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说有笑,相谈甚欢,他面色凝重的看着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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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日本料理店可不便宜耶!”刚走进店里,梁书妃忍不住低喊一声。
苞自己同样写小说却早已出名的张运航,是某出版社的大牌,写的是科幻小说,连梁书妃也会看得上瘾。
“刚过稿,所以请你啰,别客气,尽管吃。”即使现在红透半边天,张运航也有潦倒的时候。
那时候,他写武侠小说也经常被退稿,后来在网络上认识梁书妃,经过她的鼓励后,他重新出发,选择自己一直很喜欢的科幻小说,撰写出一名平凡无奇的男主角,身边却总是冒出惊人的事情,故事新颖又紧凑,一上市就获得满大的回响,张运航对梁书妃自是感激万分。
“我们这么熟了,不会跟你客气的!”她跟张运航认识四年多,就像哥儿们那样,才不会跟他客气。
听见梁书妃这样说,张运航心中有些不好受,认识梁书妃这几年,他早就明示暗示不下数百次,可梁书妃就像是个还没进化成人类的山顶洞人,压根儿不晓得他的意思为何,每回都跟他鸡同鸭讲。
最后他气了,干脆直接表明喜欢她,她竟还是呵呵笑着说今天不是四月一日,别跟她开玩笑,都到这地步,他也就死心了,看来梁书妃对自己真的不来电,他也无法勉强。
或许他们做朋友会更好吧。
“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撑死也要吃!”现在的她愈来愈懂得省钱之道,尤其在认识一个爱乱花钱的男朋友后,就更谨慎了。
男朋友?!
想到孙如鸿,她心头就甜蜜,以前总以为身边跟着人会让她很不方便,想看书,会怕对方觉得不耐烦;想一个人散步,会担心对方觉得自己冷落他;想暂时分开一阵子让自己专心写小说,又怕会被误会是想分手的前兆。
但上述这些,在她跟孙如鸿之间似乎都不是问题。
她想逛书店,他会开车载她去,不想看了就自己在附近找间咖啡店坐着等她,绝不催促;若她想一个人散步,他会叮咛她要记得带钥匙出门,早点回家,免得他放心不下;知道她想专心写小说,他会自动消逝,无声无息,就像在地球上蒸发了一样,让她反倒主动想联络,以免想东想西。
“笑得那么开心,你过稿了吗?”认识梁书妃这么久,他清楚她等的一直都是这个消息。
“不是啦,是我交男朋友了。”好东西要跟好朋友分享。
唉,真吐血。“是喔,什么时候的事情?”竟然有人后来居上,可恶!
“就是啊”梁书妃开始将她和孙如鸿认识的经过一五一十跟张运航报告,听得他捶胸顿足,心痛连连,这家伙不仅神经大条,还真懂得伤他的心。
“很好啊”他只能挤出这句违背心意的祝福。
“谢谢。运航,你也快点交个女朋友吧!”
“随缘、随缘。”他的缘分不来,他也没辙。
“呵呵,自己也要努力啦!整天埋在小说里,哪里会有女朋友从天而降!学学我,带着笔记型计算机出门,说不定你那种忧郁的气质还会带来幸运喔!”
“你很喜欢他?”
“当然啊,他人真的很好,我觉得认识他真的是我赚到了,每次我写小说时写到男女主角互相心动的场景,总会想真的会有这么强烈的感觉吗?可等我遇到了,才晓得小说不全都是骗人,一旦遇见喜欢的人,你的心跳真的会加快,呼吸会急促,会想每天都看见对方。所以你一定要快点交一个女朋友,说不定还会激出更多灵感!”
张运航愈听愈失望,他清楚自己真的是没望了。“再说、再说,肚子饿了,先祭五脏庙!”
“是啊、是啊。”举起筷子,梁书妃准备大坑阡颐一番。
“书妃。”孙如鸿来得很恰巧,刚好他们聊到一个段落。
“如鸿?你怎么也会来?!”
“跟朋友谈事情。这位是?”
“他是我的朋友张运航。运航,这个就是我男朋友孙如鸿。”
两个男人握手,眸光打量彼此。
孙如鸿一听梁书妃说自己是她男朋友,胸口的不快立刻消失无踪。“你好。”
“一块坐。”张运航见孙如鸿长得好,又很体面,一双锐利的眸子落在梁书妃脸上却显得特别温柔,看样子好友是遇上好男人。
“别啦!如鸿,你去陪你朋友谈事情,我跟运航还有话要说。”
“有什么话我不能听?”
“反正就是你不会有兴趣的啦。”纵使孙如鸿支持自己写小说,她多少也感觉得出他并不是真的赞同,不过是顺着她的话而已。
孙如鸿摸摸她的头发。“好吧,那你们”都被女朋友赶了,他哪还好意思留下。
此时,赵琪云冲了过来,一点也不在乎脚下踩的是高跟鞋。
“如鸿,你女朋友啊?!”远远就看见孙如鸿跟这个女孩子状似亲昵,不用猜也知道她是谁,选日不如撞日,就今天认识了吧。
“嗯,书妃,她是我朋友赵琪云,很爱看小说。”
赵琪云双手握紧梁书妃。“你在写小说啊,叫什么笔名呢?告诉我,我一定会去捧场的!”
梁书妃抬头望着孙如鸿。她都还没出过书,怎么说呢?
“琪云,书妃很害羞,你别现在问她。”孙如鸿站出来帮她解围。
梁书妃灵机一动,看着张运航说:“我朋友也是写小说的,写的是科幻小说,最近有一本很红的奇迹就是他写的!”她很不够意思地出卖了张运航。
张运航脸色大变,气梁书妃居然泄自己的底。
一听是自己喜欢的作品,赵琪云连忙转过身去握紧张运航的手。“奇迹真的是你写的吗?我真的好喜欢这本小说喔,你真的写得好好,让我看得欲罢不能耶!我还有收藏你的作品,下次我带来给你签名好不好?最新的故事又进展到哪里呢?可以透露一下吗?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被一个大美女从头褒到脚,没有人会不喜欢,张运航觉得赵琪云看起来很舒服,虽然很美,却不会有一丝娇气。
“下次我送你新书,你就不用买了。”他腼觍地说。
“哇,你人真好耶!如鸿,干脆我们四个人一块吃饭吧,就到咱们的包厢去。”
孙如鸿当然赞成,这也是他原本的目的。
于是,一伙人就在包厢内天南地北的闲扯。
有赵琪云跟张运航在,孙如鸿跟梁书妃反而像是电灯泡,只能低头猛吃,听他们就像是遇见知音般地什么都聊。
结束一顿愉快的晚餐后,张运航理所当然的护送赵琪云回家。
“你跟琪云好像很熟?”梁书妃坐上孙如鸿的车。在包厢里,她感受得到赵琪云跟孙如鸿似乎很熟稔。
“她是我的朋友,认识很久了,最近她遇上困难,所以找我帮忙。抱歉,我跟她说了你在写小说。”
“没关系啦。如果我也有出书,就可以大方跟她说了!十年苦写无人知,一举成名天下知,我知道我总有一天一定会成名的喂,你那什么表情啊?”
“没有,我觉得你会成功的。”
“言不由衷!你知道吗?我真的觉得这次写的这本业务员之恋会过稿耶。”她的瞳孔闪着希望之光。“已经写到第九章了,我从来没有写过一本小说写这么顺的。”
“是男主角很钦佩女主角那本吗?”
“对啊,男主角就是你。”
“那女主角是你吗?”已经被写进去了,他想抗议也无力挽回。
“不是,我没这么厉害,我也不想要我的男朋友佩服我,我要他爱我、让我、宠我,什么都很厉害。”就算她笔下的女主角个个十八股武艺样样齐全,现实中,她还是个小女人,可从不想当女强人。
孙如鸿朗朗笑了声。“你看,连你是作者本人都不会喜欢这种窝囊的男主角,为什么还要写?”是清楚她不愿写的理由,可那个男主角是以自己为范本,他当然会计较。
“因为这是我的小说,所以我想怎么写都可以!没听过作者最大吗?”她就是有理由反驳。“小说里全是那种邪佞、霸道又不懂得善用大脑的男人,我要写的是新新好男人。”
“可如果你都喜欢被人疼爱,自己写出这样的小说还会好看吗?”她会被退稿果真不是没有理由。
“当然好看啊,因为我会写出不一样的故事。”
“哪里不一样?”
“这个女主角是警察,你最后为了救女主角而死,女主角从此不再爱上任何人。如何?够凄美、够感人吧?”
“悲剧啊”很出人意表。
“一个能打动人的故事往往都是悲剧,喜剧的故事无论再如何感动,还是少了一点什么,因此这次我决定要写一个大悲剧。”
“好,多方尝试也不错。可为什么要把男主角写死?可以死女主角啊!”“问得好,这是一个感觉上的问题。一般而言,无论是小说、电影或电视,女孩子爱看的都是成双成对,次一等的可以接受其中一个角色死去,但得死男主角,最奸是男主角为了女主角什么都牺牲、什么都不怕,最后连命也丢掉,这样才会感动她们,让她们哭。你也知道嘛,这些有关爱情的东西都是女孩子看得比较多。”
“问题是死女主角难道不能感动她们吗?”他认为不公平。
“坦白说,你不得不承认女孩子是很死心眼的动物,一旦认定就会终生认定,至死不渝,但是男人多半会再去找另一个女人抚慰受伤的心,表面说还很爱女主角,但实际上早就忘了女主角的长相,所以比较之下,死男主角比较好,这样女孩子们才会跟女主角一样感同身受。”
“铁达尼号的rose还是结婚啦!”他提出反证。
“呃重点不在那里,重点是rose心中永远记得jack,你看片子最后一幕,她不是将那颗宝石丢入海里了吗?她还跟了jack的姓氏,足以想见jack影响她有多深,也彻底改变她的人生,这才是电影的重点。”虽然她深深觉得jack根本是rose害死的,如果当时她不那么胖,jack应该不会英年早逝。
“你是双重标准。说不定jack活下来后会终生不娶,永远怀念rose,不像rose这么快就变心。”
梁书妃摇摇头“所以我才说这是一个感觉上的问题,我可以告诉你,要是铁达尼号死的是rose,保证票房不会这么好,所以还是死男主角比较感人。我是不喜欢男主角的性格,可不代表不喜欢洒狗血的桥段,我也喜欢能感动我的故事,最好能让我哭得唏哩哗啦,用掉一盒面纸。”年轻时她厌恶洒狗血,等到这年纪,她反而觉得适当添加会很有意思。
原来她还是很浪漫的。“假如我为你死了,你也会感动吗?为我终生不嫁?”车停了,他送她到她家楼下。
“不会。”梁书妃说得斩钉截铁。
“真狠。”
“我不喜欢被留下来的孤单。”她突然抱住他。
“那好,我会活得比你久,怎么样?”
她埋在他胸口低喃:“如果我比你先死,你可以再去爱一个人,不过千万别把我忘了。”要对方因为自己的感情而困住一辈子,太狠了。
“傻瓜!”他低头亲吻她的额。
唉,他们是怎么聊的,居然聊到这里,今天都还没过完就想到生死,太沉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