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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许现款。”她说:“很伤自尊心,我情愿他什么也没留下。”
“百灵,别抱怨了,有人比你更不幸。”我拍拍她肩膀。
“再见,丹薇。”她说。
“慢着,百灵,你会好好的生活,是不是?”
“是的,我会。”她说“我想或者会到外国去走一趟。”
“再见。”我说:“祝你找到你要的。”
我回家,带着一颗蛮不愉快的心。
按照平日生活习惯,我洗头兼洗澡,然后捧着一大叠报纸看。
张汉彪生气了,他也不来找我,我们算是宣告完蛋。
我开了电视,不知道看些什么,但是光听听声音也是好的,幸亏天天忙得贼死,一双腿老站着,早已卖给珍珠甜品部了。
问题是我的体重,近厨得食,我已经胖得令人不置信了,衣服穿不下,别的地方不打紧,最可怕的是个肚子,仿佛衣服都不合穿似的。
我瞥了瞥肚皮,并没有下决心节食,算了,谁来注意。
我上床睡觉。
迷蒙中听见电话铃响,我翻一个声。知道,一定是催我明天早上上班。谁听这种电话谁是傻子。
电话不停地轰着。
老娘说不听就不听。
它终于停了。
我也终于睡着。
事情更坏了,没隔半小时,有人按铃,敲门。
我抓起睡袍,才跳起床,外面的声音却已停止了。
我心里想,这些人如果以为我一个人住就可以欺侮我,这些人错了。
我懂得报警,我决不会迟疑。
既然已经起床,我点起一支烟,坐在沙发上享受,如果有无线电,还可以听一首歌。
电话铃与门铃忽然都休止,静得不像话。
在这种时候想起酒店厨房一个伙计,二十多岁,储蓄够了,最近去一次欧洲,回来巴黎长巴黎短,传阅他的旅游照片,不知怎地,在那照片中,他还是他,两只脚微微“人”字地站着,双手永远坠在外套口袋中,把一件外衣扯得面目全非,脸上一副茫然无知的神色。
他与我说:“周小姐,在巴黎有一幅画,叫”
我看着他。
“叫蒙娜,对了,就蒙娜。”他愉快且肯定的说。
我怎么能告诉他,那幅画叫蒙娜丽莎,问任何一个六岁的儿童,都可以正确地告诉他,那幅画叫蒙娜丽莎。但既然他本人不认为是一种无知,一种损失,我是谁呢?我又有什么资格说。我闭上我的尊嘴。
在深夜中想起这个人,在深夜中可以想起很多人。日常生活中被逼接触到的人。如果有钱,何必上班,何必与这种人打交道。
曾经一度我有机会脱离这一切我有机会,但是为一点点的骄傲,为了证明我不是区区的小钱能够买得动,我放弃了很多。
再燃起一支烟。
我打算再睡,熄灯。
门铃又响了起来。
门外有人大嚷:“丹薇!丹薇!”
我去开门。他站在铁闸后。他!
“开门!”他叫“我看见你的灯光,我知道你在家!”
“我不会开门的,你快走吧,邻居被你吵醒,是要报警的,快走!”我说“你找上门来干什么?”
他静下来。“开门。”
“有什么道理?”
“我有话要说。”
“明天早上再说。”
“我要给你看一样东西。”
“我不要看。”我说“你一向并不是这种人,你是永远潇洒健康的,你怎么会苦苦恳求女人呢?”
“因为我碰到了煞星。”他叹一口气。
“我还以为你是城中惟一的女人杀手。”我说。
“开门。”他还是一句话。
我终于开了门,他并没有马上进来,他递给我一个牛皮信封,叫我看。
我拆开看了,是他的离婚证明书。
我抬起头,把信封还给他。
他靠在门框上,一声不响,他的头发很长,胡须要刮。衬衫是皱的,天气似冷非冷,他披着一件毛衣。
“进来。”我说。
他镇静的进屋子来,跟刚才暴徒似的敲门大不相同。
“请坐。”
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坐下来。
我知道他心中在想:这么简陋的家,这女人是怎么活的?
他开口:“我已经离了婚,有资格追求你了吧?”
“你公司的业务呢?家财的分配?岂不太麻烦复杂?”
“当运气不好,碰到一个非她不娶的女人,只好离婚去追求她。”
“有这么严重吗?”
“这件事经过多年,也只有这样才可以解释,不然为什么我总得鬼魅似在你身边出现。”
我怔怔地站在那里,梦想多年的幻象一旦成真,比一个梦更像一个梦。
在梦中,我曾多时看见他进到我的屋子与我说,他愿娶我为妻。
这是一个深夜,谁知道,也许这根本是另一个梦。第二天闹钟一响,生活又再重新开始,他就消失在吸尘机与公路车中。
“丹薇。”
我看着他。
“我向你求婚。”他说。
他的声音平实得很。感情世界是划一的,小职员与大商家的求婚语气统一之极。
他用手抱着头“天呵,丹薇,请你答应我,我的头已开始裂开,你的生命力太强,永不服输,我实在没有精力与你斗法,我投降。”
“向我求婚?”我用手撑着腰“戒指在什么地方?”
“丹薇,别这样好不好?我都快精神崩溃了。”他几乎没哭出来。
我蹲下来“喂,”我说“看看我。”
他抬起头来。
我的眼泪旧汨流下来“喂,我等你,都等老了。”我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平和过。
人在最激动的时候往往有种最温柔的表现,我也不明白,我的运气,竟可以有机会与他诉说我的委曲。
我想我只是幸运。
当然婚后情形并不是这样的。
婚后我们的正常对白如下。
我:“昨日下午四点钟你在什么地方?当心我打断你的狗腿!”
他:“又没钱了?不久将来你恐怕要回酒店去继续你的蛋糕事业!一个下午买书可以花掉两万!疯了!”
我们并没有住在那问蓝白两色的住宅里,我们不是公主王子,堡垒不是我们的。与前妻分家之后他要重整事业,脾气与心情都不好,但他还是可爱的男人。我爱他。我早说过,很久之前,在这个城市里,我第一眼看见他,就爱上了他。
他:“丹薇,至少你可以节食,把你那伟大的肚脯消灭掉!”
我:“不回来吃饭,也得预先告诉我!”
等他黑色的保时捷比等公路车还困难,真的,他的面色比车掌难看得多,但是我爱他。
我想这不算是倾城之恋,但最后我得到了他,成为他正式合法的妻,我很满足,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