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十一章]
偷溜出宫的事情,自然有第一次,便很快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那天回到我自己的寝宫,四下里早已是一片沉寂,我暗自欣喜,果然没有被发现,不过高兴的心情却也没有维持很久,因为就在我准备推门而入的时候,邝逸如却自阴影中走了出来。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上下看了看我的装束,最后将目光平静的聚集在我的脸上。
“逸如,真巧呀,你怎么还不去睡?”我讪讪的笑着,尽量找到一个此时比较适合的话题。
“正要去睡,很晚了,公主也早点休息吧。”邝逸如没有多问,只是说了这么一句,一切就好像我们真是晚上睡不着,偶然在院子里碰上一般,说过之后,便各自走开。
第二天,王睿思自然是准时出现在了他该出现的地方——上书房,照旧吊儿郎当的斜靠在他的椅子上,用爱理不理的神情面对每一个人;而邝逸如也绝口不追问我那天的去向,照旧早早的到书房,和我们的师傅探讨些功课之外的学业。至于徐文彬,也依旧是每天不声不响的跟在大家身边,即使在大家都被王简芷背不出书的糗样子弄得哄堂大笑的时候,他的笑声也不会高过任何人。而文芝、文兰姐妹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不再如儿时般肆无忌惮的逗弄王简芷了。
一切看起来,似乎还和几年前一样,不过我知道,其实,每个人都有了属于自己的变化,不过这变化,对于朝夕相对的人来说,不那么容易觉察就是了。
再有一段日子就要进入冬天了,冬天过后便是正统十三年,其实正统十三年之所以对我有特别的意义,还在于,那将是我的及笄之年。
女子十五岁,就要把头发盘起来,用“笄”簪好,即谓之“及笄之年”男子弱冠,女子及笄,都意味着成年了。
这些日子去给母亲请安,母亲总是会拉着我左看右看,仿佛有些不相信,一转眼间,我竟已从一个婴孩,变成为了一个大人。
母亲依旧是大明后宫中,最美丽的女人,她的美丽,十几年如一日,如果硬要说岁月强加给她什么样的痕迹的话,那也只是一份蜕变后的成熟和骨子里的高贵。
她注定了是这辉煌的紫禁城中最高贵的女人,那不仅是因为她有父皇不变的至爱,更重要的是,她拥有这宫廷中,别的女人都没有的,一个儿子,一个一天天长大的儿子。
我已经决定要在我十五岁生日之前,离开皇宫一段日子,一方面是去见识一下外面的大千世界,更重要的也是,要去看看于谦,他日为大明力挽狂澜的人物,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如果他真的不凡,也许,我可以让他早一点,承担自己的使命。
不过我并没有和母亲说我的决定,这个决定,知道的人少一些,反而会好。我只是告诉母亲,我打算到郊外的行宫住上些日子,所以,见浚就要回到她的身边,由她照顾和督促了。
最近几年,几乎每一年,我都会到行宫住上些日子,时间不固定,不过每年却一定会去。我知道王振的耳目从来没有远离我,索性做足了全套戏码给他看好了。一年、两年、三年我在行宫里的生活就是吃喝玩乐四项,时间久了,估计王振也厌烦了,过去我到行宫,飞鸽传书几乎日日往来,但到了去年,我到了足足一个月,京城的鸽子才光临行宫,那么今年
去行宫之前,我和父皇一起吃了午膳,有几年没这样安静的坐在一起用餐了。
“行宫处处不比宫里,马上要到秋天了,你自己要注意身体。”每年我去之前,父皇都会如是说。
“宁儿会的,父皇也要注意身体。”我说,老掉牙的词。
“是呀,我的宁儿已经是大孩子了,父皇也老了。”看了看我,父皇有些感慨的说。
“才没有呢,我的父皇哪里老了?明明很年轻嘛!”
“你这孩子,只会哄父皇开心,你都这么大了,明年,父皇又要为你的婚事伤脑筋了!”
“父皇!”
“告诉父皇,你中意谁?父皇都给你做主。”
“父皇,您再说,宁儿可要走了。”
“怎么,真的不告诉父皇?”
“”“那让父皇猜猜好了。”
“宁儿真的走了。”
“好好好,不说这个”
“父皇,其实我这次”刚才借着父皇说起我婚事的机会,我撒娇般的起身,赶开了身边的宫人,也顺手在殿内转了一圈,所有的门和窗都被我打开了,预防隔墙有耳的最好方法,不是建更厚的墙,而是根本不给他们提供可以隔的墙。
父皇只是点了点头,停了会才说:“出门在外,要格外的小心,不过行宫也有行宫的好处,毕竟不是宫里,你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知道,父皇已经默许了我的提议,虽然此时,我们不能太明显的和王振翻脸,不过翻脸的日子早晚会到,在此前,我们需要培植自己的力量,这些年,我知道父皇已经开始着手了,我也要做点什么才行。
我原本的计划是到了行宫之后,找机会留下人假扮我,然后自己去山西拜访于谦,不过,一个突发事件,却让我找到了一个更好的机会。
就在我准备出发的前一天,王睿思告诉我,锦衣卫接到命令,调动了人手,准备去山西境内剿匪。
锦衣卫向来的职责中,似乎不包括剿匪这一项吧?我略有些疑惑的看了看王睿思,却见他眉毛一皱,眼神微暗的说:“是皇上直接召见了锦衣卫指挥史邵洪光大人,至于究竟为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父皇会直接调动锦衣卫,而且还派到山西去剿匪,这多少让我吃了一惊,与东厂受控于王振的情况不同,锦衣卫是直接听命于皇帝的,也是护卫宫廷的重要军事力量,当然,锦衣卫指挥史邵洪光也是父皇的心腹臣子,不过究竟是什么匪徒,竟然严重到要出动锦衣卫去围剿的地步?这才是我最好奇的。
不过让我有些失望的是,父皇只是含混的告诉我,山西境内近年匪患丛生,虽然朝廷也时有围剿,不过行动始终不利,今次,也不过是希望能彻底肃清悍匪,还地方一个清平世界而已。
于谦是山西、河南的巡抚,他的辖下匪患丛生,怎么这几年竟从没听说过呢?奇怪了,不过没关系,反正我也要去看看。
和我预想的差不多,父皇开始是不想我随锦衣卫同去的,不过耐不住我的软磨硬泡,算是勉强答应了。自然,也不是全无条件的,父皇的条件就是,我要听邵洪光的,不能自作主张、擅自行动。
我满口答应,不过谁都知道,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道理,答应归答应,但出去了,要做什么,谁还能拦住我吗?
不过父皇也显然觉得我答应得太痛快了,我前脚出来,就看到王睿思、邝逸如、徐文彬和王简芷以及文芝、文兰,都被传入殿中,看来这次我想轻装上路是不太可能了,凭空多出六条尾巴,感觉还真是,算了,省得我一个人路上闷死。
[正文:十二章]
山西之行,出乎意料的顺利,这次出动的锦衣卫加上御林军,声势浩大的有些吓人,路上自然是太平了。
其实取道直接去太原,时间上恐怕至少会节省几天,不过进了山西境内后,我反而改变了主意。一个巡抚究竟能力如何,也不是我们几双眼睛看看便能确定的,倒不如在他治下四处瞧瞧,听听百姓究竟如何说。
邵洪光这次是有很紧急的事情要做,这从他一路上快马加鞭就能看出来,自然,他的目的地也不是太原,其实我是好奇的,究竟什么匪徒,要围剿得如此急切,不过一路上试探过几次,这个邵洪光倒是父皇忠心的好臣子,竟是滴水不漏,这让我有些怀疑,莫非真正的事实,便是他也不知道?
以我的性子,是必要跟去瞧瞧的,不过理智终究还是战胜了好奇心,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于是,按照先前的决定,进了山西之后,我们便各走各的。邵洪光自然是不肯,我是跟着他出来的,要是出了什么意外,也不是他能够担待的,不过,他也得能拦住我算。
忘了说了,其实他也算是我众多师傅中的一个,我想,当我们成功的绕开值夜的侍卫,无声的溜之大吉时,他一定正在后悔,早知道有这样让他为难的一天,不如当初所性什么都不教给我们才是。
离开京城的这段日子,关于山西的情况,我们也打听了大概,锦衣卫和御林军中,不少人都是出身绿林,自然对山西的黑白两道,都有些了解。
山西有几股出了名的绿林豪强,同样干的是打家劫舍的买卖,不过风评却大大的不同,当然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虽然同样是落草为寇,然而有些人是生活所迫,有些人却为了谋取不义之财,凡事不能一概而论,人也不能一竿子全打下水,总之,小心总没有错。
和大队的锦衣卫、御林军分开之后,我便叫徐文彬和文芝去买了几套寻常质地的男装,又叫王简芷去租下一辆马车,经过简单的装扮之后,正式开始了我们的山西之旅。
其实我更喜欢骑马的,比较有速度,而且也爽利。不过回头看看身边的人,却又不得不放弃这个想法。徐文彬和王简芷也就罢了,这两个人比较老实听话,叫换衣服就换了,叫往脸上涂涂黑也涂了。
可是王睿思和邝逸如呢?邝逸如是换了衣服,不过涂黑这事,他笑说:“还是不必了,有些欲盖弥彰。”可是就他的外貌和气质,又怎么是一件粗布衣裳能够掩饰的,不肯易容,还不如不换衣服的好。至于王睿思,这家伙根本对那些粗布衣服不屑一顾,只拿在手里看了看,便随手丢了出去,干脆的撂了一句:“要穿你自己穿好了。”
文芝和文兰就更不用说了,见王睿思不穿,也欢呼的丢下了手里的衣服。
于是,查点一下我这七人的小分队,感觉上就是个别扭呀,三个黑乎乎的老百姓,一个一身贵气的落魄书生,外加一男两女的三个少爷、小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路人。
好在马车是租来的,就当我们是碰巧坐同一趟车去同一个地方好了。
一路上,木制的车轮和地面的每一处坑凹亲密接触着,颠得一身的骨头支离破碎一般,开始还兴致勃勃的坐在车把式旁边听他说这里的风土民情,不过到了下午,我却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车把式却是个十分健谈的人,这也可以理解,毕竟常年赶车为生,如果不说说话,每天就这么挥着鞭子赶着牲口,这样的日子,人怎么能够忍受。于车上的旅客,在这种疲惫的时刻,有人在耳边说说沿途的典故、趣事,哪怕是神怪传说,也多少可以分散一下注意力,缓解一下疲劳不是吗?
掀开身后的帘子,我预备叫一直闷头坐在车里的四个人也透透气,顺便听听故事,手却在帘子掀起的一瞬间,旋又放下。
也许是我们穿着的问题吧,在车把式心里已经自然分出了高下,文芝、文兰、王睿思、邝逸如先后上车,到了我们三个人的时候,车把式却刷的放下了帘子,示意我们坐在外面,当时我也只有些苦笑的看了看徐、王二人,看来我们的扮相还真是不过外面有外面的好处,倒也不必十分计较。
不过马车内如今的情形,却让我的心情没来由的郁闷。
文芝、文兰姐妹对坐,他们身边分别坐着王睿思和邝逸如,这原本也是很正常不过的,在过去的好多次我们去行宫的路上,都曾经这样坐过。只是,今天,在这样一个被劣质马车折磨得痛苦不堪的午后,在我抬手又松手的瞬间,我忽然发现,曾经一直若有若无存在与空气中的暧昧,从未如今日般,清晰而刺眼。
车内的几个人都闭着眼睛,是不是睡了我并不十分清楚,我只看到:
逸如闭目而坐,神情泰然,而文兰却如熟睡了一般,那么自然的将头依在了他的肩头。
文芝明明醒着,在我掀起帘子的瞬间,我看到她凝视的目光,只是,却在与我目光相接的瞬间,匆忙的将眼闭上;而她看的人,自然是一旁即便是假寐,也在唇角挂起一丝若冷然若嘲讽般微笑的王睿思。
原来,却是如此。
收手、回头,却看到了坐在身边,一向大而化之的王简芷,脸上还没来得及退去的一抹震撼和失神。
重新坐正身子,没有再说些什么,而坐在另一边的徐文彬也似若有感应,不过他一贯的保持着自己的沉默,既不问,更不好奇的向里面窥探。
于是,寂静的路上,便真的只有车把式一个人的自言自语了。
成长,是任何人也不能忽略的事实,而与之相伴的那份虽然懵懂却不能掩饰的爱情,倒给人一种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的感觉。
我不知道王简芷那一刻的震撼和失神是为了谁,就如同我也说不清自己忽然放开帘子,心情郁闷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一样。
我不懂爱情,尽管我是一个带着前世记忆而来的人,我依旧不懂爱情。
也许由于不懂吧,就觉得爱情,并不是到了一定年纪就会自然懂得的,那需要机会,也需要缘分。
爱情是什么样子呢?在茫茫人海中,偶然的邂逅,只要一个回顾,甚至只要一个眼神,就决定了一生的相守,这才是爱情吧。
由于短暂,更显得璀璨而夺目。
也许,换个时间,换个地点,王睿思也好,邝逸如也好,我和他或他,原本也有这样一见倾心的机会吧,毕竟他们都是如斯的出色。
只是,时间上,差了一点,差了一点而已。
不过我知道,在过去的若干年里,他们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愿割舍,更不能忍受分享,哪怕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文芝和文兰,这就是人性吧。
天擦黑的时候,我们到了平定州下的一个小镇。
古朴的小小民宅,不大却流溢着浓郁酒香的小小酒肆,街上正忙着收摊回家的百姓,一切,都显得如此的平静祥和。
小镇上只有一家客栈,名字却也有趣,招客来,开店的确是为了招客来,于是跳下马车,看着这写在一块很普通的木板上,很随意挂在大门口的牌匾时,我笑了。
小店里上房不多,今天刚刚好剩下两间,自然,小二将王睿思送进了其中一间,另外一间,请进了文芝、文兰姐妹;旁边一间干净的厢房,让进了邝逸如,至于我们剩下这三个人,几乎一股脑被赶进了一旁的一间耳房,幸好我们坚持,并且先付了两串钱,才勉强允许我们要了两间这样小小的耳房。
忘了说了,这里地处交通要道,往来的客商很多,也难怪小二如此势力了。
自然,小二转身走后,王睿思和邝逸如都来敲我的房门要求换换房间,不过我心里还是不舒服,于是一概不理会。只赌气的一屁股坐在了床上,旋即又站了起来。
真是,真是太久没睡过这么硬的床了,竟然只有一床薄薄的甚至看不出颜色的褥子,细闻闻似乎还有一种怪味道,当下睡意全消。
不过我却没有开门出去,我们住的是一个独立的小院子,我知道,此时他们几个都站在外面,在等什么,自然是等我忍不住自己跑出来要求换房间了。
我承认自己有些洁癖,又有些娇贵,不过,这不等于我一点苦也不能吃。这次,就要让他们知道,我并不是宫里生长的娇嫩牡丹,我也可以是一株青松,在任何地方,挺拔生长。
大概一直僵持到入夜,逸如轻轻敲我的房门说:“永宁,他们都睡了,你还好吗?”
“不早了,逸如,你也睡吧,我很好。”我回答,烦闷的心情微微舒展,一头躺了下去,竟然真的睡着了
到了第二天出发的时候,我依然决定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乡下人的样子,粗布的男装,一脸的黝黑,从房间里出来,便看到了王睿思紧皱的眉头,我却只是眨了眨眼,徐文彬和王简芷也和我同样打扮,邝逸如却换回了自己本来的长衫,不奢华,却也和质朴挂不上边。
于是,我决定分两组走,他们四个依旧坐马车,而我们三人改为步行。
并不是我热爱走路,不过比较起那颠簸的马车来,我宁可走路,而且重要的是,到下一站平定州,即便是步行,也不过是半日的路。
对于我的决定,王睿思没说什么,我们必须要有代步工具,因为文芝和文兰都裹着小小的脚,没有马车,这种道路根本寸步难行。我很庆幸当年自己的坚持,而父皇同意时说的话也让我感到很幸福,他说:“朕的宁儿是大明最尊贵的公主,不缠足又有谁人敢挑剔。”于是今天,我可以幸福的大步走路。
邝逸如却明显的露出了忧虑的神情,马车和步行很难保持步调一致,外一彼此间的这段距离造成了什么危险的存在或发生该怎么办?他的眼睛在问我,而我嬉笑的拍了拍腰间,我惯用的暗器和软剑,此时都安静的呆在那里,有他们在,就有了保障不是吗?
自然,在我的坚持下,我们终于按照我选定的方式,开始向平定州进发。
在此前,任谁人也不曾想过,在平定州,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正文:十三章]
我和王、徐两人到达平定州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了,倒不是指路的人有心为难,实在是他说的是普通人半天可以走到,这普通人显然不是指我们这三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米虫了。
感觉上,好像一辈子也没走过这么长的路,其实当他们四个坐的马车从我们的视野内消失的时候起,我就已经有些后悔了,不过路是自己要走的,还能说什么,只是苦了徐文彬和王简芷,虽然没说什么,不过我猜他们也一定如我一般,在脚上磨起了几个大水泡。
按照事先约定的信号,我们很快找到了王睿思和邝逸如几人落脚的客栈,这几个人都是一身华服,住的,自然也是当地最大最舒服的客栈。
既然是最大最舒服的客栈,自然,当我们三人被小二挡在门外时,也并没有觉得意外。
拉住有些光火的简芷,我们在附近找了个小很多的客店安顿了下来,换过干净衣衫后,我叫文彬去告诉逸如几人,我们落脚的地方,叫他们不用担心。
然后才叫上简芷,准备去这里最有名的同贺居吃上一顿,安慰一下啃了一天干粮的胃。
出门前,我已经洗去了脸上黑黑的保护色,换上了一身普通的长衫,做一个秀士打扮,之所以如此,实在是因为我真的很饿,不想再被人赶来赶去。不过显然,这身长衫,到了平定州这间最有名气的同贺居,也是不够看的。于是,我再次被小二挡在了门外。
脾气再好的人也会发火吧,对于这种势力眼的小人,何况我的脾气从来就称不上好。于是我故意不看小二,一边对店里张望,一边对简芷说:“咦!好奇怪呀,这家店的老板可真有趣,怎么好好的小二不请,却栓了只狗在门口,吓唬客人?”
简芷一愣,还未及开口,店小二已先自急了,上前一步一边挽袖子一边大声说:“喂,那里来的穷酸,敢说爷爷我是狗?”
“敢说什么?”我一副听不清的样子“劳驾你再说一次,我没听清楚?”
“爷爷我是狗!”小二大吼一声。
“原来真的是狗在看门。”我转身对简芷说,却见到他已经恍然且憋笑憋的脸都红了。自然,坐在店门口附近的客人也都忍不住“轰”的笑开了。
“臭穷酸,你找打!”小二经不住我的奚落,挽起袖子就扑了过来,早知道饭还没吃上就要先上演全武行的戏码,我刚刚就应该在出门前,把剩下那个馒头吃了,这样打得会痛快一些。
脚下一滑,我已经闪过了小二凌厉的一扑之势,一只手还很好心的轻轻推了他一把,反正要摔跤,不如摔得实惠一些;同时,另一只手自然也没闲着,一把捉住了跃跃欲试的王简芷,刚刚投宿的时候他已经火大了,如今正想找人发泄,这家伙手狠着呢,要是让他挨上那小二的边,即便不出人命,那小二满地找牙的命运也是不可避免的。只对金钱奴颜媚骨的人是该惩罚,不过不必太严厉。
“哪来的混帐东西!”
“且慢!”
“啊!”“什么人?”
一闪之下,四个不同的声音几乎在同时自背后传来,我和王简芷连忙回身,却见那小二竟被人踢飞起来,接着又在眨眼的功夫,让一道白影安稳的带落在地上。
我闪身,小二跌倒又被踢飞,再被人救下,所有的事情不过发生在一瞬间,待到定睛看时,同贺居的门前,却多了四个人。
面对我站着的三个人,当中一个衣着华贵,年纪在二十四五左右岁,看起来该是主子,而两旁的,身型高大,多半是保镖、打手之类的下人。这三个人虽然衣着打扮与这里的人没什么区别,不过刚刚的口音却泄露了他们的身份,明显的北地口音,难道是瓦剌人?我用眼神询问一旁的简芷,却见他露出了愤恨的神情,估计我的猜测没有错。
这几年瓦剌逐年扩张势力,边关大小战事不断,徐文彬和王简芷最经常说的就是要领军去杀敌报国,不过因为他们年纪还小,父皇和我都不同意才作罢。
其实我们心里都明白,如今朝政,十之六七操纵在王振手中,而王振一贯主和,想痛快的对瓦剌一战,谈何容易。
只是如今,边关局势如此动荡之时,这几个瓦剌人出现在此,总让人觉得,有阴谋的味道。
“要不要通知官府?”王简芷忽然在我耳边低声问。
“不必,我们并没有什么证据。”我摇头,虽然觉得不妥,不过假如他们只是商旅,官府也奈何不了他们。“瓦剌狗。”回过神的小二狠狠的朝地上吐了一口之后,擦了擦嘴角的血丝,转身挣扎着向救下他的白衣人道谢。
我看不到白衣人的样子,不过却知道他这件看起来普通的白色长衫,其实非常不普通,做工就不说了,单是这料子,就很讲究了,是出自江南一家名为锦绣织坊的百年老店,其名贵之处就在于,对着晚上的月光,可以看到锦缎上织绘的图案仿如有生命般的在动着。
据说,锦绣织坊一年之中,只生产这样的白色锦缎一匹,锦缎上织绘的图案可以由客人指定,不过要想成为锦绣织坊的客人,却非常的不容易,要同时符合几个条件,一是要有钱,因为这锦缎往往价值万金;二是要风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要能胜过织坊的主人;三是要有诚意,不以权势压人,诚心诚意的登门拜访,并且能以情打动织坊的主人。
当初听人说起锦绣织坊这种锦缎的妙处时,我还真是满心向往过一阵,待到听说这摆明了刁难的规矩后,才感叹着作罢,不是说我不想得到这样的锦缎做衣裳,而是觉得为了这么一件只能在夜晚欣赏的衣服大费周章,未免有些本末倒置。
不过心里还是满想见识一下这种锦缎的,当年给我讲锦缎妙处的师傅,家里正好有一块裁衣余下的边角料,拿进宫来给我们看,虽然至今已经匆匆几载,不过那质地和外观,却入目难忘,想不到今天,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城镇里,竟看到了一件成衣。
在我对着那件白衣发呆的时候,身边的情况又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先是小二的一句“瓦剌狗”激怒了那两个保镖模样的人,既而那衣着华贵的主子也皱了皱眉头,于是两个保镖冲了过去,预备再教训一下出言不逊的小二。
这时在一旁的简芷却早火了,大喝一声:“尔等鼠辈,当中原无人吗?”抢先冲了上去,并不宽阔的一条街路上,刹时拳脚分飞。
我收回目光,看了看场上的形势,两个瓦剌人身手都是出奇的好,简芷以一敌二,虽然暂时还看不出什么,不过时间拖得稍微长时,恐怕占不到什么便宜。而王睿思、邝逸如、徐文彬三人,却没有出现的迹象,看来,今天这场仗,我是躲不掉了,也好,真是很久没有松动筋骨的机会了,今天的“沙包”看起来皮糙肉厚,打着手感应该不错。
微微挽了挽过长的衣袖,我准备加入战团,却在下一刻看到眼前白影晃动,先前那白衣人竟抢先一步加入其中,片刻之后,形势转变,两个瓦剌人渐渐被迫落下风。
“打得好!”简芷一记少林长拳,正中其中一人的左眼,我忍不住叫好,同时眼角余光一扫,发现两个瓦剌人的主子,正无声的向我身后移动,看来是想偷袭我,有趣了。我不动声色,继续注目场上,不时叫好。
“小心!”
“啊!”“哈”又是三个声音同时响起。
偷袭的人在我背后举起了一把匕首,正好被转身的白衣人看到,于是他出声示警。
我早做了准备,在同时转身,迅速的一拳招呼到了偷袭者的鼻梁上,并不意外的听到了喀嚓一声轻响和被打到的人痛苦的呼声,然后忍不住好笑起来。
“打这几个坏蛋!”逐渐聚拢的人群里突然爆发出这样的喊声。最近几年,瓦剌势力日益扩张,雁门关外百里的地方,尽被占领,更有小股骑兵不是在边境烧杀掳掠,老百姓受害最深,如今忽然有几个自己恨的人送上门来,焉有不喊打的道理。
我一招得手,却也知道,眼前这个家伙的功夫只怕更在他的手下之上,自然也就不敢再马虎大意,拿出十分的精神,全力投入。
这是我不多的实战机会,而且对手实力还颇强,打起来自然是过瘾万分,招数施展开来,并不去跟对手硬碰,只是找准机会便偷袭一记重拳,虽然对手再不吭声,不过额头上的汗却出卖了他。
“并肩子上啊!”打到得意处,我卖弄了一句新学的黑话,却在下一刻看到那白衣人眼中流露出好笑的神情。那一仗打得前所未有的酣畅淋漓,这是事后简芷做出的评价,因为到我们收手的时候,那三个趾高气扬的瓦剌人只能依靠互相搀扶,勉强离开现场,而沿途百姓热情招呼他们的白菜叶子、臭鸡蛋,更为这一仗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拍掉身上因为动手而蹭上的浮灰,同贺居的老板已经站在了我们面前。和我想象中的差不多,中年而微胖,脸色红润而油光,不过他开口说的话,却让我和简芷一愣。
老板说:“多谢三位英雄仗义出手救了本店的伙计,小人本该备下酒席好生款待的,不过官兵恐怕马上就到了,三位自然是不怕,只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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