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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深夜风波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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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风刮入屋内,灯笼摇摇。

    周凌云安坐稳若磐石,虎目炯炯注视着来人的举动。

    高大的虬髯大汉举脚掩上门,面向着他屹立如门神,吓人的虬髯加上铜铃眼,比那两个叫神茶郁垒的人似乎同样高大壮实,腰间风的雁翎刀相当沉重,一看便知是个孔武有力,内外功火候都极为出色浑厚的高手名家,摄人的气势极为强烈。

    他记得白夭经过东首的厢房,曾经见过这位仁兄,后来听一位仆妇说,那地方安顿的贵宾,是名动江湖,以神力超人见称的混世金刚钟雄。

    他不认识混世金刚,但认定是这位仁兄了。

    混世金刚的铜铃眼狠盯着他,片刻连眼皮也没眨动一下,凌厉的眼神逐渐改变,逐渐涌现困惑的神情。

    “我不认识你。”混世金刚终于说话了,说话中气充沛,声若洪钟。

    “是吗?”他技巧地信口反问。

    “难道在下走错了地方?”

    “你认为呢?”

    “听说这里安顿着无常公子。”

    “对。

    “他呢?”

    “你找他有何贵干?”

    “没你的事,那是我混世金刚与他共有的秘密。”

    “哦!你们是朋友?”

    “不错,患难与共的难兄难弟。”混世金钢信手一指右邻方向:“金牡丹从济南来,有人曾经发现她在华不注山红柳庄出入,她在右邻的赏和阁,必须小心提防。”

    “在黛园的人,谁敢大意?人人都必须提防,包括提防患难与共的难兄难弟。”他话中带刺,神情也不友好。

    无常公子为祸江湖,口碑固然差,但还不至于坏至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地步。

    而这位混世金刚钟雄,混世的手段几至无所不为,无所不用其极地步,坏得不可再坏的标准江湖恶棍,因此他鄙视这种人,神态当然不友好。

    “我只是提醒你留神。”混世金刚居然不介意他的敌视神情:“当初你我联手,计算了红柳庄主,许庄主的儿子近来大散家财,雇请高手追查凶手,金牡丹是大大有名的杀于刺客,曾经出入红柳庄。这鬼女人消息灵通,恐怕早就查出当年你我的秘密,所以盯上了我们。老兄,你可不要出卖朋友”

    “混蛋!你以为我是无常公子?”

    “你的神情、态度、傲气,瞒不了我的,虽则你化了装易了容。”混世金刚冷冷一笑:

    “你以为不来找我,就可以骗过我的法眼?哼!”他心中暗笑,原来如此,两个恶棍曾经臭味相投,临时结队坑害了红柳庄主,如此的患难与共难兄难弟,不如说狼狈为奸的乌合歹徒来得切题些。

    “你又有何打算?”他仍以无常公子的身分发话,表示默认无常公子的身分。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咱们再次联手,埋葬了这心腹之患。”

    “没胃口。”他理直气壮地拒绝:“岂能听说她曾经出入红柳庄,便断定她是许少在主雇来对付你我的杀于?你能-一杀掉所有曾经出人红柳庄的人吗?你这是庸人自扰,作贼心虚,我可不做这种不上道的事。天色不早,你给我请吧!”

    “你”

    “我不会透露口风出卖你,你也不要贪生怕死下地狱时拉我一把“可恶!你似乎认为没有你,我就裁定了?”混世金刚冒火地叫。

    “我曾经如此认为吗?”他却轻松地反问。

    “你的口气分明”

    “算了吧!你这胆小心虚的混球,如果你真应付得了,还会来找我联手?”他笑骂,敌意徐消:“我不希望耽误正事,不要再来找我了,好吗?”

    “你以为我非找你不可吗?哼!总有一天,你也会低声下气来找我的。”混世金刚气冲冲地转身向外走。

    “好走,别忘了带上门。”他嘲弄他说:“外面黑暗,要不要把灯笼带走?”

    没有任何一个江湖高手,走夜路带灯笼照路的。

    砰一声大震,混世金刚跨出门,恨恨地带上厅门,用力甚猛,门发出暴响。

    一声厉叫,随厅门暴响之后传出。

    他吃了一惊,急抢而出,猛地拉开厅门,贴摆动的重帘斜滑出厅外。

    距厅口不足三丈的花径中,混世金刚庞大的身躯倒在地上,手脚仍在抽搐,但已发不出叫声了。

    附近各处房舍的窗口出现灯光,厉叫声惊动了不少人,纷纷启窗察看。

    附近没有异常的声息,没发现移动的形影。

    他吸口气功行百脉,身形一晃,便到了混世金刚身旁,警觉地俯身伸手按对方的口鼻探气息。

    摸了一手血,他心中一凉,触觉告诉他:混世金刚完了!

    鼻梁以上眉心下方,探陷一个血洞,足有径寸大小,是一个寸大的物体,在高速击中下所造成的致命伤口。

    该物体很可能仍然陷留在颅骨内,大罗天仙也无能为力了。

    人影电掠而至,三男一女来自各处,却几乎在同一瞬间到达,立即围住了他。

    “你杀了他?”对面那位披了狐皮长袍,手握连鞘宝剑的中年人厉声问。

    白天,他见过这个人,据说是大名鼎鼎的名武师,号称川中第一剑客的龙吟剑客罗世韬。

    “死者是在下的朋友。”他在混世金刚的衣襟上拭掉手上的鲜血。

    “最要好的朋友会成为最可怕的生死仇敌。”龙吟剑客显然咬定了他。

    “你是用这种态度,在江湖上扬名立万鬼混的?”他正在火头上,语利如刀:“显然,你阁下必定好朋友不少,每一个好朋友都可能是你的生死仇敌了。”

    “住口你”“你才给我住口。”他跳起来怒叫:“我的好朋友刚从在下的房中出来,便被哪一个无耻杂种,用寸大的暗器击中眉心要害,躲在外面暗算,鼠辈不如。你,你们都有嫌疑有谁敢挺起胸膛承认吗?”

    “阁下想嫁祸脱嫌?少打如意算盘。”龙吟剑客恼羞成怒,一个威名显赫位高辈尊的高手名宿,被一个年轻人指责,恼羞成怒是必然的事。

    “对,这小辈居然把咱们闻警赶来察看的人,都当成涉嫌的人,显然居心叵测。”另一名中年人怪叫:“先把他废了,再交给大总管追究他杀人的罪行意图。”

    黛园的主人叫郭冠华,大总管叫郭威,据说是主人的堂弟。

    “凶手可能就是你。”他向中年人一指,声色俱厉:“等在下从你身上搜出相同的暗器,在下不废你,我要把你弄成一堆零碎。”

    “小辈斗胆”中年人怒火爆发。

    “配来黛园作客的人,胆气不够武功差劲行吗?他阴森森地向那人接近:“阁下,我要检查你的兵刃暗器,你最好不要反对。你,还有那个什么龙吟剑客姓罗的,在下要搜”

    “气死我也你配!”

    “我无常公子配不配,立可分晓。”

    香风人鼻,女郎近身了。

    “你也要搜我吗?”女郎不怀好意地娇笑,有点卖弄风情的意味。

    “在下探索过创口,是金属弹丸一类暗器。”他神功默运,随时准备应付意外:“尽管你金牡丹涉有重嫌,但这种暗器不适宜女性使用,所以在下不准备搜你。”

    “那就好,我权充证人好了。”金牡丹笑吟吟地后退,口气相当托大。

    “这狗东西太狂。”龙吟剑客将披着的皮袍往测方一丢,手握住了剑柄:“马老兄退,罗某要这狗东西后海八辈子。”

    中年人马兄强抑冲天的怒火,咬牙切齿后退。

    “罗老兄,这小辈武功邪门,江湖朋友畏之如毒蛇猛兽,恨之入骨,必须小心应付。”

    马尼大声说。

    “你追魂三星又是什么受江湖朋友尊敬的好人呀?”金牡丹格格娇笑:“你的星形嫖有棱有角,当然与弹子不同。但你用星形像偷袭,却是江湖朋友众所周知的事,恶名昭彰才真的媲美毒蛇猛兽呢!”

    追魂三星马仁,一个黑道恶名昭彰的妖孽,居然与身为白道名武师的龙吟剑客称兄道弟透着亲热,真让那些嫉恶如仇的有风骨人士摇头叹息。

    “我要先查验你的星形嫖。”周凌云厉声说,向追魂三星疾冲。

    “你我的事还没了呢!阁下。”龙吟剑客沉叱,伸手急拦晃身戴住了。

    “法你的!”周凌云不假思索地沉叱,毫不迟疑地伸手急扣对方的右手脉门。

    双方皆早已神功默运,也早就算定一接触必定有结果,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举手投足皆暗含杀着。

    龙吟剑容真不该用手而不用剑的,一翻腕,接住了抓脉门的大手。

    一声沉叱,十指扣得牢牢地。

    “跪下!周凌云冷叱,向下一按一带。

    骨节脆响中,龙吟剑客五个指头骨节寸裂,狂叫一声,上体前俯被拖倒了。

    总算没跪下去丢人现眼,左手的连鞘宝剑绝望地猛挑周凌云的下阴。

    周凌云飞起一腿,奇准地踢飞了剑。

    同一瞬间,金牡丹挡住了第三个黑衣人。

    “妙手逍遥客姓苗的,你也想插上一手?”金牡丹拉开马步,双手徐徐转移:“本姑娘也是暗器名家中的名家,你可以试试你的妙手。”

    同一瞬间,龙吟剑客狂叫一声,身形斜飞而起,被摔飞起丈余高。

    同一刹那,追魂三星身形飞退。

    同一瞬间,周凌云前仆、着地、侧滚,快逾电光石火,令人即使在大白天也无法看清形影,黑夜间更是目力难及,似乎他突然消失了。

    三枚星形镖呼啸着划空而过,全部落空。

    周凌云飞射而起,但已晚了一步。”

    追魂三星用绝技以三星掩护,制造脱身的好机,争取到宝贵的一纵,一纵便远出三丈去了,追之不及啦!

    那位叫妙手逍遥客和姓苗的人,戒备地一步步后退。

    人的名,树的影,金牡丹是江湖朋友闻名变色的女刺客女杀手,刺客以暗器远攻为主,所用的暗器千奇百怪,暗杀时根本不需在现场现身。

    因此在她出道的这几年从来就没失过手,江湖朋友明知血案是金牡丹作为,但无法指证,无奈她何。

    就凭她叫名阻挡的气势,妙手逍遥客就不敢贸然地展妙手。

    “这不关我的事。”妙手逍遥客明显地表示怯意,一步步后退:“我只是闻声外出探视的人,凭我的身分名头,还不配主持公道。”

    “诸位清冷静些,有话好说。”声如洪钟的大总管郭威,总算在紧要关头带了一群仆人赶到。

    同时,赶来探视的其他宾客也陆续到达。

    周凌云不便穷追,金牡丹也失去与妙手逍遥客拚暗器的机会。

    有大总管出面,客人当然得尊重主人。

    乱了一个更次,已经是四更天。

    混世金刚所中的暗器取出来了,是一枚极为普通的飞蝗石。

    混世金刚浑身横练,皮粗肉厚,不怕刀砍剑劈,但没运功时仍然是血肉之躯,在黑暗中被有心人击中眉心下的鼻梁,直抵颅骨深处,怎能不死?

    龙吟剑客栽得好惨,右手五指骨碎,今后,再也无法以右手运封杀人了。

    死伤了一个两个人,宾客们不以为怪,黛园的主人也不急于追究,也无法追查。

    江湖朋友绝大多数会使用飞蝗石,这玩意随处可以捡拾,用途极广,可以伤人或杀人,可问路探道、可吓唬对手、可引开目际的注意、可如何查?查也绝难查出结果来。

    周凌云返回小厅,睡意全消,打发走前来照料的仆人张三,重新沏了一壶好茶,一面品茗一面沉思,感到疑云重重。

    金牡丹为何助他?目的何在?

    除非,除非金牡丹并不知道混世金刚,伙同无常公子暗杀红柳在主的秘密;或者并没受雇于红柳在少庄主追凶。或者有意洗脱行刺混世金刚的嫌疑;或者乘机示好,以便日后亲近再施暗杀诡计。

    他根本不知道无常公子的底细,也就无法了解所发生的事故经纬,很难恰到好处地研究因应之道。

    他无意替混世金刚追查凶手,那恶贼的死,他心中没有负担,甚至心中感到快意,这种人死得愈多愈好,虽则凶手在他的门外杀人,让他感到不是滋味。

    鬼神愁也是在他身畔被杀死的,他却愿意挺身而出追查凶手,这不仅是为了鬼神愁是正道人士尊敬的怪杰,而且他欠了鬼神愁一份情。

    他知道,众人已将他看成真的无常公子,无常公子朋友甚少,仇敌却很多。

    他必须在心理上,有挑起无常公子一切恩怨是非的准备,今后随时皆有发生不测的可能。

    他一直就在想金牡丹的事,暗中订定了主意。

    这位名震江湖的女杀手,要和他斗法,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先收拾混世金刚,再等候机会或者制造机会,稳稳当当万无一失宰掉他。

    问题是,他不能用以血还血的手段回报,因为他不是无常公子,金牡丹要宰的人不是他。

    心理上有负担,无形中减低了敌意和警觉心。

    四更无,不是夜行人的活动时间。

    在黛园作客的贵宾,全是具有奇学秘技的当代风云人物,毕竟不便在四更以后活动,以免被人发觉,影响声誉名头。

    但周凌云并不因此而松懈,血案发生余波荡漾,必定有人不怕被发现而暗中活动。

    他的本能感应锐敏强烈,已经感觉出凶险的征兆。

    喝完一壶茶,他吹熄了灯笼,整座听雨轩黑沉沉,贵宾室附附近夜深人静。

    不久,东面的明窗传出轻微的声息,明窗被人缓慢地、无声无息地一分分推开。

    并非完全没有声息,而是这种轻微的声息不易听到而已,撬窗的人,是行家中的行家。

    当然,明窗并没上扣。

    寒气稍一波动,随即重归静止。

    行家中的行家必定知道,人已进入室中,明窗闭上之后,气流随之静止了,室中的温度下降了些,有经验的人可以感觉得出来这微小的温度变化。

    久久,毫无声息。

    小厅的北端,一排共有三间贵宾的卧室,布局参差,黑暗中不易找出某一座卧室。

    三间卧室仅有周凌云一位贵宾安顿,只有黛园的仆人才知道他住在哪一间。

    入室的人,不知藏匿在何处,耐性奇佳,并不急于找寻卧室,静候变化,待机而动。

    终于,这人耐性消失了,总不能潜伏干耗,既然来了,岂能等候天亮?

    为了防备碰及家俱,这人十分小心地徐徐摸索探进,缓缓接近卧室。

    黑沉沉伸手不见五指,明窗也因冬季酷寒而多加了两层油棉纸,外面的微弱雪光不可能透入。

    黑暗中传出一声轻咳,打破了小厅的沉寂,气氛一紧。

    进人的黑影一惊,身形侧闪。

    “砰啪”两声怪响,撞倒了斜立在桌旁的一张圆凳,响声震耳。

    圆凳竖立得相当技巧,圆桌与其他数张圆凳皆不规则地排列,轻微触及圆桌以及任何一张圆凳,斜立在圆桌旁的圆凳必定倒下来而发出声息。

    入侵的行家,碰上更高明的行家,算是失败了。

    “好家伙,你知道有人要来。”传出洪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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