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姑娘是自己开的车来,(简达海说是什么“大笨车”,要好多钱才买得起。)人长得又漂亮,出手阔绰像是个有钱人,我还怀疑这孩子是简达海背着我在外面偷人生的私生子了!不过,谅这死鬼也偷不到这么漂亮、这么有钱的妞。
说到偷人,倒是刘家那个寡/妇,一脸狐狸精相,整天打扮得跟舞厅里的小姐似的妖妖艳艳的,我得好好防着才是。虽然简达海是没那个色胆,不过要是刘寡/妇自己凑上来的,那也不行!
对了,这个孩子是个男孩子,脸上肉嘟嘟的,身上也圆圆的看着就有福气。小子不像女孩是赔钱货,可以给我们养老送终。
不用我怀胎十月就白得了一个男孩,还有十万块钱,傻子才不要!上户口也简单,许桂芳她老公有关系,花点小钱请个饭,这大胖儿子就是我家的了。哈哈。
不过,为了避免以后有什么麻烦,我叫她写了字据,按了手印,还拿她身份证复印了一张,万一有什么问题,也找得到人。
对了,这姑娘名字起得倒是挺好听的,跟小说里面的名字一个样,叫汪诗谊。
“汪诗谊!”简云川猛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瞪着那个名字,“怎么会是她?!”简云川眉头紧皱,突然放下日记本,拿起放在一旁的两张纸展开。一张上面写的字据,另一张,是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复印得很清楚,照片上的女人,虽然年轻了二十岁,不过简云川还是一眼认出,此人就是他认识的那个汪诗谊。字据上漂亮圆润的字体也非常熟悉,简云川回了自己亲爹的家后,时常有看到过,是汪诗谊的字迹。
汪诗谊,是他父亲张长胜的第二个妻子。
据说,张长胜的第一个妻子名叫秦月华,是个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娇小姐,为人?大大咧咧的太不谨慎。一个人带着三个月大的孩子逛公园,走累了坐在长椅上睡着了,一觉醒来,孩子就不见了。发疯似的找了半年多,也找不到孩子的踪迹。张长胜对这样的秦月华失望透顶,向法院提交了离婚协议书。
离婚之后没一个月,汪诗谊挺着七个月大的肚子,带着快满三岁的儿子张俊鹰,满脸幸福不过非常低调的进了张家,成为了张长胜的第二个妻子。三个月之后,汪诗谊顺产生下一对龙凤双胞胎,男孩取名张俊青,女孩取名张梦梦。借着这股东风,汪诗谊顺利在张家站稳了脚跟,往来亲戚再没人多嘴,在她面前故意提起张长胜的前妻秦月华。
从此,夫妻恩爱儿女双全,一家五口人过得幸福美满,羡煞旁人。
第一段内容,在简云川十八岁之后被接回家,由张长胜亲口告知。第二段内容,则是简云川在张家人亲戚闲聊的时候,从中一点一滴推断出来的。
“汪诗谊!好你个汪诗谊!原来是你把我从我妈身边偷走!还半买半相送把我交给了简达海一家人!这样的一家人,这样的一家人!我还有我妈这十五年来受的苦,原来都是你搞的鬼!”简云川气得眼睛快要喷出火来!紧紧捏着拳头,连指甲刺破手心,流出殷红的鲜血都顾不得了。
“咚!”简云川拳头狠狠砸在桌面上,猛地站起来在屋里走来走去,像一只暴躁的小兽,滔天的怒火充盈在体内无处发泄,憋得他都快炸开了!
“不行!这个仇我一定要报!害得我跟我妈这么惨,不报此仇誓不为人!”简云川勉强压下了心中的怒火,咬牙切齿地说道。
走到桌前,简云川伸出手准备将日记本还有字据身份证复印件收好,这些可是扳倒汪诗谊的重要证据,不容有失。
摊开手,殷红的鲜血顺着指尖流过,滴落在桌子上,发出“嘀嗒嘀嗒”的声音,很快在桌面上汇聚了一小滩。指尖掉落的晶莹血滴,在白炽灯灯光的照耀下,折射出摄人心魄的妖冶的红光。
熟悉的情景和声音让简云川不由得回想起在研究所的悲惨生活,忍不住浑身一抖,脸色发白。好一会儿才回过神,简云川这才发现是自己刚才太愤怒了,拳头捏得太紧,指甲不小心刺破了手掌。
这点儿小伤对简云川来说,根本是小case,毛毛雨,治疗异能到手心转悠一圈,破皮的地方一下子就修复好了。
随手扯了几张纸巾擦掉手上和桌子上的血迹,简云川重新拿起日记本,准备把后面的内容都看一遍,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值得利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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