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响了“喂?”
“丹薇。”
我马上放下话筒,是他!
“丹薇。”
“打错了!”我说,挂上了话筒。
电话又再响,张抹着手探头出来。
张诧异,但是拿起电话,等了一等,他说:“你打错了。”他放下电话。
张看我:“那是谁?他明明找丹薇。”
“他找到了我,像一篇小说,他又找到了我。”我摊摊手。
张看我一眼“你可以与他讲条件,要他娶你。”
“他不会,他比鬼还精。”
而且他有了百灵,同样是职业女性。
张说“是有这种男人的,越是得不到,越是好的。”他取饼外套“我要走了。”
“这次为什么不讲道理?”我追上去替他穿外套。
“你已经得救了。”
“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魔鬼。”我替他开门。
“我明天再来。”
“再见。”我说。
“明天烧羊排给我吃。”他问“怎么样?”
“当然。”我说“明晚见。”
他走了。
我看着电话,它没有再响。
我觉得这件事处理得很好。想想看,我曾经那么狂恋他。社会上像他这样的男人是很多的,英俊。富有、具气派。够性格,但如果他不是我的,没有益处。
我决定不让任何事使我兴奋,爱恋,升起希望,落得失望,不不不。我喜欢张汉彪是因为他使我平安喜乐。他像一种宗教,我不会对他沉述。
这是张的好处。
我睡了。真不知道如何可以形容这么镇静的,像个没事人一样,我的意思是,我曾经那么爱他。为他几乎发狂。(我为卿狂。)可是现在心中这么平静,短短一个半月中的变化。
现在如果有人提起他的名字,我真的会冲口而出“他是谁?”真的,他是谁?是的,我认识他,但是现在他对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我一点也看不出来。
他对我一点意义也没有。
第二大我照做我应该做的事,买一张汇票,在银行里排长龙,心中xx声。银行那张长凳上坐着两个妇女。四五十岁模样,唐装短打上是丝线背心,把脚跷了起来,在那里搔香港脚。
我心中不是没有作呕的感觉,就像看到防火胶板上的三层床,统计一下,那张床上大概可以睡八个人,心中非常苦闷,一点乐趣都没有。
我去上班。
我的工作环境是美丽的,圣洁的,如同一座高贵的实验室,我是一个暴君,我叫两个学徒天天放工之前把炉箱洗得干干净净,可以照亮人的面孔,地板要消毒,拖完又拖,掉下的面粉屑要马上扫干净。
我们的制服都是雪白的,头上戴一顶白帽子,每日我脱下牛仔裤,穿上制服,把手洗得干干净净。
我对助手说:“不准留指甲,不准戴戒指,不准化妆!”我是个暴君,在我的国度里,都得听我的。
(有一次我自己忘了脱戒指,钻石底下都是面粉。)
不过我与我的臣民们同样地苦干,有时候手浸得发痛。我们的“美艳海伦”梨子用新鲜莱阳梨,罐头?不不。香港不是没有不识货的人,那些会得摆架子的太太小姐,穿姬仙婀皮大衣的女士们会说:“珍珠酒店的甜点真好吃。”
我的服装开始简化,日常是t恤、牛仔裤、男童鞋。一个大袋。另外有一双自球鞋放在公司。我每天都准时上班,早上十一点,准时下班,下午八点,伺候着爷们吃完晚饭才收工。
我自己在酒店吃三顿。
会有笑脸的同事们来问我:“周小姐,还有甜点剩吗?我的小女儿喜欢你的蛋白饼。”
我就会说:“阿梅,给她半打。”
我很大方,懂得做人情。
我可以发誓我在发胖。
我的生活很平稳很普通。如果奶油不是那么雪自纯洁美味,如此小市民的生活不是不凄凉。然而这是卓别林式的悲哀,眼泪还没滚到腮帮子,已经笑出声来。
有时候我切了一大块苹果饼,浇上奶油,吃得不亦乐乎,吃东西的时候,我是一个严肃的。有工作美的人,甚至是上午喝奶茶的时候,我会咀嚼派玛森芝士。人们不明白我怎么可以把一块块腌得发臭的腊吃下肚子去。这是我的秘密。
因为在这么短的日子里替老板赚了钱,他很重视我,每星期召见一次,他想增设饼店,赔着笑向我建议计划,我什么都不说。
我不想做死,饼店要大量生产,我不想大量生产任何东西,我喜欢手工业,每一件产品都有情感。
有时做好了甜品,我帮别人做“公爵夫人洋芋”我的手势是多么美妙,我的天才发挥无遗,我很快乐。
饼去的五年,我原来人错了行。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行内人称我有“艺术家般的手指”噢,真开心。
堡作代替了爱情,我的生活美满得天衣无缝,男人们持机关枪也闯不迸我的生活,我还是需要他们的,但是他们即使不需要我,我也无所谓。
一下班,我知道我所有的都已做完,要不看武侠小说,要不出去逛街,可以做的事很多,有时候看电视看到几乎天亮,他们不相信我会坐在家中看电视,但是尽管不相信,还是事实。
同事中没有人约会我,他们似乎有点怕我,但是我有张这个朋友,一切问题被美满解决。
那一日我有一个助手请假,我逼得自己动手洗地板,大家很佩服这一点的,我的洁癖如果不是每日施展,我不会得到满足。
彬在地上洗得起劲,有人走过来,站在我面前,我看到一双瑞士巴利的皮鞋。我抬起头,我看了他。我发呆。
他说:“好,是仙德瑞拉吗?”
我问道:“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自有办法。”他说“如果一个人不想找你的话,他才会推辞说找不到,如果我十分想寻找你,可以在三天之内上天人地的把你搅出来,但现在我给了你三个月的,你该想明白了吧。”
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是足够使你冷战。
我说:“你的贵足正踏在我辛苦洗涮过的地上。”
他大吼:“住嘴!”
全世界的人在掉头看住他,我想大地震动了,至少天花板也该抖一抖。
我张大了嘴。
他伸出脚,一脚踢翻了水桶,水全部淌在地上,溅了我一头一脑,那只桶滚到墙角“碰”的一声。
我那助手跳起来:“这是什么?”他大叫“是抢劫吗?是什么意思?这是法治社会,救命!救命!警察。”
有些人慌张的时候会很滑稽的,我相信。
我说:“我不怕这个人我”
“住嘴!”他忽然给我一个巴掌,扯起我一条手臂,挟着我就走。
我一边脸颊火辣辣地疼,被打得金星乱冒。
我苦叫“请不要拉我走!请不要!”
他把我一直拉出去,落楼梯时差点没摔死。
大堂经理跑过来说:“周小姐!周小姐!”
这人在光亮的大理石地面走得太快了,跌了个元宝大翻身。他狠狠地问:“你可以咬死我,我也不放手。”
“我不喜欢咬人,请你放开我,我以后还要见人的。”
三四个护卫员冲过来“周小姐!”
我的助手也冲了出来“周小姐!”
全体客人转头来看我,我什么也不说。
他终于放开我。
我说:“对不起,各位,我家里有急事,我先走一步。”
连制服也没换。
助手拦住:“周小姐”
“把厨房洗干净,我开ot给你,谢谢。”我向他说。
我转头跟他走。
他的宾利停在门口,我看了一眼“好,我们走吧。”
他把车子箭似的开出去。
“你这人真是十分的卑鄙,花钱花得我心痛,你们道吗?我银行几乎出现赤字,然后你一晚都没有住,便离开了新屋,什么意思?”
“我不想住。”
“不想住为什么答应我?”他喝问。
“因为我答应的时候的确十分想搬进去。”
“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现在?现在我有一份极好的工作,我很开心,我永远也不想搬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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