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盛况空前。
饼百人的长龙从曼哈顿上东区的一家大型书局里,直直排到大街上,不但占据了原本就不宽的人行步道,也引来不少过往行人好奇地驻足观望。
“纽约市民突然发现他们其实很需要书香的熏陶吗?”一人问。
“说不定书店快倒了,举办跳楼大拍卖,所有书本买一送十。”另一名路人道出自己的猜测,同时引来长龙中数人频频蹙眉,摆明了不屑理会这种没水准的文盲。
“一个知名大作家今天首次举办签书会。”队伍中一位满面雀斑的红发年轻人出声,一脸“说了名字你也不知道”的鄙夷。
“哦?谁?”白目路人追问:“是不是那个写达文西号码的什么布朗?还是那个写亨利波特的女人?”
“你说的是达文西密码和哈利波特!”白痴!红发青年抱紧了怀中的宝贝精装书,即使很想拿它人也舍不得。“我们这位作家的作品早就打败丹布朗和j罗琳,窜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的榜首!”
“这么厉害啊?这个作家到底是--”
“抱歉,借过、借过一下我不是要插队!麻烦让一下我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借过一下就说了我没有要插队!让一下又不会死!到时饿到了大作家可别怪我!”
响亮的纽约口音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只见一名穿着香奈儿套装的混血美女举高了手中的纸袋,悍然挤开聚集在门口的人群试着进入书店,也不顾三吋高的鞋跟踩到了多少不幸书迷。
正当她像个亚马逊女战士般冲锋陷阵、勇往直前,皮包里的手机响了,美眸一翻,她空出一手接电话,脚下毫不犹豫地继续踩过挡在路上的脚丫子。
“哈啰,我丽莎林,有事快说!”美女聆听了几秒,不耐的语调转为精干、简洁。“好,你等等,我叫他听。”她没收线,反而加快了脚步。
好不容易,她突破重围,来到了书店的二楼。在各色头颅之间,她瞧见了坐在长桌后的那抹清俊身影。
众人口中的大作家正噙着笑,慢条斯理地为书迷签下大名,像是正在安全平静的大后方吹凉风,丝毫不知她在前线沙场得如何披荆斩棘、得洒多少血泪,连刚做好的发型都被这里的人挤人毁了,两百块美金哪!
从早上签名签到中午,辛樵的手一定酸得坑谙了,身为他的编辑以及签书会的策划人,她当然知道这点。只是他老兄总是一副“天塌下来都有比他高的人顶着”的悠闲调调,要她这种凡事讲求效率的职业都会女性看了不刺眼都难。
不过,从在场女士们的热情指数来看,并没人与她有同感。
两年前的一次杂志访谈,也就是她这个苦命编辑向辛樵哀求来的唯一一次,加上一张半身的黑白照片,不仅揭开了这位畅销小说家的神秘面纱,也为他引来诸多女性书迷的仰慕。一夕之间,他从隐士作家,跃身为众多美国女性心目中的性感象征。出版社对如此结果始料未及,丽莎却不感到太意外。
辛樵的长相不赖,却不是那种只消一眼就让所有莺莺燕燕两眼发直的异性磁铁。论脸蛋,比他帅的大有人在;论阳刚,身长肤白的他更与粗犷猛男沾不上边,然而他身上所散发的干净书卷气息,加上真诚而透着一分憨气的笑容,通常给人一种丝毫不具侵略性,甚至带了丝腼的感觉。
在温柔优质男严重缺货的今日,拥有这种组合的男人,很容易激发一个女人的母性和保护欲,让人不由自主地想照顾他、关爱他。
当然,这不包括她丽莎林。在竞争激烈的美国出版界打滚多年,连人性都快被磨光了,还母性咧!
这时,辛樵温软的嗓音传入耳中,只闻他在书皮内页徐缓地边写边说道:“给珊蒂,愿上帝保佑你”接着签下名字。
“辛先生,我真不敢相信今天真的见到您本人”名叫珊蒂的女书迷红着脸说道,脸上难掩兴奋,也不管后面有多少人正排队等着。“我是您的忠实书迷,从八年前您的第一本书出版之后,我就不曾错过您的任何一部作品,每一部我都收藏了精装本,有两本还是从ebay上经过激烈竞标之后才买到的。”
“谢--”辛樵才开口就被打断。
“我谨代表辛先生和出版社感谢你,珊蒂,读者的支持是作者最大的鼓励,请期待他下部精采的作品。”丽莎面露职业笑容,手肘一拐就把眼前最后一尊名为珊蒂的障碍扫到一旁。“现在,请给辛先生十分钟用餐时间,谢谢。”
“啊午餐”镜片后的眼睛一亮,辛樵早已饥肠辘辘。
丽莎忍着没翻眼。她早知道这位大作家的生活除了写作外,就是吃跟睡,简单到旁人无法想象,然而他也是所有出版社同仁梦寐以求的那类作者,她要是抱怨就该遭天谴了!
“吃的得先等等。”她递上自己的手机。“台湾来的电话,你大哥。”
“我大哥?”他愣愣地重复。丽莎对这种慢半拍的反应已经很习惯了,只是把手机塞进他手中。
为什么找他的电话会打到她的手机呢?
因为他老兄死都不愿意随身带着一个会不时铃铃响的东西,至于手机的震动功能,想都别想!
原因?纯粹是作家的龟毛,他高兴就好。
替他接听电话不算什么,蹬着三吋高的鞋子跑过四条街为他买午餐也不算什么,他是出版社的特大牌、摇钱树、财神爷,只要他继续过他那种淡得出鸟来的单纯日子,继续心无旁骛地写作,继续维持从不拖稿的良好美德,就算他哪天心血来潮要她跳钢管舞提供娱乐,她也绝不会有第二句话。
从她的经验得知,作家,其实是种很情绪化的生物,其程度不下于画家或音乐家等任何从事艺术工作的人,各式各样的龟毛怪癖都可能在他们的创作过程中衍生出来,像她这种依附创作者生存的人,除了包容,别无他法。
比起她认识的其他作家,辛樵可以算天使了。
他的生活简单,无不良嗜好,对书本以外的事物毫无兴趣,感情生活一片空白,无论他看来有多么温吞、多么呆头呆脑,一旦他坐在电脑前,便化身成一台写作机器,不卡稿、不拖稿,简直是百年来难得一见的奇才,老天赐给她的恩宠。
最好、最好他就一辈子单纯过日子,一辈子打光棍,一辈子乖乖写书,一辈子为大家赚进大把大把的钞票呵呵呵。
话题中的男主角散步似的踱到书店里较安静的角落,把殷切等待的书迷丢给丽莎应付,不知道、也八成不会在乎丽莎心中打的算盘。
“老大?”他拿起手机,自然而然地改口说中文。
“签书会进行得怎么样?”辛壑问。
辛樵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慢吞吞地说:“累死人,我已经想不出任何送给书迷的好话,现在连上帝保佑你都搬出来用了。”天知道他根本就不是基督徒。
电话里传来一阵低沈悦耳的笑声。
“家里有事?”他只是行事步调慢而已,脑子可不慢,这个不怎么善良的大哥才不会特地来电关心他的签书会。
“妈昨晚说她的手指头有些麻麻的,手腕也有点痛,使不上力,所以我带她到一个主攻神经内科的朋友那儿看了一下。”辛壑自己也是医师,只不过是专攻赚钱的整容外科。
原本散漫的神情一敛。“医生怎么说?”
“别紧张,只是轻微的腕隧道症候群。”
“翻译。”腕隧道症候群?那是火星话吗?
“简单地说,就是腕部的正中神经受到压迫,像你这种一天到晚用手敲打电脑的人也可能出这种毛病,妈的情况则是因为长期做家事所引起的。不过她的病状还算轻微,只要按时服葯,做些适当的手部运动就可以改善,只是她不应该再操劳家务。”
辛樵的脸部线条放松,却沈思不语。
“我有个正要移民到欧洲的顾客,推荐了一位原来替她工作的管家,据说很能干、很专业”那位经常砸大钱确保自己青春永驻的中年贵妇实在称不上“病患”叫她作“顾客”恰当多了。
“我也正在想要雇个人来做家务”辛樵略微懊恼地抓抓头发,浑然不知自己的神态引来书店里多少怜惜、心疼的目光。“可是妈的劳碌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以前就跟她提过好多次要找帮手的事,全都让她一口拒绝了,说什么要是不让她有点事做,她一定会提早老化。”
说来可悲,他上有大哥,下有双胞胎弟弟,兄弟三人随便一个都有能力雇好几打佣人来伺候母亲,却没有任何人敢轻易挑战老妈的权威。
“妈已经答应了。”
“嗄?”辛樵愣了下。“你怎么办到的?”
“只是请那位神经内科的朋友吓吓妈罢了。”辛壑轻描淡写地说:“加上她原来以为自己中风,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怕的。”
“妈同意就好。”辛樵也懒得多问其中曲折,只说:“既然你都已经说服妈了,还打电话给我干么?”
“只是想看看你对一个全天候的管家有什么意见,毕竟跟妈住在一起的人是你,要供管家住宿的也是你,我会替你面试这位专业管家”辛壑顿了下,接着说道:“但你才是老板。”
“我无所谓。”辛樵耸耸肩。
“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什么特殊要求?”他愣了。不就会做事就行了吗?
“性别、年龄、长相、身高、体重”
“又不是选美”辛樵咕哝,也只有他这个事事要求完美的变态大哥才会问这种问题。“只要会煮菜、会打扫、别干扰我写作就行了,管他是三头六臂还是钟楼怪人,就算是阴阳人对我也没差。”
“真雇个阴阳人,恐怕妈真的会气到中风。”电话另一端又是一阵低笑。“你什么时候回台湾?”
嗄?好难他只是个以爬格子维生的作家,老大怎么可能指望他记得行程表这种深奥的东西?
“大概还要过几天或许一个礼拜也可能”努力想想想,他放弃。
“不知道。”
----
不到六坪大的小套房中,一名眉目俊朗的青年放下手中的原文书,转身望着正忙碌着的女子,后者身上穿着洁白的衬衫和蓝色牛仔裤,黑亮的长发扎成一束马尾,手上的动作就如同她的打扮一般简洁、俐落。
她正在为即将出国参加学术研讨会议的男友打包行李。
“为什么非得搬到那户人家家里?”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