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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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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我回来了,我肚子好饿喔!”

    林怡君开学了,在离于家半个小时车程的私立高中念书。刚下课的她,才推开大门,提在手上的鞋于都还没放进鞋柜里,嘴巴就忍不住大声嚷嚷。

    自从住进于家后,她变得很爱吃,非常爱吃,像是想把以前吃不够的都补偿回来似的。

    于是学生制服下的她,不仅脸更圆了,连身材都变成圆滚滚的,简直就是一头小肥猪。

    “君君”丁美芳连忙小跑步地走到女儿的身边。“小声点。”

    发现妈妈的声音有异样,林怡君弯下身,将球鞋放进鞋柜后,抬起头便看见了整整一个月不见的于南天。

    难怪丁美芳要这么紧张,她真怕女儿会惹于南天不开心。

    她已经辞去工作,专心在家为于宗翰整理家务、料理三餐。虽然她是于宗翰的女人,不过还是注定要看于南天的脸色。

    “南天大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林怡君扬起阳光般的大笑脸,走到于南天的面前。

    坐在沙发上的于南天,眼皮连动都没有动。不熟装熟,他不喜欢林怡君小小年纪心机就这么重、手腕这么纯熟。

    他后来才知道,丁美芳已经三十六岁了,原本是爸爸公司的总机小姐。其它的背景资料还是不详,他不想差人去调查,若做到这么绝,一定会伤害到他和爸爸之间的父子感情。

    他们父子之间的感情看似淡薄,只有他们才知道,他们只是不擅长把关心挂在嘴边,其实他们都非常深爱对方。

    “南天大哥,你累不累?”林怡君像只哈巴狗般努力地讨好着家里的大少爷。

    “不累。”他淡淡说了句,然后起身,打算走回自己的房间。

    于南天下午三点进门,发现丁美芳正在拖地,他心里很惊讶,她跟了爸爸之后,应该是要整天逛街、喝下午茶,过着少奶奶的生活,怎么会在做家事?

    原本家里就有请钟点女佣,一个星期来三次,负责洗衣服及整理家务,结果丁美芳竟然自己做起了打扫的工作?

    于南天不想令夹在中间的爸爸为难,所以他才答应让她们母女进门,也借着去大陆出差的机会,让自己的心思沉淀,顺便也在等待丁美芳使出任何手段来。

    “于先生,我晚上我煮了你爸爸爱吃的菜,不知道你”丁美芳欲言又止,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和他相处。

    “于先生?”于南天回头,挑动浓眉,冷哼了一声。丁美芳喊他于先生?

    喊名字显得太亲匿,喊喂又显得不懂礼貌,这个称呼的问题,始终困扰着丁美芳。

    “还是,该喊你什么比较好?”丁美芳试着问。

    “我会留在家里吃晚餐。”说完,他才走进他的房间。

    看着于南天消失在门后,丁美芳知道,以后还是得喊他于先生。

    林怡君拉了拉妈妈的手腕“妈,别想太多,我来帮你,我们让南天大哥知道你的好手艺,这样他就会像伯父那样,天天都赶回家来吃你做的菜。”

    看见女儿的笑脸,丁美芳低落的情绪一扫而空,至少于南天没有任何恶言恶语,也没有轰她们母女出门,还愿意吃她煮的晚餐,她还是感到相当的高兴。

    晚餐时,桌上摆了一桌的菜色,虽不是什么顶级的好菜,但色香味俱全,一定可以让饥肠辘辘的人食指大动、胃口大开。

    “家里好久都没有开伙了,自从美芳住进来之后,我天天都想回家吃晚饭。”于宗翰笑了笑“南天,你吃看看,美芳很会做菜。”

    于家三个大男人,不是长期在外求学,不然就是工作繁忙,因此在吃的方面,一向是自己解决自己的,最多就是带外食回家吃,很少有全家人一起用餐的时候。

    于南逃诏了筷子,轻尝了一口清蒸鲈鱼,味道清淡不腻、肉质鲜美,果然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比起他那个什么家事都不会做的妈妈,丁美芳的确技高一等。

    丁美芳提吊着心看着于南天,没见到厌恶的表情,她才慢慢吞下一口饭。

    “南天大哥,不是我在吹牛,我妈妈的手艺很好哦,你看我吃得肥嘟嘟的样子就知道。”林怡君嘴里咬着肉,还不停地说着话。她很怕气氛冷掉,这样妈妈的心里就会难过,就让她来耍三八,一定要把气氛弄活泼些。

    “自从君君住进家里之后,家里就热闹许多,爸爸这才知道有个女儿是这么的好,你和东乐这两个大男生,从来也不会陪我说说话。”于宗翰是真的喜欢能言善道、活泼开朗的林怡君,有这个小女孩在,彻底改变了一向没有声音的家。

    这是抱怨吗?于南天竟然听见了爸爸的抱怨!那个从来八风吹不动,始终将心事埋在心底的爸爸竟然在抱怨?

    “爸,那以后就让她多陪你说说话。”于南天这才正眼看着林怡君。

    她长得比丁美芳逊色多了,一点都没有遗传到丁美芳的美丽。皮肤太黑、头发太毛,还有一张大饼脸,勉强可以用清秀或者可爱来形容,只是每次看见她的笑容,都会让他的心里有种不平衡的怪异感。

    一顿晚餐,气氛算是平和,只有林怡君拼命的叽叽喳喳,是在热气氛,也是在讨好于南天。

    夜里,一向晚睡的于南天在睡前到厨房找饮料喝,在转回客厅时,看见了丁美芳垫起脚尖从爸爸的房间走出来,然后走进了林怡君的房间。

    这是怎么回事?她和爸爸没有睡在一起?于南天纵使满心疑问,也不好当面问爸爸,毕竟他们不是那种可以谈私密事的父子。

    隔天一早,是小周末的星期五。

    丁美芳在厨房准备早餐,一见到于南天,她就微微浅笑。

    “于先生,早。你想吃什么?”

    于南天习惯性的皱了眉,这样的问法,怎么好像是以前家里还有菲佣时,菲佣会对他说的话。

    “不用麻烦了,我习惯在外面吃。”

    “不麻烦,有现成的吐司。还是我将做好的三明治包起来,让你带到公司吃?”丁美芳不死心地又问。

    “那就随便。”他转身走往浴室洗脸刷牙。

    很显然爸爸和那个君君已经出门了,或许他该趁这个机会和丁美芳多聊几句。

    当他在餐桌坐下来时,桌上已经有了火腿三明治和一杯鲜奶,看来丁美芳已将他的喜好打听得一清二楚。

    “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于南天对着丁美芳说。

    丁美芳一楞,视线从烤面包机上栘向他“谢谢。”

    “你怎么认识我爸爸的?”

    看来他是要跟她话家常,于是丁美芳战战兢兢的在他的对面坐下。

    “我是于总公司里的总机。”

    俊杰集团说穿了就是于氏集团。

    从于爷爷开始创业,然后经由两位夫人的开枝散叶,总共生了四个儿子、四个女儿,这八个儿女又生了二十几个第三代,而于南天在第三代里,属于于爷爷特别栽培、浮得上台面的佼佼者。

    集团从传统的纺织起家,到现在横跨了营建业、百货业及科技业。

    于宗翰在四兄弟中,野心最小,从不参与兄弟姐妹的夺权争利,也最不具总经理相,因此,只负责旗下逐渐凋零的纺织公司。虽挂着总经理的头衔,事实上大权都在集团总裁于爷爷的手上,于宗翰这个总经理,算起来只是个领薪水的经理人。

    “总机和总经理,虽然都有个总字,但可以相识、相恋,这也差太多了吧?”于南天淡淡地说。

    “于总人很好,把我当亲人在照顾,让我和君君有个可以落脚的地方,我真的很感激他。”

    丁美芳的眼神清澈,不像是在说谎。

    “这个我带在路上吃。”他将鲜奶一口喝尽,然后拎起三明治,走出家门。

    于南天回想起一连串的不合逻辑,觉得事情越来越诡异,究竟是怎么回事?

    方记火锅店里,依然座无虚席。

    林怡君小小的身影,不时在厨房里穿梭。每个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她依然来到方记火锅店打工赚零用钱。

    不能因为目前有于伯父照顾她,她就当起大小姐,她知道自己从来都不是这么幸福的人。

    命运之神只要不苛刻她,她就万分庆幸了,她不会贪图不属于她的荣华富贵。所以,她要更努力赚钱,万一再次被于南天给赶出去,才不会从极乐天堂摔到极苦地狱。

    “君君,外头一次进来好几桌的客人,你出来帮一下忙。”李阿姨在她身边交代。

    “知道了。”林怡君走到外头时,一眼就看见坐在角落位置的于南天和他那位漂亮的女友。

    那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南天大哥,不但面带笑容,还替女友剥虾子。

    而他的女友,有着细细的眉、大大的眼、薄薄的唇,长相没有紫柔那么粉嫩,却有着十足十的女人味。

    原来南天大哥喜欢的是这种长头发的女人,那从现在开始,她也要将一头的短发给留长,她一定要努力让南天大哥喜欢上她。

    就在林怡君选出翠上的菜盘之后,于南天的女友正好伸手招着穿着围裙制服的她。

    “小姐,请问需要什么吗?”她还是没有勇气跟于南天相认,万一在这个场合于南天给她脸色看,那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请给我豆腐和鸭血。”于南天的女友说。

    “请等一下,马上来。”林怡君偷空看了于南天一眼,于南天正好也以莫测高深的眼神看着她。

    林怡君对他笑了笑,然后才走到厨房拿了豆腐和鸭血。“先生、小姐,请慢用。”

    于南天看着林怡君离开的背影。这小女孩在搞什么鬼?不是才高一吗?都已经住进他家了,为什么还要来这里打工?

    “南天,你在看什么?”陈舒琳随着他的眼神看过去,不明白他在看什么。

    “没什么。”于南天继续动起筷子。

    拿到电信工程学学位的于南天,目前在俊杰集团所属的俊皆破技服务,在通信研究团队任职,主要是在开发市场、研究市场,并且一步一步朝管理之路迈进。

    而陈舒琳也是该团队的研究员,两人在朝夕相处之下,自然而然发展成比普通同事还要好,但距离男女朋友还差一点的交情。

    因为陈舒琳非常喜欢吃方记火锅,在她有意将感情增温下,于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缠着于南天陪她一起来吃饭。

    和陈舒琳的晚餐结束,他照例送她到捷运站,然后他在抵挡不住的好奇心下,再度回到方记。

    只剩下七成客人的店里,已经看不见林怡君的踪影。于是,他又走到三米宽的防火巷。

    方记的后门边,依然有个小小的身影,正在卖力的洗着水槽里的碗盘。

    他皱眉,不知道这对母女在卖弄什么诡计。以可怜的姿态来博取同情,进而让她们入于家的门,然后分得庞大的财产?

    他不能不这想,谁让于家的招牌太响亮,而丁美芳又太年轻。

    十点过后,他看见她走出店门口,接着又看见她和一位看起来很油条的高中生说话。那高中男生替她戴上安全帽,她还是一副笑得很白痴的样子,最后坐上那个男生的摩托车。

    凭她那副蠢样,才升上高中一个月,就交到男朋友?

    这个小女生,或许不像表面那么单纯简单。

    于家的庭院里,在小小的鱼池旁,在千紫万红的花海中,有一张乘凉用的秋千。秋千上,林怡君正抱着一本书,蜷曲着身体,在日落霞光中睡着了。

    于南天将车子停在庭院旁的空地,才下车就看见她。

    周日的午后,时间慵懒得像是停止了转动,风轻轻在耳边吹动,他的唇角也不自觉扬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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