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擎朗是一个好警察。
别人都这么说,他自己也这么认为。
好警察应该有什么样的要求呢?他的答案是:正直,忠诚,勇敢,勤劳,机警和所有教科书上教给我们的一样,除了一点聪明!
并没有人要求警察一定要聪明,或者说异常聪明吧?
对于这一点,身边人反应如下:他的死党兼同事江守言说:聪明?警局花那么多钱买的设备是干什么用的?没有证据,你以为凭借你的聪明就可以定罪了?
他的局长上司孙长风说:聪明!聪明那些悍匪就会举起手乖乖投降了?
他分手五年的女友周依珮说:聪明?聪明你就不会当警察了!工资又少,又辛苦
唯一支持她的姐姐项依然恶狠狠的拍着他的头“这是当然。不聪明怎么会溜得快?难道你想我们项家绝后啊!
说这句话的时候,项依然二十五岁,项擎朗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
一转眼六年过去了
六年的生活,足以改变一个人。不止一次的改变。
风里来,雨里去。他做过黑社会的卧底,跟着特警们去边境追捕过毒枭,也曾经为了执行任务被小混混用啤酒瓶拍过脑袋和邪恶的无数次交锋,他始终保持不败的战绩。可是除了警局里数不清的表彰和奖励,他唯一记得的,只有胸口的那道不足两公分的伤疤。
这道疤,清晰无比的告诉他,做警察,要有比常人更聪明,也更冷酷的觉悟!
他从来都没有变。他知道。所有人都知道。
++++++++++
星期天。
做警察是没有休息日的。这是项擎朗做警察,尤其是刑警以来,第一个觉悟。警察经常做守株待兔的事儿,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好,难道指望犯罪分子全都下岗?所以说,全世界的人都可以休息,警察不可以。所以说,在别人一家欢度周末的星期日,项擎朗依然在工作。
他今天的工作其实算悠闲了。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项擎朗装作漫不经心的翻看着一套价格不菲的女士外衣,藏在墨镜后面的眼睛却紧紧的锁定商场洗手间的位置。
目标嫌疑人已经进去十分钟了
“先生,是买给女朋友的吗?”殷勤的售货员小姐跟在他身后问东问西。
“嗯。”他不置可否的应了一声翻看一下价目,薄薄的一层纱,差不多要花掉他整个月的工资。
“先生你真有眼光。这件衣服是我们的夏季新款,你女朋友一定会喜欢的!”
“包起来吧。”他点点头。
不是为了这个售货员的聒噪,也不是为了掩人耳目而是,他的老爷车已经该淘汰了。昨天他在网上看到一款新车,异常适合他的黑色越野,排量大,启动快,制动好,速度极快,对他这样的工作性质简直是再般配不过。可惜凭借他一个月少的可怜的工资,这基本上可以称之为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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