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还不知性命身份的少女,低声道:“我李烨对天立誓,以后事事听从姑娘吩咐号令。如违此誓,天打雷劈。”
……
两日后,终于到了边城城门外。
一个穿着银甲的武将,骑着宝马飞驰而来。身后十数名亲兵一同策马而来。
沈好从马车里探出头,高兴地喊了一声:“爹!”
沈佑目中闪过笑意,翻身下马,快步走到马车边。
沈好日渐长大,不便像幼年时那样扑进亲爹怀里。不过,扯着衣袖撒撒娇总是少不了的。自小到大,这一招都出奇的好用。只要她张口,沈佑只有举手投降的份。
冯少君也笑着探出头来:“你在这儿等多久了?”
沈佑简短地应道:“等了小半日。”然后目光一冷,掠过一众随行护卫冯少君母女的亲兵:“贼人在何处?”
一个亲兵拱手回禀:“贼人已经被全部剿灭,只剩两个活口。小姐要亲自审问贼人,所以,贼人被捆着手脚,在最后一辆马车上。”
沈佑略一皱眉,看向沈好。
沈好奉上一抹讨好的笑容:“爹,这两个贼人就交给我来处置嘛!我不是几岁的孩童了,知道该怎么做。”
别人家的姑娘,锦衣玉食娇生惯养。
他的宝贝闺女,“喜好”却与众不同。整日爱易容往外跑,越危险的事越爱掺和。像极了年少时的冯少君。
好在沈佑也不是普通人,早在几年前就接受了女儿异于常人之处,闻言点点头应了。
至于沈好顺手救了一个少年郎这等小事,沈佑知道后也没多问,只吩咐一声:“令人去雍州一趟,查一查李家底细。”
……
少年李烨没能踏进沈家的大门,而是被蒙着头脸,送去了一处庄子里。
这处庄子里,有几十个少年男女。最大的约有十六七岁,最小的只有十岁左右。他们每日要读书习武,要学习关外鞑子的语言,要学习如何用毒,要学会用暗器,还有学习各种打探消息传信的技巧。
李烨养好了伤之后,沈好带着两个贼人来了。
李烨拿着匕首,割破了两个贼人的喉咙。
大仇得报,李烨眼角有些湿润。
沈好冷不丁地说道:“我派人去雍州去了一趟,将李家父子俱亡的消息告诉李家家眷。李氏族人想争夺家产,你的长姐还算有几分能耐,将那些族人都赶跑了。自己招婿进门,执掌家业。”
顿了片刻,沈好问道:
“李烨,你真的不回家了吗?”
李烨目中满是坚定:“是。我这条命,从今以后是小姐的。”
沈好眼睛一弯,笑了起来:“我身边不缺人伺候,缺的是敢为我赴死的忠心护卫。这样吧!你在这座庄子里待一年,接受训练。如果能通过训练了,再到我身边来做护卫。”
李烨不是饶舌爱说话的人,经历过生死变故后,更有着远超同龄少年的沉稳冷静,点头应了声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