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也不用再多问了。
看沈旭的模样,是千肯万肯,恨不得立刻飞去京城。
这也难怪。对一个在边城长大的半大少年来说,京城的吸引力实在太大。皇宫的诱惑力就更大了。
沈旭自小就性格阳光大大咧咧,哪有即将离家离开父母的惆怅不舍。早已思绪翩翩乐得合不拢嘴。
冯少君失笑,看了沈佑一眼。
沈佑咽下心里的不舍和别扭,沉声说道:“沈旭,你听好了。进宫做太孙伴读,不是易事。和你一同被选为伴读的,有文臣之子,还有武将门第出身的少年。人多事多,你说话行事都要谨慎些,不能再像往日这般信口而出。”
“少说话,多听多看多学。偶尔受些委屈,也得稍稍忍耐些。不能像在家中这般,动辄出拳揍人。”
“去了之后,每半个月要写一封家书回来。”
“还有……”
沈旭胡乱点头:“好好好,我都听爹的。”
冯少君再次哑然失笑,伸手拉住儿子的手,柔声道:“你这么大了,从未离过爹娘身边。这么远的路,娘也不放心你一个人。娘送你回京城。”
沈旭眼睛一亮,连连点头。
沈佑先是一愣,旋即点点头:“也好。你也有些年头没回京城了。趁着这一次,将好儿也带回去,多住些日子,陪一陪婶娘。”
大冯氏每次来信,都要念叨一回沈旭和从未见过的沈好。边关如今颇为安宁平和,冯少君带着一双儿女回京城,住几个月都无妨。
冯少君笑着应了一声。
很快,沈好也知道了要回京城的事,开心地在原地转了几圈。吃了晚饭,立刻就回了自己的屋子,张罗着将自己所有好看的裙子和首饰都放进箱子里。
这一晚,沈佑翻来覆去,辗转难眠。
冯少君被他闹腾得也睡不着,气得踹了他一脚:“实在舍不得,就写信回绝此事。永远将旭儿留在你身边。”
沈佑:“……”
沈佑再不舍,隔日也得回军营。临走之前特意嘱咐:“收拾行李总得要几日,走之前让人送信给我。我回来送你们母子三人。”
冯少君笑盈盈地应了。
沈旭心里搁不住事,更藏不住话,见了沈昱等人,立刻将自己要去京城做太孙伴读的事说了出来。
这可让一众少年羡慕极了。
别人不好意思吭声,沈昱可没那么多顾虑,张口就央求:“哥,带我一起进宫成不成?”
沈旭比沈昱大了一岁,平日里兄弟两个焦不离孟秤不离砣,同吃同住还时常同睡一处,感情好得很。
沈昱这般央求,沈旭颇觉为难:“弟,不是我不答应你。可进宫做太孙伴读的事,是太子殿下的主意,我哪里做得了主。”
沈昱怏怏不乐:“那你这一走,我岂不是以后都见不到你了。我想你了怎么办?”
说着,用手背重重抹一下眼,眼睛迅速红了。
崔家二郎三郎方家兄弟们,也都依依难舍。
这么一来,沈旭也难受了,心里终于泛起了惆怅和不舍:“你们别这样嘛!其实,我也舍不得你们。只是,太子殿下选中我做太孙伴读,我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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