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里有著很多巧合,齐荫遇见朱叶亦是其中之一。
只不过,这种缘分说好听点是“姻缘天注定”讲难听点就叫“孽缘”
齐荫应该会认同前者,而朱叶则会认定齐荫是妖孽,跟妖孽间的缘分不叫孽缘又该叫什么?至少当时朱叶是这么想的。
朱叶被孟德耀他们强拉去的pub规模很大,分成上下两层。
这间pub明明位在一楼和二楼,却取了个“地下室”的怪名。
据官阳泰解释,取这个名字并不是暗喻同志生活阴暗,而是这间店的老板认为他住的地方是一楼,下面两层当然是地下一楼和地下二楼,叫地下室再恰当不过。
一入门,楼上音乐悠扬、灯光柔和,用来休息恰恰好。
楼下则完全相反,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人潮拥挤的舞池,这里很像是会卖摇头丸的地方。
朱叶不晓得这里究竟卖不卖摇头丸,他只知道酒保的脸很臭,好象客人越多就越不高兴似的。
连迟钝的朱叶都看得出他脸臭,可见得酒保的脸色有多么可怕。
孟德耀和官阳泰有如识途老马般的拉著朱叶来到吧台边,朝著酒保一笑,冷酷的酒保旋即送上两杯水。
对!的确是两杯水。
朱叶原本以为是伏特加那类透明无色的酒,可是在看见酒保拿出一瓶矿泉水放在二人面前后,朱叶这下子才知道杯中物是水。
他从不知道官、孟二人有在pub里喝矿泉水的习惯,真是怪异啊!
“给我淡一点的啊!牛奶?”
朱叶收起惊讶的心情,想点杯淡一点的酒时,冷酷酒保倒了杯牛奶送过来。
“小孩子喝牛奶。”酒保低头洗杯子,头也不抬地回答。
如果朱叶细心一点,他必会注意到周遭的人手中拿的全是果汁、牛奶、矿泉水这类的东西,其实不是他们不想喝酒,而是酒保不肯卖他们酒,在这间pub里,买得到酒的人屈指可数。
“我”
朱叶本来想抗议,却在酒保一双厉眸的注视下,把话吞回。
当然,怯懦不是优点,也不值得褒奖,可是有句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朱叶只得乖乖地端起那杯牛奶。
一旁的孟、官二人兀自沉浸在两人世界里,完全忘了拉朱叶来此的原因,更别提帮朱叶找个好物件;而朱叶也没傻到提醒两人注意自己的存在,他可不想被介绍一堆男友。
他已经十分习惯这两个家伙的举动,反正他们的情况说好听点是热恋中的情侣,讲难听点就是白痴情侣。
虽然朱叶不理会他人,不过凭他的美貌,还怕没有人来搭讪吗?不消片刻,他身边已经聚集了猛对小羊儿流口水的豺狼虎豹。
其中,当然包括前来寻找爱情的齐荫。
“一见钟情”这种感觉会发生在齐荫身上,连他自个儿都很意外;不过,认真想想好象也没什么好意外的,因为在当时pub里没几个称得上漂亮的。
漂亮是齐荫喜爱的类型,就像有人爱吃臭豆腐,有人爱吃纳豆,有人两种都不碰,只爱吃乳酪的道理一样,齐荫就是喜欢纤柔美丽的人儿。
望着美人儿,齐荫呆呆出神,只差没流出几滴口水“点缀”一下。
朱叶的脸只有巴掌大,五官十分立体,眼睛大而灵动,是一双好似会说话的电眼;身材比例更是棒得没话说,纵使没达到九头身的完美比例,但也相去不远;可惜身高不够,让他无法跃上模特儿舞台,不过当个偶像明星绰绰有余,让人不禁怀疑,怎么没有星探看上朱叶这颗明日之星?
齐荫怔怔出神,朱叶仅是瞄过他一眼,便不再理会。
朱叶虽然是没什么头脑,可是自卫的本能仍在,跟没什么攻击性的齐荫比起来,他还是把全部心力放在可怕的豺狼虎豹身上比较实际。
他先瞄瞄吧台里的酒保,再看看不远处相依相偎、压根儿不想管他的孟德耀和官阳泰,接著目光再度扫过齐荫,依然没把齐荫看在眼里。
最后,他决定了一件事。
在实行之前,朱叶将身子倾向酒保。
“这里的老板是你吧?”不理会身后的人们,朱叶扬起一抹笑问道。
朱叶有张漂亮脸孔,笑起来更如阳光般闪亮夺目,连冷酷酒保都会理他,真不愧是他的专长。
“没听说别人想顶下这家店。”酒保酷酷地回答,手上还在洗著杯子。
酒保的确有理会朱叶,可是依然连头也不抬、口气冷淡,看来朱叶的魅力还没大到能让他笑、让他注视的程度。
朱叶点了点头,他些微的聪明才智在此时发挥得淋漓尽致,没听错酒保的意思。
“被他们这样子围著,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朱叶继续笑吟吟地问。
这问题成功的引起酒保的注意,只不过他凝视的物件是朱叶身旁的豺狼虎豹。
“如果是我会揍人。”酒保低下头继续洗杯子。
酒保说得云淡风轻,朱叶却像是得到圣旨一般雀跃。
朱叶慢条斯理地转身,对著豺狼虎豹们露出足以颠倒众生的微笑。
依他这般三脚猫的功夫,完全不可能跟这一群人干上一架,他的优点是漂亮,不是功夫好。
不过,威胁恐吓这种事,对朱叶来说就不是一件难事啦。
“各位是要我动手才肯离开,或是现在就走?”朱叶问得十分有礼,将平日看店所练就的表面功夫尽数使出来。
“大家交交朋友嘛!何必搞得这么火爆呢?”
齐荫依然沉默不语,说话的是站在他旁边长得尖嘴猴腮的男人。
“想交朋友不会光围著我不讲话,只有脑子里不知在想什么,存心想找麻烦的人才会这么做。”朱叶难得精明。
虽然他朱叶万事都不太行,不过保卫贞操的本能还在;不会打架没关系,威胁无效也不怕,狗急是会跳墙的,更何况他是人。
不是有句话叫“天无绝人之路”大不了被这群人拖到后巷解决,等处理干净、上好伤药,伤口愈合后又是一条好汉,这样总比被孟德耀和官阳泰设计,一辈子万劫不复来得强。
“我店里的规矩,你们应该清楚。”突地,一个轻微的声音由朱叶身后传来。
吧台内的酒保依旧低著头洗杯子,口气虽然平淡,却使那些豺狼们吓得赶紧离开,由此可见酒保兄平日在pub里作威作福的程度。
那群不怀好意的人群散去后,还留下两个人,一个是齐荫的朋友,另一个当然是齐荫。
聪明的齐荫当然不会傻到使出跟刚刚几个家伙相同的手法,只见他优雅地从口袋中掏出白金名片匣,抽出一张设计得美美的名片,走上前去。
“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带著业务员一贯的笑容,齐荫的声的温柔。
依照齐荫的说法,人的一生中总会傻一次;而追求朱叶是是他一生中最傻的事。
待那群豺狼虎豹散去后,朱叶依旧没理会齐荫。
他转身趴在吧台旁,有一口没一口地喝著他的牛奶,等著身旁那对白痴情侣何时良心发现,带他离开这是非之地。
他非等不可,谁教他一不认路、二没有车,最惨的是没带钱,连招部计程车载他回家都没办法。
可朱叶却忘了,可以请司机等他上楼拿钱真不愧是有美貌没头脑的朱叶。
齐荫则在朱叶背后演练数次后,带著魅惑力超强的笑靥与一张名片,拍拍朱叶的肩膀,他们就这么认识了。
如同孟德耀所说的“天下之大,男同性恋如此之多,总有一个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的”因此朱叶遇上了齐荫。
并不是说齐荫迷恋朱叶的外貌,而齐荫恰好又是朱叶喜欢的类型,两个人一拍即合,就此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事实上,在遇见齐荫之前,朱叶是百分之百的异性恋者。
他喜欢的是女人,想拥抱的也是女人,齐荫充其量只是“不讨厌”
不讨厌这三个字本身就是一种学问,它代表著希望,朱叶并不排斥齐荫的接触,而且他缺钱。
缺钱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刚刚开始工作的朱叶没遇上才奇怪。
虽然是一个人生活,可二万出头的薪水同时要应付房租、水电、饮食、交通等等费用,再加上三不五时想吃个外食,朱叶发觉他的日子比当学生时还难过。
当学生住家里、吃家里,学杂费家里包,还有零用钱可拿。
偶尔打工赚来的钱,当然是全数放进自个儿的口袋里,根本毋需拿出来应付现实问题。
朱叶学生时代也是打过工的,虽然他的专长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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