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一愣,随后就问道:“怎么说?”
冯布曼解释道:“这东方战场上,我最经常看到的骑兵战法是骑兵排成单纵列或者锥形队列向对方阵型进行斜插冲击,这种战法只能对失去进攻意志的敌人奏效,而我们现在的敌人,他们很明显地摆出了两翼进攻的阵型。如果我们冲击敌人兵力最密集的地方,那么我们就会失去宝贵的速度,失去速度的重骑兵很快就会被敌人的步兵拉下马,失去重骑兵的轻骑兵,只会成为敌人弓弩优先射杀的对象。”
云霄凝思片刻,点点头,又问道:“那我们该怎样进攻?”
冯布曼指着前方道:“重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不是以杀伤敌方士兵为主,而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冲散对方阵型中最薄弱的一环,一定要冲透对方的阵型而且拉开距离,并且在对方重新整顿好阵型之前进行第二次冲击,如此反复,直到对方的阵型完全散乱、战斗意志全部崩溃,当然,如果对方的轻骑兵坚持过来送死,我们也会赞美他们的勇敢我方的轻骑兵,则是在重骑兵进攻和调转方向的时候护卫两翼,重骑兵冲击敌阵的时候,轻骑兵绕开敌阵用弓弩掩护重骑兵,或者与对方轻骑兵纠缠,或者继续绕到敌人背后掩护重骑兵进行第二次冲击;对方溃散后,重骑兵休息,轻骑兵和步兵追杀敌人。如果您手上还有重甲步兵,或者让轻装步兵随后跟进的话,那我们赢面更大。正确的战斗顺序是,战斗开始时,用弓箭和大型床弩压制敌人,然后重骑兵出击,轻骑兵和重甲步兵跟进,轻装步兵最后。”
云霄轻笑着指着前方道:“看,他们的重骑兵准备进攻了。”
冯布曼嗤笑道:“战马比我们矮,没我们快,马身上也没铠甲,长矛只有我们的三分之二长,弓弩也不可能射穿我们身上这套大马士革工匠造出的加厚重甲,除了穿了两层罗圈甲之外,他们还是地地道道的轻骑兵!”
云霄笑问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冯布曼歪歪脑袋道:“杀死他们之前,先赞美他们!”云霄大笑一声,纵马归队。
孛罗帖木儿看到一支奇异装束的骑兵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他几乎要发疯!他当然知道这支骑兵的来历,不过他从来都看不起这些世代为奴的色目人,一直都不让他们上战场,并且把最光荣和最伟大的任务交给他们:押送物资。而且是那种挑挑拣拣之后剩下的那些可有可无的物资。
刘云霄居然把这些人派上了战场!他疯了?虽然说孛罗帖木儿在军事和政治上都是非常优秀的人物,但遗憾的是,他的祖先们在多瑙河边享受着征服者的荣光时,忘记了留下只言片语告诉他们的子孙一个实事:那就是征服金发碧眼的种族的时候,在人数对等的情况下,他们的胜利只有极少数时候是双方骑兵人数对等下,摆开阵势对冲之后直接取胜的。
而云霄,要的就是这样一场战斗来告诉所有人,鞑子的骑兵,并非无敌。孛罗帖木儿首先下令进攻,亲卫精锐立即策马上前。
冯布曼高举手中长矛,发出了第一个指令,所有的重骑兵开始缓缓策马前驱,步伐很慢,马匹仅仅是小跑,如同散步一般轻轻跳跃着前行。鞑子的骑兵已经开始全力冲刺,云霄有些迟疑地远远看着一脸镇定的冯布曼,驾着他矮了许多战马带着轻骑兵微微拉开了与重骑兵之间的横向距离。
一百五十步!
冯布曼放下了头盔上的面罩,将手中长得吓人的长矛夹在肋下,平举,战马开始提速,其他重骑兵也同时放下了头顶的面罩,三百根长矛同时平举,马速显然加快。鞑子的呐喊声已经清晰可闻,云霄已经远远地看到鞑子从马背上取出了弓弩,立即示意麾下轻骑继续拉开横向距离。和事先安排的一样,重骑兵与两翼的轻骑兵成品字行前进。
五十步!
冯布曼发出一声吼叫,用力一夹马腹,战马陡然朝前面冲刺出去。其余重骑兵一瞬间将战马的速度提至最高,朝对方冲了过去。云霄吓了一跳:好厉害的战马!好厉害的骑术!自己连忙夹紧马腹追了上去。
战场上没有人敢发出声音,每个人只听到轰隆隆的马蹄声,心脏随着地面的颤抖剧烈地跳了起来。
“这些个色目鬼,他娘的赢定了!”在本阵观战的王真有些目瞪口呆地说道。
谭渊也是吞吞唾沫道:“奶奶的,战马的四条腿就好像长在他们自己身上一样!咱们的人,顶多就算会骑马的步兵!”
应该说,鞑子的战斗素养也是相当不错,马背上的一轮箭雨过后,刚好来得及抓好长矛冲刺。可是除了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之外,对方的重骑兵一个都没倒下!连倒吸一口凉气的功夫都没有,两股洪流轰然对撞到一起。
城墙上的百姓只看到战团中间溅起一阵血雨,交战双方就已经错身而过,鞑子的战马很快就停了下来,马背上大多已经没了人,少数骑兵茫然地望着周围,不知所措,旋即身上就钉满了从两翼轻骑中射来的弩箭。所有人这才骇然地发现,那支古怪的重骑兵速度依然不减,直接冲向了孛罗帖木儿的军阵,每个人的长矛上都闪着红光,矛身上至少串着一具尸首,冲在最前满那个居然串着三具!
孛罗帖木儿的瞳孔陡然放大,心中立即涌现出万千的懊悔,心神一恍惚,连忙吼道:“接敌!接敌!放箭!放箭!”
一阵密集的箭雨过后,多数的箭枝都射在了长矛上挂着的尸首上,少数稀稀落落地落进重骑兵队伍,又是一阵叮叮当当,而重骑兵已经将长矛微微向下倾斜,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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