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方轻尘看上去兴致极高。
无论是谁,成就了一段好姻缘,心情自然特别舒畅,自然也就该多喝几口。
所以,他可以一碗接一碗地喝,笑听所有人的祝贺,也笑着祝贺卓凌云和萧远枫,说那对小儿女必然一生幸福。
是啊,幸福!
幸福的代价很低廉,不过是妥协,不过是遗忘。
原来,遗忘才是神灵赐给人类最好的礼物。而他,是妖魔?因为精神力太过强大,那些事,一枝一叶都镌刻进了脑海里,平时沉静得似乎不存在,却在这笑语喧哗中,活过来,泛滥成灾。
清醒地将自己分做两个,一个正嘲笑着另一个的软弱无聊。
迷魂术后,萧晓月终得解脱,他却有些诧异地发现,自己稳如泰山的自制力,似乎有了裂纹。明明是忙得脚不沾地的时候,明明有那么多事情要考虑,要安排。那些此刻不该去想的往事,却会在他的脑海里一闪而过,让他皱眉。
怎么会呢?以他的精神力,施展小小一个迷魂术,难道还会被谁反噬?更何况,萧晓月当时是毫无抵抗,那样配合地将自己的内心展开,让他轻轻松松走进去,再轻轻松松将她领出来。
不加在意,懒得理会的结果,在这大红喜宴之上,那些深埋已久的东西,竟然会坚持要往外拱。
也好。
一个他,完美地扮演着他该扮演的角色,心中冷看另一个他的迷惘沉迷。
总要发作一次,这些才能彻底平息。
很久很久以前,他踏入这个人间不久。那时候,在另外那个世界里,他也才刚刚成年。正是意气风发,骄傲而自负。关于现在这个世界的一切,他都细心去学习过,去了解过。他以为他知道,他以为他懂得。他以为自己够能干,无论他想要的是什么,总可以探手而得。
那个小小的女孩儿是他的妻子呢。极小极小的手脚,极嫩极嫩的脸蛋,会撒娇,会耍赖,会把眼泪鼻涕无端端哭得他一身。
哈哈,真是可笑,听人说过童养媳,原来还有童养女婿?才十二岁的女孩儿,就要给她找个丈夫做什么?
好吧好吧,为了论文,勉勉强强接受吧。
十五岁的少年,娶了十二岁的公主。天下人都道,方家又有一个孩子踏进龙门了,却不知小小少年只记得那更小的女孩儿怯生生放在他掌中的手很软很柔很小。那样小小的手脚小小的身子,那么柔嫩的皮肤骨肉,叫人害怕一用力,就给揉得化了。于是就这样自自然然将她呵护于怀抱之中。
就这样耐心地等待她长大吧,就这样看着稚嫩变成风情,教会她什么是女人,什么是快乐吧?
可是,世事无常。一年之间,帝后竟然相继而亡,他怀中小小的孩子,提前成了君王。
她会半夜里思念爹娘,会在他怀里哭到天明。
是拥抱得太久,呵护得太久了么?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柔了心肠,温了眼眸,什么时候开始站出来,想为那他小小的妻子,撑起一片天地。
那一年,十六岁的少年,站在朝堂上,要为他十三岁的妻子,保护这万里河山。那一年,他第一次明白,这个世界,他原来根本不了解,根本不曾懂。
名为相王,但说出来的话没人当回事。发布的每一个命令,都被下头人置之不理。表现得再出色,清流们说一句,他不过是女王的丈夫,就一笔抹煞。能力再超卓,天下人淡淡讲一句,这人在女王耳边费的功夫不小,便轻轻翻过。
整个天下都在嘲笑他的自不量力,整个朝廷都在冷眼看他自讨苦吃。清流以不屑的语气称他的家族为外戚,而他当然就是那不自量力的佞宠之人。所有军方将领,都拿他当笑柄谈资。
学习机灌输来的种种知识,模拟游戏中经历的百变人生,原来是那样浅薄单调。在一群等着看好戏的人中,他难堪尴尬,举步维艰,一点点摸索。
他其实是和她一起长大来的,只不过,他总是长大得比她提前一些。他处理公务之时,她在旁边嬉戏,他一边从容提笔决断天下,一边笑语温和,和她讲有趣的故事。等她年纪稍长,他便一定要她在一旁参看他处理国事,诸多决断,他对她细细剖析。
那些年,他几乎忘了什么叫休息。偶有闲暇,也会伴她灯前看花,月下舞剑,为她摘取鲜花簪在鬓间,提笔为她作画。为她抚平乱发,欣然看她笑入花丛。就那样看着这个青涩的小小女孩儿,渐渐成长为一道最美丽的风情。
其实,不觉得苦,也不觉得累。那些年,很忙碌,很快乐,很……天真。
方轻尘微笑着饮酒。
他的确是天真的,天真比凡人尤甚。他只想着那个被他保护长大的女孩儿可以成为他真正的妻子,女王亲政那一天,他骄傲满足地看着当初那个小小的无措女孩儿,在御座之上端然而坐,权握天下。
那一天,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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