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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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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孩子也有自己的想法。各安天命,由他去吧,连个娘们儿都拢不住,也没多大尿水子,将来也干不出点亮堂事来。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一切都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管陆一平不安分,但毕竟没做出什么不要脸的事来,现在这个时候,还是顺其自然吧。

    老陆太太不服人,知道丁锦芳放出话来,说她如何如何漂亮,怎么也不可能找一个没有工作的,话里话外地表白她是五七家子最漂亮的姑娘,还有了工作,有些没瞧上陆一平。

    老陆太太可是横草不过,发下狠守住此关,丑媳妇不能进入陆家的门,最次也得找个与丁锦芳差不多的,比丁锦芳漂亮的优先考虑,若是工作比丁锦芳强些,倒插门做上门女婿也无所谓。

    (批:老娘因此较劲,陆一平因此较劲,弄的一生波折,也弄的许多女人伤情一生,最大的受害者是史俊英)

    陆一平确实有些不安分,做起事来,令五七家子人咋舌不已,甚至一片哗然。

    前年秋天,陆一平看上了与自己同学一场的丁锦芳,一路猛追,把个丁锦芳追的心活,跑到屯西小树林里玩亲嘴。(批:这个玩字颇让人玩味无穷)大家都以为此事板上钉钉了,没想到过了年考技校时,丁锦芳榜上有名而考中油田技校,陆一平未及录取线而被淘汰出局。陆一平说来点背,就差一分。老丁家首先发难,把两个孩子的事一推溜光,丁锦芳也变了卦,嫌陆一平没有工作,把陆一平凉场了,并说自己是五七家子一枝花,一朝技校毕业上班,想找个比陆一平强一些的。为此,陆一平有些沮丧和恼愤,躺在床上如病一样。好在一平母苦口婆心做了几天工作,总算哈哈一笑而站了起来,走出家门。

    有人以此做为把柄取笑陆一平,想出他的丑,他心态已平和, 不以为然地道:“不干就拉倒吧,强扭的瓜不甜。天下就丁锦芳一个吗?比她漂亮的多得是,赶明个找几个回来,让丁锦芳瞧瞧,气势气势她!别看她现在小瞧我, 会有我小瞧她的时候。哼!就是丁锦芳她现在来找我,我还拿把了呢! 知道吗,我是‘风流小子’陆一平,我不为别个,就为志气,这叫好马不吃回头草!”  不管你信不信,陆一平就这么说。

    姐姐陆青青的家在红旗镇铁西小区住着,去城里的机会便多些, 有时还要住上几天。有次在陆青青家待了半个月后回到五七家子, 把五七家子老少吓了一跳,以为来了华侨。细一端详,是屯西老陆家的陆一平。唉!也只有他才敢这么洋性,这小子,总是这么扎眼,老陆头和老陆婆子也不管上一管, 这哪是五七家子人的打扮,咱能和城里人比吗?摇摇头叹息而去:“ 唉!祖上的颜面都让这帮子后生们给丢光了。”

    陆一平那身派力司的天蓝学生装就足够时髦,这会又换了一套棕色西装,虽不高档,却也板正扎眼,雪白的衬衫,系了根透蓝白条的领带。小头弄得有型且亮,三十多块钱一双的棕色鱼胶皮鞋,闪着紫光,叼着小烟,神采飞扬。他可不顾人们的指指点点,无所谓地在村里潇洒走一回,还不时地放出话来“ 再过两天,我姐夫就要把我安置到总公司上班去了,有事到市里找我,我一定竭尽所能,不管怎么说,都是五七家子人。” 然后昂头挺胸,直奔云鹏家。

    为了给这个准城里人讨个喜兴,云鹏父十分心疼地从米仓挖出困了十几年的纯高粱酒,让云程到熟食店买了陆一平爱吃的酱牛肉。爷几个胡天海地的大吃二喝起来。

    云鹏父一边劝酒一边说:“干儿子,到了市里,可千万别忘了你干爹呀!”

    陆一平此时正得意忘形“不会的,你比我亲爹还亲,哪能忘呢!”

    陆一平今年二十一岁,论长相,谈不上帅气,但有帅的风度。他比较注重仪容,对于穿着总是十分细心,尽管不是什么名牌,而且是十分不入流的品牌,但总是干净细致,板板正正,不干活时很少见他出门穿着邋邋遢遢。

    陆一平一贯风度翩翩,兼之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特对时兴女孩的心思。他巧言善辩,一双龙眼炯炯有神不说,明亮中饱含让人欣喜的极有深意的欣赏,围前围后的总有女孩子暗送秋波,倾慕神往。

    也许,有些女孩认为陆一平将来必有大富大贵,一旦追逐到手,兴许就有了多种保障。而且,陆家是富裕人家,五七家子人全知道。

    云鹏父就认定陆一平是五七家子最有富贵相的孩子,常常在一大帮女娃子面前把陆一平一通神夸,难免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对陆一平上上心思,都是正常不过的事。

    陆一平从小生长在五七家子,理应眷恋这片养育他整整二十年的热土,然而,他却公开地表示他对五七家子一点也不眷恋,离开五七家子是唯一选择。他这一表态,与保守派顶了牛,有人公开与他发生辩论,直抨陆一平的自私想法是丧尽天良。

    陆一平向不愿与人争论过多,对认为没价值的东西不喜欢劳神费心,他认为表明一下自己的态度就可以了,何必要管人家怎么想,你愿意守在这里表达着对五七家子的乡土之爱,与我何干!我走,也不一定就证明不爱生养过自己的地方,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敢于承认自己是五七家子人就可以了,而绝不会张口高喊热爱五七家子,而闭口不敢承认是五七家子人,真实的才是陆一平。所以,在五七家子,陆一平显得另类。

    在陆一平看来,五七家子实在是没有值得留恋的地方了。从长远看,大开发已蓄势待发,这里不会挺太久的,即便现在不走,将来也要被迫迁走,早走总比晚走强。退一步讲,就当前现状而言,五七家子已面目全非,基本上丧失了继续生存的实际价值,没有可用于生存的基础了。可以肯定一点,在五七家子窝着,永远也看不出个日出来,一旦踏出五七家子,一切都将是海空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当然了,这是陆一平高远之思,但近前的烦恼也想早日摆脱,从此可以不再听老爹老娘絮絮叨叨,不用顾忌左邻右舍冷嘲热讽的话外音。

    陆一平有心头顶顶之恨未平,他恨丁锦芳瞧不起他,有时恨得牙根直痒。他恨自己不提气,只差一分而没有达到技工学校录取线。他恨自己时运不济,屡屡错失良机。本来大元总公司有招工机会,而且条件较低,以自己实力当轻松过关,但放弃了。自认为苦读一年再考技校应当十拿九稳,就是想考上油田企业而与丁锦芳斗气争锋。谁想到等到次年技工考试报名时,招收政策又有了新变化,年龄上有了限制,刚好超过一年。报考技校资格被取消也就罢了,但上油田企业的梦想从此泡汤,再也没有机会与丁锦芳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了,而一帮一块的,学习成绩差些的,大部分也都到大元总公司当上了新职工,挣上了工资,而自己上不上,下不下,就这么悬起来了, 人若是赶上背运,喝水都塞牙。

    有一阵子,陆一平躲到家里不敢出门,生怕碰到已上班或考上技校的熟人,尤其是不想碰见丁锦芳。也不知是怎么过的,哩哩啦啦,稀哩糊涂地在家待业着。全市统一招工的机会越来越渺茫,就连大元总公司内部安置也遥遥无期,上班当个全民职工,现在竟成了一种奢望。

    刚毕业那会,还满不在乎,然一晃二十一岁了,仍在家待业, 无所事事不说,成天与“云氏兄弟”混在一起,除了吃就是喝,再不就是帮云鹏在集上收收卫生费,实在无聊的很。

    陆一平是个形怒不形于色的人,平常开心说笑,不让人看出他的心神不安来,然夜深人静时,满怀愁绪。一人独坐灯下,不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象根木头发怔,就是翻着一本厚厚的新华词典>,一页一页地看,相当仔细,比看武侠小说还上心,竟能看到日出。如此闲极无事,虚耗光阴,冬去春来,春残夏至。

    周海洋在大元总公司审计处当处长,答应给陆一平安排工作,一晃仨月没消息。老陆太太有些着急,派陆一平去了趟市里,问问咋回事。

    周海洋告诉陆一平,现在总公司正忙着班子换届,人事变动较大,等领导班子调整完毕,就把陆一平的工作安排了。如果送礼送错了主,损失点钱倒无所谓,耽误办事可是大事。周海洋劝陆一平耐心等上三五个月,着急也吃不了热豆包。为了哄陆一平开心,给陆一平口袋里塞了二十元钱。陆青青也劝陆一平,十八年都等了,就不差这十八天了。没办法,只好打道回府。

    沮丧归沮丧,但希望还是蛮大,又到街里大大地逛了一大圈,天将黑时才回到五七家子,如实向二位老人汇报了一通,然后到杂货店买了两瓶酒和一斤炸花生米,坐在云鹏家的炕头上,和云鹏父子吃喝起来。

    陆一平心中不怎么痛快,多贪了些酒,有些过量。云鹏非要送陆一平,陆一平硬把云鹏推回了家。

    陆一平一路脚跟轻浮,踉踉跄跄,路过迟丽丽家的时候,恰巧遇上迟丽丽出来送娄雅芝回家。

    娄雅芝爱疯闹,见着陆一平便发癫。

    “来,让媳妇儿亲一口。” 抱着陆一平的额头便亲了几口。

    陆一平推了娄雅芝一把。

    娄雅芝被陆一平推得险些跌倒,直弄得娄雅芝有些恼,粉拳直捶陆一平后背,并笑嘻嘻地骂道:“死一平子!这酒喝人肚子里去了,还是喝狗肚子里去了!”

    陆一平不愿与娄雅芝计较,平常也总是这么口无遮拦地闹着,本来想摸摸娄雅芝脸蛋,却被迟丽丽拦住了。

    迟丽丽把陆一平拉到一边, 说自己过两天去城里和一个叫乔伯万的相亲,后来声音越来越低,象蚊子声叨咕了一大串子事。

    陆一平听的一知半解,醉眼朦胧地望着迟丽丽。

    迟丽丽见陆一平似不打拢,犹豫而又无奈,有些失望。

    陆一平感觉酒劲上涌,也顾不了许多,只想早点回家睡觉,昏沉沉地回到家中。至于娄雅芝和迟丽丽后来怎样 ,有些淡忘,依稀记得迟丽丽怏怏回院,娄雅芝一旁窃窃而笑。

    (批:陆一平净弄这种三角关系,好在他无意于骗情骗人,而且总有妙招处理这种关系,从头至尾, 这种三角多角关系就没断过)

    陆一平回到家里,扎到床上便睡,直睡到第二天早上十点多钟,才懒懒地爬起来。

    家里空空,父母不在家中,估计老娘是为了老爹工作调转的事又一块去了市里。

    陆一平简单地喝了几口凉粥,还觉得浑身没劲,又想躺下。看看外面,晌午刚过,太阳依然很毒。

    “怎么这么热啊!该死的鬼天气!” 陆一平骂了一句。

    屋里闷热,忙打开前后窗户,希望有点穿堂风进来。“咕嘟咕嘟” 喝了一大瓢凉水,仍不觉解渴 ,干脆脱得只剩一条裤衩,找了把芭蕉扇搧了起来,方觉有点凉意,躺到床上,慢慢地回想起昨晚的事,酒“刷”地下醒了一半“噌” 地下坐起来,立觉心凉半截。

    抚头回忆昨晚的细节,想起来了,昨天晚上迟丽丽把他拉到墙角,说过两天去城里什么地方相亲,是老王太太的姑爷给介绍的,叫乔伯万,比迟丽丽大八岁,在油田钻井公司当作业工。说是如果相成的话,还能帮迟丽丽安排工作,并且,还按农村习俗给迟家一万元钱的过礼钱。丽丽母和姐姐迟倩倩表示同意,一门心思想促成这门亲事,因为迟丽丽家现在太需要钱了,正好用这笔钱给她爸治病。

    迟丽丽当陆一平说这事,无非是想征求陆一平的意见,另外还有隐着的意思。也许迟丽丽想在此之时,再探一下陆一平的口风。迟丽丽老实是真,但不愚蠢。

    陆一平想了老半天,忽然有了一种酸溜溜的感觉,还有一丝丝的失落。

    迟丽丽对陆一平倾心已久,只不过是从未公开表白而已。迟丽丽不善言语表达,性格内向,但话里话外都表明迟丽丽对陆一平有着很真切的爱意。

    陆一平眼里不揉沙子,心知肚明,只是还在犹豫着。

    在五七家子,从东数到西,从南数到北,能够用如花似玉来形容的女孩子,应当说是没有。

    “五七家子没有美女。” 这是陆一平和云鹏下的定论。

    美女确实没有,但要是说应算漂亮而又能够拿得出手的,也还是有几个。陆一平追求失败的丁锦芳,大眼睛,双眼皮,身体匀称,虽说皮肤不那么白净,却也是五七家子公认的漂亮丫头。

    除了丁锦芳,也就当属娄雅芝和迟丽丽了。娄雅芝个子不怎么高,娇小俊俏,平时浓装艳裹,刻意扮靓,十分扎眼。陆一平与娄雅芝爱开过火玩笑,但都是过了就了,不上心头。陆一平认为娄雅芝天生的媚骨相,况且表面上就足够轻浮,将来必定是个靠不住的女人,所以,避而远之。

    迟丽丽文静端庄,在模样上不比娄雅芝逊色,仅仅是没钱化个妆而不显眼罢了。可是,她人太老实,寡言少语,缺乏一些灵性。陆一平不喜欢没主张缺少个性的女人。况且,迟丽丽比陆一平大一岁,一平母经常唠叨 “ 女大一,不是妻”弄得陆一平好心烦。

    每次迟丽丽到陆家来,一平母也不愿搭个话,不是喂猪就是喂鸡 ,等迟丽丽一走,正色对陆一平道:“咱可不要小丽当媳妇,一杠子压不出个屁来,哪能当起个家来。居家过日子,全靠老娘们了。老爷们除了干活挣钱, 还能干个啥?你瞧那小丽,半天‘ 吭哧 ’不出一句话来,坐那象个受气包子,肯定是个熊货!”

    等娄雅芝一来,一平母则喜笑颜开“你要是给我们家当儿媳妇,那可真是烧了高香哩!”娄雅芝乖巧“婶呀,我要给你们家当媳妇儿,那才是攀高枝呢!你儿子那眼光贼拉高的,他哪里能看上我这没三块豆腐高的人。”

    陆一平当然不悦,不愿搭理娄雅芝,也不惹祸娄雅芝。 娄雅芝讨个没趣,每次都是高兴而来,败兴而去。

    然一平母却有话说:“小芝也挺俊样的嘛!虽说俊样不当饭吃,可那是给老爷们壮脸面的事,咱们老陆家没娶过丑媳妇。个矮点算啥,穿高跟鞋不就高了吗?电线杆子高,死木头一根。小丽是挺高,可那是个顶不起家的娘们。就算小芝有点疯张,年纪小不定性,管教一下不就好了吗?打出的媳妇,揉出的面,你调教好了,让她出去,她也不会出去的,她不敢!咱就娶小芝,不能娶小丽。就算咱不挑长相和人家,我也不喜欢那窝囊不揣的性格。”

    一平母说法固然很多,但当爹的却另有想法,背着一平母,很认真地对陆一平语重心长“孩子,找对象这事,真得费点心思。找个厉害的吧,咱爷们受气。我不就是吗,挣了一辈子钱,花钱还得向你妈要,到头来,喝二两酒都要看你妈的眼色。找个老实点的吧,咱爷们确实可以说了算,可男人手松,又不会料理个家,这还是个问题。男人是搂钱的耙子,女人就是装钱的匣子,没个好女人,怎么也过不起来。丽丽吃苦耐劳,老实忠厚,小芝能说会道,象个精灵,各有好处,真是无法割舍。现在也不让娶俩媳妇,唉!她俩的好处要是归拢到一个人身上就好喽!”

    把个陆一平气得倒仰无话,但心里确实在想,并且是很认真地想。

    陆一平是很有女人缘的,人人都这么认为。尽管丁锦芳嫌陆一平没工作一口回绝了陆一平,但没人会认为陆一平找对象会有什么困难。

    老王太太一天天神道的很,自诩能掐会算,精通相面,闲着没事,给陆一平好好地相了一回,大话陆一平终生命泛桃花运。一双勾人的眼睛,浮躁的心,一辈子离不开女人的纠缠,或者说见一个爱一个,到处留情。不管虚情假意,还是真情实意,总之是“色” 字当头,为情而活受罪,命泛桃花劫。向好了说,是个风流情种,也许要因女人而大富大贵,风光无限。向坏了说,是个“搞破鞋” 的主,必定要受女人所累,为女人而乱性福薄。

    (批:利用迷信来做谶语,把陆一平的一生给概括了,这是为将来做引)

    还真灵验,刚去了一个丁锦芳,马上补上娄雅芝与迟丽丽。

    追求娄雅芝、迟丽丽的后生们也不在少数,但都碰了软钉子,办法也想了,就是不灵,而陆一平却可以慢悠悠地自由选择,不管娄雅芝、迟丽丽如何着急,人家陆一平就是不动声色,真真假假,深藏不露,似乎在端娄雅芝、迟丽丽的架子。谁都看得出来,只要陆一平松一松口,当中便会有一个欣喜若狂,会激动得投怀送抱。这当口上,只有等陆一平随心所欲挑选完了,才能轮到后来者,而落选者是啥想法还不得知,说不准还要挑肥拣瘦不说,一气之下到城里随便找个人家就嫁了呢!这都是无法预测的结果。就这事,让五七家子的后生们嫉妒的喷火,但又真的只能眼馋着。

    陆一平已到了成熟的年龄,不可能不对恋爱这方面不上心。对于择偶,是有想法和标准的,不止一次公开标榜过。

    有一次在云鹏家闲聊,男男女女坐了一屋,当时娄雅芝、迟丽丽也在场,不知怎么的就唠起找对象的事,问及陆一平时,他很坚决并郑重地宣布:“我将来找对象,必须绝顶漂亮,身体健康,个性张扬,精明能干,善解人意,孝敬老人。”当时大家齐笑陆一平烧得不轻,十全十美的媳妇只能天上有。

    陆一平只是耸了下肩,冷冷一笑了之。

    (批:这在为方芳铺路)

    按照陆一平这个标准,迟丽丽基本已排除在外,娄雅芝也是靠不上边。

    娄雅芝属于东方女子的那种小巧秀美型,而这种美型,陆一平是极不得意并直接排斥的。

    其实,陆一平喜欢丰腴饱满型的女子。他经常在云鹏面前说:“娄雅芝我根本看不上,我管她叫媳妇媳妇的,是逗着玩,排解一下压抑的心情,要是让我娶她,不可能的事,她太苗条了!这要是跟她睡在一起,跟搂着根扁担有什么区别,没兴趣。再说,明明知道我最讨厌擦胭抹粉,穿金戴银,她偏要那么干,弄的脸上直掉粉渣子,恶心死了!”

    (批:这是陆一平最重要的喜好,也是影响他一生的环节,所以,秦良玉不可能与他有结果,而且,以陆一平的泡妞之本事,怎么会放过她呢,主要是心里深处有一种反感,正如他对张杰说的那样,还没感觉)

    说到迟丽丽,陆一平似乎更直接“老实倒没什么不好,就是觉得迟丽丽不如丁锦芳好看。最低标准也得和丁锦芳不相上下。不为别的,就给丁锦芳看。”

    陆一平私下里和云鹏说:“ 我要找的媳妇,得称得上美人,同时,总得丰满一些。说白了,我钟意胸脯大的女人”

    按云鹏调侃陆一平的话讲,陆一平是喜欢大奶子的女人, 是个有极强恋乳情结的人。想必这和他从小没吃过母亲一口奶有些缘故。

    据一平母讲,生陆一平的时候,正赶上国贫民穷的时候, 由于缺乏营养,没有奶水,是靠吃玉米糊涂粥喂大的。也许真是这个缘故,陆一平有着比寻常男人更强烈的恋乳情结。

    (批:陆一平喜欢的女人,丰满一些的居多,尤其是美而大者受宠)

    说与做往往会有不小偏差,不可否认,陆一平对迟丽丽还是有不少好感的,而迟丽丽也不是十分丰满的女孩,是发育正常的女孩,比之娄雅芝而言,当说是有些优越资本。从陆一平内心而言,对于迟丽丽,至少不讨厌。

    迟丽丽不似娄雅芝那么疯张妄语,是个孝顺的女孩,不管父母说些什么,百依百顺,从没有过半句怨言。丽丽父患了脑血栓后遗症,失去了自理能力,丽丽母身体也不太好,腿脚不怎么利落,家里条件又差,里里外外,就靠她张罗,苦累从不说一句,默默地承受着所有痛苦,即便是对陆一平,也从不轻易表白出来。每次到陆一平家,陆一平看书,她在一边闷坐,陆一平问啥答啥,答不上来就是低下头一笑,或者低声道:“我哪有你懂得那么多!你不是陆一平嘛!”

    迟丽丽家道贫寒,拮据异常,全赖迟倩倩家给接济一些才能勉强维持温饱。正值妙龄,擦点雪花膏之类的护肤品,或者抹点口红,也很正常,但从不攀比别人,一年四季朴朴素素。大概由于这些原因,还有迟丽丽知道一平母并不喜欢自己,所以,迟丽丽不敢向陆一平表示过自己的心思,更重要一点,她十分清楚陆一平并不把自己当做首选,仅仅是一种好感,对她很好,似乎是同情更多一些。尽管自己心仪陆一平,也真的想找一个陆一平这样的男人做终生伴侣,但深知这仅仅是一厢情愿而已。有时候,陆一平总在人前管娄雅芝喊做媳妇,有时还过火地摸娄雅芝脸蛋,也弄不清真假,假定陆一平与娄雅芝之间真是那么回事,可千万别做个第三者,那多砢碜呐!

    当一件东西在你手上时,你也许不会觉得它珍贵,一旦失去,你会突然意识到了它的价值。

    迟丽丽在陆一平心中,确实只有一个好印象,根本谈不上什么爱恋,就是对于丁锦芳,陆一平只是想把五七家子第一美娘划拉到手,风光风光而已。迟丽丽与丁锦芳相比逊之,怎么也不太上心与她谈情说爱,仅仅于好好相待这个地步。可现在迟丽丽突然要去相亲,心里为什么会有一种酸意和失落,陆一平也觉怪怪的。是不是真的有点喜欢上了迟丽丽,对她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喜欢。喜欢虽不能当做ài恋,但有爱恋的成份。到了这个时候,陆一平方才明了一些,他喜欢迟丽丽的程度,其实已接近了爱恋的边缘,再进一步的话,就很难解释了,因此才会产生一种失落落的感觉。

    陆一平急忙忙地蹬上裤子,也顾不上穿件衬衫,光着膀子就出了院门。院门也没有关,径直向屯东迟丽丽家奔去。

    (批:陆一平不想娶迟丽丽是真,但心里是有迟丽丽的,所以,后来才有帮她宠她,与她有肌肤之亲的事实,宠迟丽丽不亚于康娟)

    午后的阳光稍有些偏西,阳光依然强烈。陆一平向东走去,阳光正晒着向西的后背。热是自然的了,但陆一平似乎没有感觉到,脚下如风, 一忽儿就到了迟丽丽家院门外,正要用手扳开院门的时候,猛地清醒了, 一拍脑门子“我来干什么?为什么要来?”心里一下打上了两个问号,站了足有三四分钟,开始觉得背上被晒处火辣辣的痛,回头向西一望,阳光耀眼刺目, 其热毒辣一丝不减。

    陆一平忙不迭地跑到了水房前,打开水龙头,把着胶皮管头, 使劲地浇起头来。自来水瓦凉瓦凉的,激得陆一平忍不住“啊”了一声。放下水龙头,使劲捋去头上的水,坐在臭水坑子边上,看了一会老母猪戏水,甚觉无聊, 慢慢地站起身来向家走去,一边走一边思忖:“ 瞧我这傻呵呵的样子,人家相对象你慌乱什么呢?与你有关系吗?” 反觉自己多余并无趣,何况迟丽丽并不是中意的人儿,又何必去干涉人家的好事呢?即便见了迟丽丽,又该说什么呢?你不打算与人家,又何必要趟这浑水呢? 一切都让其自然发展不是更好。如果是门好亲事,岂不是一件更完美的事。

    陆一平慢慢寻思着,心里轻松许多,失落感似乎已减去不少, 迎着阳光西归,忽然觉得阳光比刚才又毒几分,射在胳膊与前胸上火似燎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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