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嫉妒,最一般的情况是莫名其妙的发火、没来由的生气,再者心酸疼痛,或是眼红哭泣。
白雀想想自己的情况,除了没哭以外,他好像具备了不少嫉妒的特征。
也就是说,他真的像白鸩说的那样,喜欢上那个迷糊又少根筋、只有一双巧手、却没什么身材跟长相的封水红?
不可能,这太诡异了!怎么说他也是个年近而立的男人,围着他打转的女人多到数不清;而在那其中,封水红可说是最没特色的平凡女人,甚至还是伤了他身体的罪魁祸首,有谁会去喜欢一个这样的对象?
可是,他心里泛酸,却是不争的事实。
饼去他可从没为这些芝麻小事跟女人吵架过,所以今天的他,着实如白鸩所言,奇怪到极点。
若说他只是介意封水红没把他放在眼里,那他大可以直接出声叫她,用不着把她批评成那样,毕竟他对白鸩他们抱怨的那些缺点,其实都与封水红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说她迷糊、打混、摸鱼、脾气不好,甚至不会打扮什么的,其实都只是藉口罢了,他真正在意的是封水红没注意到他;毕竟封水红若真的迷糊又爱打混,根本用不着每天晚上准时回家为他打扫收拾兼煮饭,而且她做出来的点心和菜色总是味道刚好,这可不是一个迷糊的女人能做得到的。
至于脾气不好这点想起来白雀就感到心虚,因为封水红其实对他还颇逆来顺受的。仔细想想,每回几乎都是他在使性子,才引得封水红反辱相稽,毕竟没人喜欢呆呆站着给人骂呀!
再者,打扮这回事靠的是经验和学习,在他这个陪伴女客多年的男公关看来,封水红那不点而朱的殷红双唇,可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期盼哪!所以只要梢加妆点,相信封水红还是能够化身为美丽的女人,勾引男人的目光。
“拜拜!有空再来!谢谢你们今天的捧场哦!下回我再做些别的给你们吃!”
清亮的声音传来,白雀不禁抬头往门口看去,只见吃完甜点、聊过天的白鸩与白椿,已经在门口穿鞋与封水红道别了。
瞧着封水红那头及肩黑发在她的肩上飘动,以及不时自黑发中半露的娇笑侧脸,白雀发现自己的视线正跟随着封水河邙移动。
甚至,他还在心里为封水红说好话。
嘴巴刻薄不代表他心里真的这么想,因为开口说话的反射动作总是快得让脑子来不及思考,晚餐前他对封水红的批评,其实也不过是未经大脑脱口而出的无聊话,否则他才不会在封水红回家前,对白鸩和白椿大加夸奖她的手艺。
他没兴趣当个双面人,不会在封水红面前和背后有两套说法,他也明白自己很愿意承认封水红的手艺好,而对她的相貌和打扮,他与她相处多日下来,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去注意,因为他们一直都相处甚欢,什么打不打扮已经不是问题。现在,他以客观的心境来看待他们今日的吵架
他是过度在意她了,就连她与自己的好友太过亲密的相处,他都觉得吃味,而且认定自己被忽视,才会造成这样不可收拾的后果。
罢才封水红在用餐时,对他是连看都不看一眼,倒是在面对白鸩与白椿时好声好气地说话应答,这点令他不满,却也令他心酸,因为封水红的笑容原本应该是对着他的。
所以这结论该怎么下呢?
如白鸩所言,他喜欢上封水红了?
因此看着她的笑容,他才会如此舍不得与别人分享?
“你们开车来的啊?那路上小心哦!”封水红还在门口与白鸩他们道别,甚至抱了两个小盒子递给两人。“这是点心,不嫌弃的话带回去吃吧!”
“谢谢招待,那我们先回去了。”白鸩满脸笑容地应道。
“谢谢你的点心,改日有空到我们家来玩吧。”白椿朝封水红挥了挥手,笑容甚为亲昵,仿佛他们相识了许久。
“嗯,好啊!谢谢哦!拜拜”
封水红送着两人走出门口,挥手道别的笑脸看在白雀的眼底,让他感到些许寂寞,甚至开始啃蚀着他的心,令他的胸口泛起刺痛感。
虽说爱情总是来得突然,不过
这也太突然了吧!
就这么短短时间的相处,就因为一次的意外,再加上封水红完美无瑕的手艺,也就收服了他的心。
莫怪旁人常言,要收服男人的心就要先收服男人的胃,看他,不就是个活生生、血淋淋的好例子?
亏他身边还有无数美人等着他点头答应被包养,他却偏偏喜欢上这朵路边的小野花,不起眼不说,连妆点室内的效果都没有。
唉!既然心都已经沦陷了,他还能如何挣扎?
毕竟爱情就像个无底沼泽,一旦身陷其中,越挣扎只会沉得越深,即使妄想处变不惊,也往往在不知不觉中陷落。
而他,就是那个一脚踏入名为爱情的沼泽、却还浑然不知的人吧!
望着正在关门的封水红,白雀重重地叹了口气。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上封水红了,先追求看看,再来想别的问题吧!毕竟将来是条漫长的道路,没有人能断定未来会如何发展,所以与其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封水红,倒不如试着与她以情人的身分相处,反正合则来,不合则分,这是恋爱的基本道理。
“你干嘛一直盯着我?”
封水红一边擦着桌子,一边抬头瞪了白雀一眼。
打从刚才送走白鸩与白椿后,她就发现白雀一直看着她,不管她往哪边走,白雀都盯着她不放,让她即使进了厨房,隔着墙壁,还是可以感觉得到白雀的视线跟过来。
白雀拉回心神,一句“谁盯着你看了”正要出口,却被他死命地吞了回去,毕竟这是气头上的话,只会造成两人之间更多的裂痕,所以他很努力地说服自己,封水河谠他不客气,只是因为他先惹恼了她,只要他好好地与她谈一谈,事情就可以完美地结束,他也不会再跟封水红一直吵架。
“我盯着你看不行吗?”白雀吞了口口水,勉强把火气给压了下去。
“如果你是想监视我有没有打混摸鱼、白吃白住你的,那你放一百二十个心好了!我才不会这么做!所以你用不着监视我!”封水红一想到自己的认真,竟被白雀看成是打混,心里一直很不高兴;现在又瞧见白雀直盯着自己,活像在监视她,感觉更加的恶劣了。
“我不是在监视你!”白雀真是不懂,可以的话,他甚至想拿镜子来照一照,看看自己的脸是不是在车祸时撞歪了?怎么平时他用这种眼神盯着女人的时候,对方总是会主动黏到他身上,而且还会为他的眼神着迷,可是封水红却完全不受影响?这到底是她太迟钝,还是他的功力退步了?
“可是你盯着我总有个理由吧!”封水红板起面孔说道。
“我是因为”白雀犹豫地瞧着封水红。
老实说,因为他在白夜待久了,跟女客聊惯了,那些爱不爱、喜不喜欢的,几乎成天挂在嘴边,因此不论是听在耳里还是说出口,那些言语上的示好,感觉实在什么分量、也没什么情意可言,若要他拿那些话来向封水红示意,反倒觉得不太对劲。
想来想去,白雀还足决定暗示封水红,让她慢慢接纳自己。
“我说你你不觉得我的眼神看起来有哪里不同吗?”
这可不是他自夸,多少女人为求得他的注视而砸下大笔金钱,求的只是他柔情眸光,所以他才这么盯着封水红瞧,岂知她大小姐似乎完全无视他的魅力,还得靠他来提醒。
“不同?”封水红纳闷地东瞧瞧、西看看,然后才双手擦腰、蹙起秀眉道:“有呀,今天看起来格外讨人厌!”
之前把她说得那么不堪,现在还死命监视她,这种眼光除了引人厌恶以外,还有什么特别之处?
白雀差点气到喘不过气来。“讨人厌?”她居然把他的示爱眸光说成讨人厌?这女人有没有神经啊?
他怎么会喜欢上封水红的啊?再这样下去,难保他不会在表白成功之前就被她活活气死了!
“是啊!你不信的话,我去沙发上瞪着你看,你站到这边来擦桌子试试,保证你半分钟都受不了!”封水红一边说,还一边嫌恶地举手往空气中挥了挥,好像巴不得把他挥开一样。
老实说,封水红宁可白雀跟平常一样,像个太上皇一样赖在沙发上看电视、看杂志,放着她一个人做事,那她还轻松自在一点。
“你看到哪里去了?我这种眼神你居然觉得讨人厌?你知不知道在白夜里有多少女人抢着买我的时间,就只为了让我盯着她们瞧?你就不能再感受得仔细一点吗?”白雀真的差点昏倒,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掉进封水红罗织的情网里,但他可以确定,封水红一定是他的克星,才会对他的魅力浑然不觉。
封水河讵下抹布,对白雀听来自负又自傲的论调感到不以为然,她可不是那种没男人就活不下去的女人,更不可能自掏腰包去买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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