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书说到历经千难万阻的我终于回到了诺丁港湾,却没想到被我毕生的仇家撞个对面,我太难了!
脖子一点一点地扭了回来,眼皮有点颤。
我可以从头来过吗?为什么我不直接回学院?为什么我不第一时间回家看看我亲爱的老爸老妈?
还有,为啥他在这?
“洛叔啊,好久不见,我可想死你了。”我音调上扬,努力将嘴角拉出一个弧度。
蓝色头发,蓝色瞳色,还有一袭白色羽衣大袍,剑眉星目,三十郎当岁,堪称少妇杀手。
咳咳,这位颜值比我低一丢丢的大叔就是我的人生的对头——洛天依,关系为丈婿关系。
听到这个名字是不是想笑,笑就笑吧,我第一次听的时候当着他的面笑的在地上打滚,当然结果就不怎么称心了。
“是想死我,还是想我死啊?”语气平缓,听不来说话人的喜怒。
“洛叔说笑了,你可是水水的老爸,我和水水还想着回暴风王国去看看你和音姨呢。”我嘿嘿一笑,求生欲让我屈服。
“这么啊,小子,我们照旧去说说话?”洛叔和蔼道。
“不要了吧,我才回来,没有回学校看水水呢,水水该急了。”我想念水水之情溢之于表。
“没事,没事,一个月都过去了,不差这几分钟。”
“我,我......”
话还没说完,我就被一阵风卷走了。谁来救本宝宝啊,衣姐,你可爱的小弟弟正在离你而去啊,快来挽回我啊。
在自己住所的衣姐像是感觉到什么,抬了抬头,没有发现什么就又做自己的事了。
人物:我、洛天依。
地点:诺丁城外一处原始草坪。
事假:拳打脚踢。
结局:鼻青脸肿。
不是我没反抗,当我把护盾召唤出来后,被当做足球来了一场比国足还精彩的赛事,不过没有观众。
对面魂圣,我魂师。
一字之差,却之千里。
溜了溜了,反正几年也就这么一次,就当是自己摔了一跤。
洛叔扔下一句照顾好我女儿,就撤了,恩,看来留在最后的果然是我。
正所谓先胖不算胖,后胖压倒炕。所以,留在最后的才是胜者。
我,迈着胜利者的步伐,回到了诺丁学院。
帅气的姿态引起了路人的围观,果然是太帅了,所以招蜂引蝶,不过男的就不要看了,瞪你哦。
七舍,现在没有人,毕竟是上课时间。
我躺在自己组装成的大床上进入梦乡,梦很杂,就像是记忆片段组装起来的,没有一点流畅感,差评。
随着一声下课铃响起,一个水蓝色长发的身影冲了进来。
是水水。
她每天一下课都要第一时间看我有没有回来,因为这是她与我分离最久的一次,感觉像是生命少了什么重要东西一样。
她还在想着如果我会不会就这么一去不回,感觉心很痛,不想去想,但是又忍不住。
“咦,这个大头娃娃是谁?怎么睡到数哥的床上?”水水一眼就看见躺在床上的我,有些生气,竟然有人趁数哥不在鸠占鹊巢。
正要出手,却发现这衣服好熟悉啊。
能不熟悉嘛,我穿的是老妈专门给做的衣袍,上面还画了个迷你暴风鸟的的图案。因为我才回来,没有换校服,所以还是穿着常服。
“数哥?你回来了。”一个猛扑直接上来。
我感觉有什么从天而降压在我身上的,压得我喘不过气。
“地,地震了?”我被吓的立马睁开了眼睛,吓死宝宝了。
人对外界有个缓冲的时间,尤其是不自然清醒的,我现在就是处于这个状态。
“什么地震了,你睡迷糊了吧,还有你这头套谁给你买的,这么喜欢,睡觉都不舍得摘下来。我帮你摘。”说着就拽着我脸的两侧想要帮我取下。
“别别,这是头,真的头。”感到拉扯的我急忙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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