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的路程,愣是在三个时辰就赶到了。
马儿还精神满满,王壮志都是一脸稀奇,头一次遇到这种事,跑得快就算了,怎么精气神这么饱满,嘴上直夸买的这匹马好。
安城的繁华远比镇子热闹。
街道宽敞,道路平整。
大街上的人们衣袍锦绣,各种高档马车途径,有的身旁还跟着护卫仆人。
街上的小摊贩比镇子更加规整,整整齐齐的停靠在道路两边,身后的店铺挂着气派的牌匾,透过门窗可以看到琳琅满目的物品,里面有穿着富贵的人们闲逛。
相比镇上的小街小巷,安城整个拔高了好几个档次。
娇娇不曾见过这么热闹的地方,乌黑的大眼睛充满好奇,四处打量着。
王壮志早年来过两次卖野货,坐着牛车得赶一天的路,后来因为路程过远,他便将野货便宜些卖到了镇子里。
以前来身上没有银两,每次扛着野货,破鞋旧衣与这里格格不入,别人都是嫌弃的目光,如今再次到来,坐在马车上的王壮志不禁心生几分感慨。
看到一旁有卖糖人的,王壮志笑着同马车里的娇娇说道:“乖宝,你且在马车里坐着,爹去旁边打听哪有大些的首饰铺。”
娇娇听闻,乖巧的点头应道:“好~”
王壮志将马车赶到一旁停靠,下车去到对面小摊买了一个小兔子糖人,给铜板的时候顺便和人打听了一嘴,“这位大哥,请问这左近有没有大些的首饰铺?”
卖糖人的中年男子听闻,朝前指了指,随口说道:“前面有一家名为金玉祥的铺子,在安城是数一数二的大店,东西好归好,就是不是咱们平民百姓能消费得起,听说东西都是百两起步。”
王壮志听闻顺着那边看了看,果然看到一块金灿灿的牌匾,心中一喜赶忙抱拳说道:“多谢这位大哥。”
马车上的娇娇掀开帘子正在打量,突然看到远处酒楼门口有一道熟悉的身影,她扒着车窗探头准备仔细瞧瞧,结果眨眼的功夫人就不见了。
娇娇以为自己眼花,揉了揉眼睛再去看,方才的地方根本没有人。
唔,好像孟钧大哥啊。
可又想到孟钧大哥在镇上做事,应该不可能会在这里,估计是看错了。
“娇娇,看爹给你买了什么好玩的。”
王壮志笑着走过来,手上还举着一个活灵活现的小兔子,肚子鼓鼓的十分可爱。
娇娇瞪圆了眼睛,她虽然不怕兔子,但却不太喜欢,因为山里的野兔总把人参当成萝卜刨,刨开发现不是萝卜,不吃也要舔一舔,她有些不喜欢。
“娇娇拿着玩吧。”王壮志递过来。
娇娇犹豫了一下,才伸出肉乎乎的小手接过,戳了戳肚子说道:“它的肚子真大。”
王壮志也觉着那兔子有些滑稽,笑着说道:“这兔子是用糖吹出来的,所以肚子鼓了些,娇娇少吃些不然牙长虫会疼。”
听闻是糖做的,娇娇好奇的凑在嘴边闻了闻,闻到了麦芽糖的香味,她直接张嘴嗷呜咬下兔子的一个耳朵。
唔,甜甜的真好吃。
王壮志见此无奈笑了笑,驾着马车去往前面的金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