地挥挥手,看她还站在旁边,笑道:“坐下吃饭吧!”他只当她还有些怕他,所以说起话来才会吞吞吐吐,支支吾吾,便不再多问。
姐弟俩坐在桌前,斯斯文文地小口吃著饭菜,一举箸、一端碗,隐隐透著一股无人可及的优雅、尊贵。
郑天命困惑地皱了皱眉,好像有些不对劲,哪里不对,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为何他会有种熟悉的感觉呢?
“小表,去盛饭。”郑天命道。
“我?盛饭?”看着推到面前的空碗,他难以置信地抬起头。
他可是少爷啊!从来只有别人伺候他的份,哪有但,在看到姐姐递过来的眼神后,终于不甘不愿地站起身。
“小表,你叫什么?”接过满碗的饭后,他状似随意地问道。
“吴念恩。”
“姓吴啊”没什么印象,怎会有熟悉的感觉呢?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