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廖河云闷闷的说:“我承认,我杀了阿觉,然后把他给砍碎了放冰箱里,冰箱里其他东西都被我丢了,没办法,不丢,放不下。”
“至于那个小娃娃——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吃了他的肉,智民和阿海也吃了,而且也知道吃的是人肉,不是人肉我们还看不上嘞。”
他口中的智民和阿海,就是廖文觉的另外俩死党,都姓廖,全名廖智民和廖海。
廖河云接着说:“不过,那小鬼,我只吃了肉而已,可没有杀他。阿觉给我电话的时候,人已经被他杀了,血都放完了——其实就和猪肉鸡肉之类的一个道理,不放血弄出来的肉太腥了,不好吃。”
“看样子,你们不止一次吃人肉啊。”荣士铭忽然发声。
他沉默不言,过了半分钟,又生硬的岔开这个话题,说:“他给我们打电话,让我们去吃,但智民和阿海都走不开,和家人在一块呢,就我,自己一个人,方便。”
“阿觉就说,回头再把肉送给他们,晚上我俩先吃了,那天晚上咱们涮的火锅,肉新鲜嘛,弄着也方便。”
“第二天,阿觉让我在家继续处理肉,他去给智民和阿海两个送些,顺便买点小菜回来。”
“就这样呗,那小孩身上的肉分的分,吃的吃,剩下的已经不多了,剩下的就剩些咱们不是太喜欢的内脏、脑袋、手脚和龙骨,哦,龙骨就是脊背。”
“那些内脏嘛,不说了,不喜欢,没啥道理。脑袋、手脚和龙骨,都是骨头,肉不多,咱们年纪也一大把了,牙口不太方便,啃着麻烦,也就不是太喜欢了。”
“尤其是手脚,都是筋骨,年轻的时候倒是喜欢的很,但现在真啃不动,又不好送给智民跟阿海——这玩意太明显了,不管怎么处理都很容易看出来是人的手脚,他们俩是没关系,但要被他们家人发现,那就完蛋了。”
“想来想去,最后也只能把他们处理掉。我本来的意思,是我带回去,想办法煮烂了,再剁碎,然后用捣药罐给碾成末,蒸了吃,不然用别的办法清理掉也成。”
“反正我一个人住,方便,不想他,家人出去旅游了,但早晚会回来。”
“他本来是同意了的,但后来忽然又改主意了,愣是不让我带走。”
“怎么说呢,我本来以为,这小孩是他和人贩子买的,吃了也没什么事,他家人报警也只会往人贩子上查,查不到咱们头上,而且搞不好还是国外的娃娃嘞。”
“结果吧,他在把手脚给我的时候,忽然跟我说,这小孩是他在路上骗回来的,家人可能也就住在附近,我当时就被吓了一跳,这简直就是作死啊,竟然自己动手拐小孩回家,这”“我当时就和他吵了起来,但也就只是吵而已,能怎么样呢?小娃娃已经死了,肉也吃了,只能赶紧想办法抹干净咯,我就说,把手脚脑袋那些给我,我这就回去处理赶紧,让他赶紧也把家里收拾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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