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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如果有下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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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要是犯起贱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一个人从医院出来,看到春天的阳光很好,而我在阳光下,泪如雨下。

    前世,周芬娜一定欠了姚小遥的,然后老天爷罚她今生来还。

    出院后的她更瘦了,人成了一小瘦条,她甚至开始只穿黑衣服,常常叼着一支薄荷烟,眼神清凉,越来越像戴晓蕾的眼神。

    而我春天的时候去北京出差,却发现戴晓蕾变了。

    她爱笑了,而且穿起了艳丽的衣服,带我去百盛和燕莎买春装,她付钱,陈子放卖画能得到不少钱,她的脸上,闪现出动人的女人光彩。

    爱情的力量啊。我说,真没想到,爱情可以使一个人变得这样神采奕奕,如今的戴晓蕾和周芬娜,都好像换了一个人,一个变得忧郁伤感,甚至和我讨要几本小说看,一个变得小女人味十足,中午吃饭时,她掏出电话说,我得问问我们家子放,他知道哪里吃得好。

    看,都成她们家子放了。

    哎,真是风水轮流转啊,我替戴晓蕾高兴,当年的冷美人不见了,换成了在爱情蜜中泡着的小蜜蜂。

    我悄悄问,你们那个没有?

    哪个?她红了脸。

    做ài啊。我大声说。

    她看了看四周的人,流氓啊你,你以为都和你和顾卫北似的,没有,真没有,别不信,看你那样子,好像离了男人就活不了似的。

    没有想到没有上过床就甜蜜成这个样子,他们仍旧各住各的,陈子放跑来的第一句话是,林小白,我比窦娥还冤,比刘备还背啊。

    我哈哈笑着,说他手段还是不够,这一点,要向顾卫北取经。

    那是我们很甜蜜的一次聚会,在香格里拉狠狠宰了陈子放一票后,他们又把我拉到后海酒吧,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了沈钧。

    那天他是酒吧的主唱,不像别的摇滚歌手那样奇装异服长发披肩,他有很干净的眼神,散淡而沙哑的嗓音,常常让我想起窦唯来,想当初,王菲爱他,也是爱上他干净的眼神吧?

    起初我没有注意到,只是和戴晓蕾陈子放狂侃,我说太想念北京那些小吃了,明天早晨咱得去吃卤煮火烧,中午去东四吃麻小戴晓蕾打断我说,林小白,这酒吧里有一个大花痴看你呢。

    我回过头去,看到了沈钧。

    他真在看着我,很专情,就如同我看顾卫北一样。戴晓蕾说,他至少看了你半个小时以上了,一边唱一边看你,他翻唱着羽泉的冷酷到底——我宁愿你冷酷到底,好让我彻底的放弃又是一个大情种。我扭过头来说,我可不想有什么艳遇,有一个顾卫北就足够了,他可是个大醋坛子,告诉我,和男人不能单独在一起,除了六十岁以上的;和他们说话不能超过三分钟,除了谈业务;如果遇到对你抛媚眼的男人,要一闷棍打死,让他永世不得翻身我还要说下去,陈子放和戴晓蕾已经笑得出不来气。那天晚上我们又一直喝,直喝到我快晕了,然后被他们拉着,他们尽够了地主之谊,上船顺水漂流之后,酒吧里的男人站在岸边等我。

    我想认识你,他说。

    这让我很惊讶,因为来得太突然所以觉得无所适从。

    为什么?

    喜欢,他说,我喜欢你。

    这是我见到沈钧他告诉我的第一句话,他拉起我的手就走,我想挣扎却无能为力,他几乎是卷着我上的车,我们上了一辆出租车,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跟着他走,因为简直不可理喻,此时已经后半夜了,我的朋友戴晓蕾和陈子放刚上了船,在我的身后说,真是行为艺术,简直让人目瞪口呆。

    我跟着陌生人上了出租车,已经后半夜的北京有清凉的感觉了,街上的霓虹灯还在亮着,他递给我一支烟,然后在我手心上写下他的名字,除了顾卫北,我是第一次离一个男人这样近。

    我接过了烟,如果没有记错,这是我这一辈子第一次吸烟。

    你吸烟的样子真好看。

    可这样的艳遇我很不适应,我说我有男朋友,你这算劫持。

    我不管,沈钧说,我喜欢做与众不同的事,你一进来我就觉得认识你,我喜欢你坐在窗边那坏坏的笑。

    第一次见面,我们就好像认识了多少年。沈钧告诉司机,车一直开,绕着北京转,一直到没油了我们就下车。

    我想是不是我在潜意识里就是一个胆大包天的女子?为什么他拉我上车时我居然有淡淡的喜悦?是不是前世我是吉普赛女郎,喜欢妖娆风情,喜欢一些狂放的事情?后来我发现自己对于男人的取向也大抵如此,我喜欢那些看起来人很干净,却内心狂野的男人,他们风趣幽默,他们会哄女人,他们把爱情看得很重,虽然不至于当饭吃,可是也绝对拿它当回事。

    直到天亮我们才分手,后来我置疑过自己很多次,我是不是一个好女孩?我怎么可能办出这种事来,和一个陌生男人跳上车,然后一直吸烟,吸到天亮听他说着梦话。他说话的声音真是好听,我得承认,他是很有吸引力的一个男人。

    快到天亮的时候他为我唱歌,全是他自己写的歌词,他问我他红得了吗?我说肯定能红,我看人比较准。

    那看男人准吗?

    当然,我说,我一看你就是一个花痴。

    我能拥抱你一下吗?沈钧问。

    我犹豫了一下,我刚一犹豫,他就过来了,轻轻地拥了我一下,真的是轻轻的,让人感觉到云淡风清。

    我们拥抱了一下,这是除顾卫北之外,我对第二个男人的拥抱,他留下我的手机号,他说,林小白,什么时候你的男友甩了你,我收留你。

    我哈哈笑着说,那你要等到下一辈子了。

    那我也等,他说,只要你肯来。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对我这样一见钟情,甚至没完没了地纠缠。当然,后来我知道,我不过是像一个人而已,沈钧说,我一出现,他以为死去的女友又回来了。

    十九岁那年,他是一个青青子衿的少年,他的女友,是一个白衣飘飘的少女,在那个偏远的小城,一朵爱情小花悄悄盛开了。

    他们都是高三学生,他喜欢音乐,最大的理想是报考中央音乐学院,而她亦是好学生,想到大城市继续自己的梦。

    爱情就那样生根发芽结果了,但他们没有管住自己,他们偷食了禁果。她怀孕了。被同学老师发现,然后世界在瞬间崩溃,她服了毒,一个人踏上黄泉路,他被学校开除,那时,离高考还有三个月。

    从此他背着吉他来到北京,做流浪歌手;从此,心如死灰,宁可是一段枯木,慢慢变腐朽。

    直到遇到我,我太形似那个女孩,一出现,就注定是他的劫,他拐我上出租车,一路上讨好我,为我唱歌,唱到流泪。这些,亦是我后来知道的。

    分手时我只挥了挥手说,如果我被人抛弃,一定会来找你。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和顾卫北分手,我们之间,爱得骨肉难离,谁可以将我们分开?不不,他是我生生世世的爱人,我喜欢与他缠绵,到老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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