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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进入长白山挖人参,偶遇猞猁斗独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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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要不他自己一个人上山,什么人也不带。

    带了人来,就必须请个当地人当向导,避免同伴受到伤害。

    又或者已经经过特殊训练的人。

    不一会儿,张二狗就发现了一些中草药,还有一株野人参,但药龄才一、两年,几人也没采。

    没有个五年、十年以上,都不值什么钱。

    最少要五年以上。

    喵~

    突然前面一声野兽的叫声,让牛平马上立住了脚步。

    “什么东西?”曹雪生问道。

    “猞猁。”牛平淡淡的回了一句。

    张二狗想了想,猞猁的话也见过。

    只是在刷抖音、今日头条等视频,浏览器或电视纪录片上见过。

    比如动物世界纪录片。

    现实却实没见过,感觉显然是不一样的。

    一般来说,一只猞猁体长可达1.3米上下,体重大约能在50斤上下。

    最大的也就三十公斤的样子。

    六十斤不大,也不小。

    相当于是山中的小老虎。

    一般来说,它们喜欢单独行动。

    和老虎差不多。

    猫科动物一般都是独行侠。

    除非洲狮以外,十有八九的猫科动物都是独来独往。

    相对来说,这是一种实力的象征。

    “赤手空拳,最好不要惹到它们。”牛平突然压低了声音道。

    五十斤的猞猁不大,但也不是很小,真攻击起来,人未必是它们的对手,受伤是不用说的。

    作为猫科动物,猞猁是老虎一样的猛兽,只是比老虎小的多。

    只有几十斤的它们,也能捕食比它们大几倍的动物。

    而且是狼的克星,能猎杀独狼,特别喜欢偷家。

    狼出去捕猎时,往往猞猁就会趁虚而入,偷偷溜进狼窝把一窝独仔子杀了吃肉。

    它们的爪钩有六厘米长,锋利无比,可以割开狼的皮毛,并杀死狼。

    群狼打不过,只能偷袭独狼。

    而且会爬树,就算是群狼,对它没有办法。

    除了爪子,它们的牙齿更厉害,像刀子一样,能轻松割开狼皮杀害它们。

    狼见到它们,也只能避而远之或以死相搏。

    很快,三人就靠近了声音传来的地方,张二狗远远的,已经看到前面百米开外的草地上有只猫科动物和一头狼正在博弈。

    它们互相对立,张牙舞爪,挪动着身子,对对方露出凶相,谁也不让着谁。

    但可以看到,狼的脸上已经有了爪痕,脖子上也在流着鲜血,已经把它脖颈上的皮给染红。

    它受伤了,但对面的猫科动物显然没事。

    张二狗稍打量了一下这只动物,耳尖是黑色的耸立簇毛,尾巴较短而四肢长而矫健。

    背上的毛呈粉红棕色,腹毛呈黄白色,全身上下混杂棕黑色长毛,棕褐色斑点。

    不用怀疑,这就是一只成年的健壮猞猁,有六十斤左右。

    最大的猞猁,能长到六十四斤。

    眼前这一只,应该能有个六十斤。

    嘶~

    狼张口,露出了里面两排结实的利齿。

    猞猁不甘示弱,一边左右踱步,一边瞄准对方的空虚处准备攻击。

    “你俩运气不错,正好遇到一场独狼战猞猁的好戏。”牛平看的津津有味的道。

    张二狗和曹雪生互相对望了眼,表示无语。

    终于还是狼先沉不住气,发起了主动攻击。

    但猞猁是何其的灵敏,侧跃而起,爪子给了狼头重重一击,差点把狼眼抓瞎,脸上又多了几条抓痕。

    鲜血淋漓。

    很显然,如果此狼没有同伴来救,根本就不是猞猁的对手,只会慢慢的消耗体力或流血过多,最后死在猞猁的利齿之下。

    张二狗和曹雪生也是看的热血沸腾,也是第一次看到野生猞猁与狼的战斗。

    不得不说,很精彩。

    都是山中凶猛的猎手,战斗起来势均力敌,更有观赏性。

    谁也没有插手它们的战斗,只是在一边静静的看着。

    没多久,两只猛兽就开始了最后的搏杀。

    最终独狼不敌,被猞猁按在地上活活咬死。

    战斗也结束了。

    但猞猁的警惕性,马上发现了藏在灌木丛后面的三人。

    它也没有攻击,也没有跑,只是这样警惕的注视着。

    牛平端起了猎枪,瞄准着猞猁犹豫了下,但还是放下了,转身继续往林中走。

    张二狗看了看他,不明白他为什么又放下了枪。

    曹雪生觉得这只大野猫挺凶猛的,自然识趣的不敢去招惹它。

    “狗哥,你应该奇怪我刚才为什么不开枪对付那只猞猁吧?”

    走了几步,牛平自己道。

    张二狗确实是有疑问:“为什么?”

    牛平就笑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这次进山又不是来打猎的,而是带你们采参的,没有那个闲工夫,也不会拿着你给的工资而干自己的事情。”

    张二狗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既然是来采参的,就不适合狩猎,否则打到了也不方便携带,还有可能招惹到别的野兽袭击。

    到是回去的路上,可以打点猎物回去,顺带。

    “你是对的。”张二狗赞许道。

    也经得起诱惑。

    换作一些贪得无厌的人,看到刚才那种好机会,一定不会错过吧。

    几人没有多说,继续向着林子深处而去。

    这片林海太大了,几乎一眼看不到头,走进里面还有些阴森森的,二人都有些害怕和警惕。

    这片森林之中,存在着各种可能性,一不小心,可能就会遇到生命危险。

    群狼、豹子、黑熊、老虎,还有刚才的那种猞猁。

    每一种,都是能威胁到人生命的存在。

    最后是野猪,一般来说,它们不会攻击人。

    但攻击起来,那可能不会输于虎狼。

    特别是受过伤的野猪,几乎是见人就咬的存在。

    有猎枪在手,也怕正面迎上它们。

    想象一下,一头野猪三、四百斤,皮糙肉厚的,近距离的情况下,正面迎上人很难占到便宜。

    即使有猎枪在手,慌张之下,很难瞄准它们的要害。

    一枪无法命中它们的要害,一旦被它们撞倒在地,基本上就可以全村“吃席了”。

    运气好点,可能还能捡条命,但估计身上会被它咬的皮开肉绽,掉下几块肉来。

    最怕的是咬到肚子和脖颈处,小命不保。

    如果不幸被它们咬中“第三条腿”,那就等着断子绝孙吧。

    有老婆的,因为缺少那个零部件,无法互动,长期以往下去,可能会出现感情上的茅盾。

    这不是闹着玩的,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没有了它是非常不完美的。

    那是男人的骄傲,雄风。

    丢什么,也不能丢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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