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飞逝,我在绍兴这个宁静的小镇生活了足足有六年的时间。
六年,让我从一个胖胖的八岁小丫头,长成为“知书达礼”的闺阁女儿。
六年,让隔壁的邋遢大王,长成了文武双全的满族勇士。
六年,我们没少做坏事,调皮捣蛋——全绍兴的人都说我们两个是“小魔煞”
六年,我们从未无事生非,尊老爱幼是我们坚持的美德,全绍兴的孤寡老人都说我们是观音菩萨身边的“金童玉女”
阿尔萨兰,是我童年记忆里最重要的玩伴,亦是我最信任的朋友。虽然,他依旧当我的挡箭牌,替我挨两位老爹的炮火。
我不是,没有发现过他眼中的情意。毕竟,他比我痴长两岁,这男女之间的情事他也早该懂了。
娘问过我的意思,我笑着摇摇头。满汉不能通婚,这是大清王朝自建国以来的道理。他们生怕其高贵的血液被稀释,却又不得不建立汉军旗,圆了他们统治,圆了他们的狂妄。
习家,是响当当的汉族,不在汉军旗之列。老爹,也从没意思没想法被抬进汉军八旗。我,习素筠,也没意思没想法嫁给一个满人。就算n年以后,少数民族可以加分,我也不要为子孙后代牺牲如此。
忻童,这些年,我已经很少想起他。不知道他是在高科技时代无忧的生活,还是和我一样跌入历史的漩涡。只是,时间就是最真实最不可抵抗的力量。被它淘尽,剩下的只有祝福。
“小姐,老爷唤您去书房,有要事和你相商。”安安在“文渊楼”下喊道。我自从可以进“文渊楼“开始,从不许下人进来,这个地方,是我唯一的灵魂休憩地。当然,除了那个经常不请自来的阿尔萨兰。
整了整衣裙,慢慢走下书楼。安安搀着我慢慢向老爹的书房走去。
对了,这六年,还有一个令我很开心的事情,就是我没有缠脚。哈哈,这个是我斗争的结果!我可不喜欢被后世评为“温、软、糯、香“的三寸金莲。只要想到被哪个色男人色眯眯的把玩我的脚,我就想把发明缠足的混蛋飞踹到银河系的边缘。
为了这双脚,我哭,我闹,甚至还拉着阿尔萨兰陪我离家出走。老爹被我折腾的赔了一大笔银子,做砸了三笔生意,胡子气得天天翘翘的。最后,我再次证明了我撒娇耍赖的能力,就这样,我有了一双天足,一双可以奔跑跳跃的天足。
轻扣房门,屋里传来一阵威严地男声“习素筠,进来!”
啊咧咧,老爹竟然如此清晰的喊我的名字,完了,准是什么又东窗事发。倒退几步想要跑,老爹竟然自己打开房门,伸手拎着我的耳朵,就把我拎进屋。安安在我身后低着头,我敢肯定,她在偷笑。
“安安,把书房门关上,跟外面人说,谁也不许进来!夫人也不可以!”
完了,事情大条了。连娘这棵大树都不管用了,呜小命休矣,习家的列祖列宗,素筠又可以陪你们聊天了。
“素筠,我问你!”
“嗯。”“你可与隔壁额卓家的小子,私定终身?”
“啊?”我连忙摇摇头,这是什么话!我,习素筠,绝对会保护咱大汉民族血统的纯正,死也不和满人通婚!
“那你说,这是怎么回事?”老爹扔了一方手帕...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