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了一下时间,此时已经是下午4点钟了,从我八点起床洗漱,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四个时辰,也就是八个小时,其中,我干死羊驼驼只用了十分钟的时间,休息,只用了半个小时,其余时间,我几乎都是在赶路或者蹲点,这无疑是枯燥的。
“瘦子以前和我说过他们机械城有电视专卖,还有影碟机,可是,我将他鄙视了一番,但是,现在看来,生活还是离不开这些必须品啊,至少现在是。”感慨了一番,我不由得加快了一些脚步。
“鬼影身法,黄仙鬼闪,他们活泼又聪明!”两大身法外加一大辅助技能瞬间使出,我的速度已经提升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以这种速度奔驰在狭窄的山洞中,说实话,是一种很作死的表现。但是,为了能尽量的节省时间,虽然偶有碰壁,我仍旧选择了忍耐。
二十分钟不到,我的面前再次豁然开朗,出奇的,没有石门,也没有机关,有的,仅仅就是一片坟地。
没有着急走进去,因为,此地的光源不甚充足,黑乎乎的,目不及两丈,实无下脚之地。
看到这番景象,我才开始羡慕那些法师们:“我靠,我要是法师,我就能学闪光术了!有了闪光术,走夜路神马之类的,都是浮云!”感慨了一番,我小心翼翼的朝前摸索过去。
就在我右脚踏在地面的刹那,我只觉得脚下传来一道什么碎裂的声音,低头看了一眼,一只尽数化作白骨的断手正抓在我的脚踝上。
“嗷~”下一刻,地面开始震动,我周围坟堆上的石碑开始窸窣作响:“这里也地震吗?”从脚踝处摘下那只断手,我不由得开始安慰自己道。
“嘿,先生。”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绅士的声音。
因为在观察前方的动态,所以,我竟然忘了这里是没有人的,不经意间,我便回了一句:“什么事?”此时,我并没有回头查看。
“您能把我的手还给我吗?谢谢,顺便,您也就是留下来陪我们吧,请不要拒绝我的要求,因为,那样会伤害一个小骷髅脆弱的内心。”声音虽然很绅士,也很幽默,但是它所说的话却不禁让人头皮发麻。
转过身,我打量了一眼面前的这位绅士,只见,它一身绅士装扮无二,燕尾服,绅士帽,小皮鞋也擦得锃亮,一根拐杖被其挎在前臂上,和人所不同的是,他全身上下裸露在外的都是骨头,不带半分血肉。从大体上看,它很像是海贼王里的布鲁克。
将手中的断手递交给它。
“谢谢。”接过断手,将其接在断臂上,骷髅绅士摘下帽子很有礼貌的朝我道了声谢,随即说道:“先生,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乔治.克罗姆,是此地的看守者。”
“你好,乔治,我叫王小年。”我点了点头,开始试探道:“你想杀我?”
“是的,我是说,如果可以的话。”乔治也点了点头。
见此,我挠了挠眉毛,假装思索了一会儿,道:“如果不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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