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的球赛。”
“是的,先生。我知道是场球赛。我知道。”
球赛,屁的球赛。对某些人说是球赛。你要是参加了实力雄厚的那一边,那倒可以说是场球赛,不错——我愿意承认这一点。可你要是参加了另外那一边,一点实力也没有,加么还赛得了什么球?
什么也赛不成。根本谈不上什么球赛。“绥摩博士已经写信给你父母了吗?”老斯宾塞问我。
“他说他打算在星期一写信给他们。”
“你自己写信告诉他们没有?”
“没有,先生,我没写信告诉他们,因为我星期三就要回家,大概在晚上就可以见到他们了。”
“你想他们听了这个消息会怎么样?”
“嗯,他们听了会觉得烦恼,”我说。
“他们一定会的。这已是我第四次换学校了。”我摇了摇头。我经常摇头。“嘿!”我说。我经常说“嘿!”这一方面是由于我的词汇少得可怜,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的行为举止有时很幼稚。我那时十六岁,现在十七岁,可有时候我的行为举止却象十三岁。说来确实很可笑,因为我身高六英尺二英寸半,头上还有白头发。我真有白头发。在头上的一边——右边,有千百万根白头发,从小就有。可我有时候一举一动,却象还只有十二岁。谁都这样说,尤其是我父亲。这么说有点儿对,可并不完全对。人们总是以为某些事情是完全对的。我压根几就不理这个碴儿,除非有时候人们说我,要我老成些,我才冒起火来。有时候我的一举一动要比我的年龄老得多——确是这样——可人们却视而不见。
他们是什么也看不见的。
老斯宾塞又点起头来了。他还开始掏起鼻子来。他装作只是捏一捏鼻子,其实他早将那只大拇指伸进去了。我揣摩他大概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对,因为当时房里只有我一个。我倒也不怎么在乎,只是眼巴巴看着一个人掏鼻子,总不兔有点恶心。
接着他说:“你爸爸和妈妈几个星期前跟绥摩博士谈话的时候,我有幸跟他们见了面。他们都是再好没有的人。”
再好没有,我打心眼里讨厌这个词儿。完全是假模假式。我每次听见这个词儿,心里就作呕。
一霎时,老斯宾塞好象有什么十分妙、十分尖锐——尖锐得象针一样——的话要跟我说。他在椅子上微微坐直身子,稍稍转过身来。可这只是一场虚惊。他仅仅从膝上拿起那本大西洋月刊,想扔到我旁边的床上。他没扔到。只差那么两英寸光景,可他没扔到。我站起来从地上拾起杂志,把它搁在床上。突然间,我想离开这个混帐房间了。我感觉得出有一席可怕的训话马上要来了。我倒不怎么在乎听训话,不过我不乐意一边听训话一边闻维克斯滴鼻药水的味道,一边还得望着穿了睡裤和浴衣的老斯宾塞。我真的不乐意。
训话终于来了。“你这是怎么回事呢,孩子?”
老斯宾塞说,口气还相当严厉。“这个学期你念了几门功课?”
“五门,先生。”
“五门。你有几门不及格?”
“四门。”我在床上微微挪动一下屁股。这是我有生以来坐过的最硬的床。“英文我考得不错,”我说“因为贝沃尔夫和‘兰德尔我的儿子’这类玩艺儿,我在胡敦中学时候都念过了。我是说念英文这一门我用不着费多大劲儿,除了偶尔写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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