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疼到后颈。大冷天,他还是出了一身的汗,明明吹着暖气,却还是阵阵发冷。
简直像着了魔。
是的,他早就着了魔。孙东平趴在方向盘上哈哈大笑。他当年在那个小巷子口一把抱住顾湘的时候,就已经着了魔。
都过了九年了,那些事,都还清晰得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一样。他第一次在夕阳下牵她的手,他第一次拥抱住她削瘦柔软的身子,他第一次亲吻她冰凉颤抖的嘴唇。
他夜夜梦回,总是拉着顾湘的手奔跑在那条林荫道上。顾湘默默地,温顺地跟着他,不管天涯海角,不管惊涛骇浪。她爱他,信任他,所以不曾放开他的手。
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刘静云坐在大堂里,等着孙东平开车到前门来接她。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是那个人却始终没有出现。
她掏出手机来,按了快捷键,却没有拨出去。她决定再多给他一点时间。
酒店大堂里有琴师在弹钢琴,叮叮咚咚的声音很好听,几个孩子围在钢琴边听得如痴如醉。
那是一首逝去的爱,刘静云也会弹。她小时候学过钢琴,只是很久没弹了,现在指法已经生疏了。
怪可惜的呢,她想。原来在英国的头两年,她还经常弹。那时候她在酒吧找到一份工作,下课后干到午夜十二点。那间酒吧里有架老钢琴,音也不怎么准了。老板自己就是琴师,喜欢弹些老曲子。刘静云那时不忙的时候也会过去弹两首,茉莉花啊,梁祝啊,老板很喜欢。
她就是在那家酒吧的后巷里和孙东平重逢的,是他们分别两年后的重逢。那时她刚进入那所某某皇家学院没多久,大学新人类,学业和金钱都紧张得很,天天忙得像陀螺。
午夜打烊的时候,她去后巷倒垃圾。这里虽然僻静,但治安还算不错。可也就是那天,她看到了两个别的酒吧的酒保拖着一个男人出来,丢到地上。
估计又有人欠了酒钱,刘静云担心惹麻烦,赶紧缩回店里。
临进门的一撇,却让刘静云停下了脚步。那个倒在地上的人,看着有点眼熟。
年轻人挣扎着想爬起来,手却使不上力气。刘静云听到他用中文骂脏话,那声音也十分耳熟。于是她壮胆走近一看,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认识这个人。
“孙东平?”刘静云试探着问“是你吗?孙东平?”
男人把脸转了过来,也在疑惑地打量她。看样子醉得还不太厉害。
巷子里那盏灯坏了几天了,闪个不停。亮起来的那个瞬间,刘静云看清了那张脸。
可怜的孙和刘,估计你们还要被骂几章,呵呵虽然我是很喜欢你们的。这文里没有坏人,只有无奈的成年人。
巷子里那盏灯坏了几天了,闪个不停。亮起来的那个瞬间,刘静云看清了那张脸。
棱角分明的脸,深陷的眼窝,五神的双眼,一下巴的胡渣。少年的右肩有点怪
“你没事吧?”刘静云跑过去“你怎么会在这里?老天,我是说,你怎么在英国?你被打了?你怎么在这里?”
她语无伦次,孙东平倒冷笑了起来,声音就像破风箱一样“大惊小怪什么?扶我起来——别碰我这边胳膊,扶右边的。”
刘静云一靠近他,就闻到一股臭味“你闻起来就像一个满是酒瓶的粪坑。”
“我刚才在酒吧的厕所里睡着了。”孙东平很平静地说。刘静云尖叫一声缩回手,孙东平又斜斜歪歪倒在一边。
刘静云就这样把孙东平捡回了家。她做出了很大的牺牲,让他在自己干净漂亮的浴室里洗了个澡,给他受伤的胳膊上了药,又给他灌下了一碗热姜汤。
孙东平瘦得相当厉害,几乎不成人形,而且神态气质完全变了。原来的他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开朗活跃,充满朝气。现在的他则就像一具行尸走肉的僵尸,脸色青灰,双目无神。仿佛灵魂已经被抽走了,只留下一副躯壳在这个世界上。
刘静云给他做了一碗面条。她家务不怎么好,清水面条里放点酱油放点葱,然后煎了一个鸡蛋。她自己都不爱吃,可是孙东平却狼吞虎咽地把面条吃得干干净净,想必是饿坏了。
吃完了,他就对着面碗发呆,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事,呆板的脸上终于有了一点表情,眼睛变得湿润了。
刘静云小心翼翼地问:“那个发生什么事了?你被抢劫了?你家里人出事了?”
孙东平摇了摇头。他现在变得很安静,而且很懂礼貌,嘴边挂着谢谢两个字。只是他面无表情,道谢也像没心没肺的样子。
刘静云忐忑不安地去洗碗。洗到一半,听到客厅里传来呜呜的声音。她冲回去一看。那个高大的少年抱着碗哭得一塌糊涂。刘静云第一次见到他这么悲伤的样子,就像是只受了重伤,在濒死边缘的野兽。她又惊慌又同情,可是不知道该做点什么去安慰他。
哭够了,孙东平又恢复了冷漠。刘静云觉得先前那阵子他打开了自己的心扉,尽情地发泄。等到过载的情绪宣泄完了,心门又关上了,那种情绪继续在心底酝酿着,不知道下一次发泄又是什么时候了。
孙东平客客气气地说:“我被房东赶出来了,今天晚上可以在你沙发上凑合一下吗?”
刘静云当然无法拒绝老同学。
孙东平睡觉很安静,别说打鼾,连呼吸都非常地轻。刘静云那夜翻来覆去睡不着,又听不到外面的半点声音。胡思乱想中,她担心孙东平会不回为什么事想不开而自杀,吓得急忙下床,悄悄出去看他。
惨淡的月光下,孙东平禁闭着双眼,睡颜端正。他这时候看着,比先前要好多了。刘静云这才放下心来,为他拉了拉被子,然后回房,一觉睡到天亮。
她是后来才知道孙东平精神衰弱很严重,一直靠吃医生开的药才能入睡。但是他常常不吃药,睡个一两个小时再从噩梦里惊醒过来,然后睁着眼睛看天亮。
那个时候,是孙东平最落魄的时候了吧。去国离乡,丢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孙母只给他钱,但是对他不闻不问。老一辈父母不爱和孩子谈心,罗女士又是个铁娘子,觉得男人伤情本来就是窝囊,一点都不值得同情。
孙东平整日沉醉在酒乡里,自暴自弃,根本就像一块烂泥。没有朋友,也没有同学,酒友们只贪图他的钱,等他钱花光了,就再也不上门。房东忍受不了,终于将他赶出门去。
刘静云不仅仅是遇到他,她几乎是救了他。
恰好刘静云对门住的一个台湾留学生要搬家,孙东平便顺利成章地用自己最后一笔储蓄租下了这间小公寓,和刘静云做了邻居。
他们的故事,就是那么开始的。在那个终日阴云密布英伦城市,雨水总是打湿窗帘。前房客留下来几张国语老唱片,孙东平有时候会在晚上放来听。刘静云写着论文,便会停下手,侧耳倾听几分钟。女歌星唱着“玫瑰,玫瑰,我爱你”歌声袅绕,像午夜的幽魂。
那个时候,她终于觉得,自从自己被父亲流放到这里来,第一次觉得不再那么寂寞了。
孙东平终于把车开到了酒店门口。刘静云从回忆中挣扎了出来,拾掇了一下写满了怅然的表情,微笑着朝他走过去。
回到家,两人都已经很累了。明明结婚的不是他们,可是他们却觉得丝毫不比新人要轻松。想象到将来自己结婚的样子,刘静云不由觉得背上发凉。
她擦着湿头发走进卧室。孙东平不知道在哪里,床头柜上有一杯牛奶。她笑了笑,把牛奶端了起来。恩,温度正好。
当年那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子哥,如今也被她培养训练成了一个二十四孝好男人。
当初孙东平的屋子就是一个垃圾堆,披萨盒子,中餐店外卖的碗筷丢得到处都是,苍蝇和蟑螂横行。刘静云几乎要昏过去,一直很不理解人类怎么可以在这样的地方生存。
她拖着孙东平一起,花了一个周末才把这间屋子收拾得勉强能住人。然后经常督促着他保持个人卫生,少吃外卖,天天去上课,上自习,写论文,打工赚取生活费——总之就像一个了书童兼老妈子,还总是被抱怨。
孙东平那时候的口头禅就是:“顾湘以前都会为我做这个做那个。”
刘静云那时候便会凶巴巴地顶回去:“那是顾湘好脾气,凡事都娇惯着你。我才不伺候你大爷呢!你还想活着毕业,就给我振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