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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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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长的坡道,像是永远走不到尽头。

    梁依璃拖着笨重的行李,气喘吁吁的和坡道奋战着,每走一步,她便觉得肺部灼痛,似乎空气再也无法进入她的身体,但她仍然凭借着意志力,一步一步往上走去即使现在每跨一步,都像会要了她的命!

    她转头,望向坡下的风景。

    站在这个坡道上,小镇风光一览无遗,风景如此美好,可惜这小镇上无人能够欣赏。

    原因出在拥有这片土地的主人,也是即将成为她雇主的男人。

    这份工作是她好不容易争取来的。

    说争取是比较好听的说法,实际上她是不择手段、用尽心机,好不容易才说服她那顽固的哥哥点头答应。

    若不是靠着她大哥的关系,她哪有机会接近自己的偶像凭着命运一书横扫书市,供不应求,近年来最受欢迎,同时也是最神秘的名作家韩榆?

    是的,若不是因为大哥正是韩榆的编辑,她这个小小书迷,是永远不可能有幸一睹偶像风采的,更不要说登堂入室,与之朝夕相处。

    一想到这里,梁依璃忍不住兴奋了起来,精神一振,脚步也轻坑卩了。

    这几年,韩榆出版了一本又一本的推理小说,每一本都是叫好又叫座。

    长久以来,台湾的推理小说市场一直由西方作者雄霸一方,虽然这几年来也有不少台湾作者渐渐崭露头角,但都不像韩榆,他的作品几乎是一推出便造成轰动,佳评如潮,甚至已有外国电影公司打算买下版权,拍成电影。

    梁依璃觉得很骄傲,说起来,她也有一份功劳呢!

    回想当初,那厚厚一迭命运的原稿被寄到她老哥任职的“书乡出版社”时,原本该是被丢进垃圾筒的命运。

    因为当时书乡主要是做教科书和童书,如果邀得到稿的话偶尔才会出版几本稍有名气的作者写的散文或游记。

    他们搞不懂为什么这稿子会投到他们这儿来,也没兴趣懂,只把它和众多无缘见天日的自荐作品全丢在一块,等着给大黄垃圾车,一块载到焚化炉消灭。

    当时她还是一个高三的学生,趁着寒假打零工,在里头做些小妹的工作。由于生平最爱就是推理小说,所以她在取得大哥的同意后,便将原稿带回家,花了一个晚上读完。

    直到现在,她还记得当时的激动。

    她花了一整个晚上,一页又一页,欲罢不能的把那部作品看完,然后告诉她老哥“不出版这本书将是你们的损失,不管哪一家出版社出版这本小说,绝对都能狠捞一笔,因为他一定会红!”

    梁依璃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自信,可是就是有这样的直觉,后来事实证明她是对的。

    事实上,她在这方面说不定真的有些天分。后来她也曾帮老哥看了好几篇稿子,给了些意见,如果她说可以的,十之八九都小有成绩,而她说不行,但出版社仍然执意要出的,最后八成都赔得惨兮兮。

    本来她大学毕业后,老哥的老板有意借重她这种不可思议的才能,延揽她进入书乡工作,她的意愿也颇高,毕竟,她自小读书、爱书,尤其佩服作者这种生物,竟脑瓶着一枝笔或是一台计算机,凭空创造出那一个又一个绚丽的故事、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想到她能发掘更多像韩榆这样的明日之星,让他们发光发热,写出更多的好作品,让她看到更多的故事、更多的奇迹,她便兴奋得无法自持,但那是在她得知能接近韩榆之前。

    当她无意中从大哥那儿得知出版社有意为韩榆聘请一个助手时,她便把书乡老板对她的厚爱全抛到九霄云外,全身细胞都在狂吼着,我、我、我、我要去!

    她阅读的范围很广,喜欢的作者不少,可是从来没有一个作者的作品能让她如此入迷。

    韩榆是她心中的偶像、她崇拜的神,这种大好机会自然是肥水不落外人田。

    可没想到,她那一向好说话的大哥,这回竟拚命阻拦,说什么也不肯给妹妹这点甜头尝尝。

    理由呢?

    “我是为你好,你要知道,幻想总是比较美好的。”梁振宇这么说。

    可这哪里阻止得了她燃烧的决心。所以过去两个月来,她死缠活赖、软硬兼施,甚至不惜以破坏大哥和女朋友的感情做要挟,好不容易才终于逼得大哥举手投降。

    也是天意吧!在这段期间,大哥替他找了无数助手,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可个个都撑不过三天就一声不吭的落跑去也。

    就这样,终于轮到她啦,哈哈!

    尽管在她出发前,大哥一再放话说她铁定撑不过三天,并且信誓旦旦的说,只要她见着了韩榆,便知道他一片苦心都是为她好,可她才不相信呢!

    她是韩榆的忠实读者,这几年他总共出版了五本作品,而每一本她都一看再看,仔细钻研,一字一句也不放过。

    有人道,作品往往可以反应作者最直接的人格。

    他写的是推理小说,里头自然不乏丑陋肮脏的人性,但是他作品的主题一直都不在那上头。

    相反地,他花了很多篇幅在人性的光明面,亲情、友情、爱情在他的书中都可得见,而且样样动人。

    他必定是个感情丰沛的人,应该也是乐观开朗的,梁依璃自从看过他的手稿后,便无时无刻不想着他的样子。

    她对他的崇拜超乎寻常,几乎接近于狂热迷恋。

    她自己也解释不上来为什么会这样,真要说的话,可能是因为她从他的故事中看到了他,且深深吸引着她。

    而现在,她终于要见到他本人了!

    随着愈来愈接近坡道上的房子,梁依璃的心情也愈来愈紧张,她停下脚步,靠在生绣的雕花铁门旁不停大口吸气。

    她快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因为一口气爬完这要命的坡道而喘不过气,还是因为紧张的关系了。

    也许两者皆有。

    她忽然想起方才载她到山坡下的出租车司机说的话

    “这里?这里我不能开上去,上面是韩家的私人产业,任何人未经同意踏进一步,就等着被告吧!”

    那是她幻想中亲切又开朗的偶像会做的事吗?

    听起来不像。

    也许她错了,也许用书来猜测作者的个性是一件很愚蠢的事,但也有可能是这栋房子里还有别人,是吧?毕竟这房子虽旧,但却很大,就算他和家人同住也不是多奇怪的事

    想到这,她大声斥喝自己“不要胡思乱想了!”

    反正人都已经来了,而且这还是她历尽艰辛求来的机会,现在想这些实在太晚了,也没有必要,因为答案很快就会揭晓。

    梁依璃稍稍整理仪容,重振精神,挂上愉快的微笑,朝着面前高耸的房屋走去。

    门铃响起的时候,屋内的男人还在呼呼大睡。

    数年来,他一人独居于此,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一大片土地和一栋可以出租给电视台拍鬼片的老房子。

    他的访客很少,几乎没有。

    如果不是最近他的编辑异想天开的要为他找一个管家,他可能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人发现。

    这样的生活,也许在某些人眼中看来很不可思议,甚至有些悲凉,但本人倒是乐在其中。

    他很早以前就知道,这辈子,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还没翘辫子以前,都不可能变成一个亲切随和,乐于和人群相处的人。

    他很满意这样的生活,也因此,当那不识相的门铃声在十分钟后终于吵醒他时,他感到非常的不悦。

    温煦的阳光从窗外懒洋洋洒落一室,这屋子里没有时钟,由日晒的方向他推测现在大约中午了。

    中午!这是他的睡眠时间,却教一个不速之客给打搅了。

    他掀被下床,差点被地上的书和便当空盒给绊倒,但凭着多年经验,很快又稳住身子。

    隘旧的木质地板随着他的脚步移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彷佛随时会塌陷,他却毫不担心的重重踩着,只为了驱走睡眠不足的烦躁。

    他穿过长廊和客厅,拉开厚重的大门,刻意摆出他最凶狠的表情,故意想吓吓来客,以报对方扰人清梦之仇。

    而这一招向来管用,因为他有一张人见人怕的标准恶煞脸,尤其小时候遭野狗攻击而造成的长疤,更增添了戏剧性的效果。

    可惜的是,就算是无往不利的绝招也总有失灵的一天。今天,他运气不佳,站在大门口的小女孩见到他没有发出尖叫。

    懊死了,这绝对是不好的开始。

    小女孩张着晶亮的大眼睛,语气兴奋的开口“请问韩老师在吗?”

    “找他干么?”

    他恶声恶气,目露凶光,期望至少得到一点效果,但

    “我是他新来的助手。”小女孩竟不为所动。“可以请你帮我通报一声吗?他应该知道我今天会来。”

    韩榆挑高半边眉,上上下下打量面前娇小的女孩,忍不住问:“你几岁?有没有满十八?”

    梁依璃露出受到侮辱的表情。

    “我二十二岁了。”

    “喔。”他打了一个呵欠,摆摆手。“回去吧,这里不需要什么助手。”

    “这不是你能决定的吧?”显然地,她不打算被轻易打发。“请你通报韩老师一声,我相信他会告诉你,我的的确确是他聘请的助手。”

    “用不着。”

    梁依璃的脸开始慢慢涨红。

    “这不是你能决定的吧?请你不要擅作主张好吗?”

    韩榆扬眉,牵动嘴角,脸上却没半点笑意,皮笑肉不笑的道:“如果我不能决定,谁才能决定?我就是韩榆,你口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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