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树上往下看,希利斯可以看到三个印第安人的小队正在形成一张稀疏的罗网,他们不约而同地在距离白人还有几百尺的地方停下,借助茂密的植被,白人完全没能发现他们,导火索被点燃了,金红色的火星嘶嘶地向着深黑色的裂隙跳跃着前进,数十双渴求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它。
伴随着一声巨大的爆裂声,地面震动,树木摇晃,烟雾升起,数之不尽的虫蛇从烟雾中窜出,鸟雀飞起,走兽们发出惊怖的叫喊,四处奔逃,与之同时,白人们也听到了印第安人独特的战吼声,它们甚至超过了所有的声音,直接冲入他们的胸膛,让那些贪婪的心脏都惊恐地蹦跳起来!
印第安人的三支队伍一起发动了进攻,他们是那样的一致,正是白人的爆炸声给他们做了信号,而白人们的首领也发出了响亮的命令声,他是一个镇定而冷酷的人,就像是在前几个晚上,他命令自己的士兵向着红云的后背开枪那样,他甚至没有一丝犹豫地就抛下了沉重的袋子——哪怕里面装满了金子,抓起了子弹与步枪,希利斯听到他正在催促士兵们爬上岩壁:“不要惊慌,不要惊慌!”他喊道:“我们看不见印第安人,他们也看不见我们!”
他的话是对的,因为爆炸引起了火,火引燃了潮湿的树干枝叶,所以他们所在的地方被烟雾包裹着,在没有风的洼地里,烟雾一时间无法散开,红云与印第安战士也只是在烟雾之外呼喊,惊吓他们的猎物,有因为惊恐而冲出烟雾的士兵,都被他们精准地击倒了。
“我可不那么认为。”希利斯说。
他伏在树干上,与白人之间几乎没有阻隔,但之间的距离超过五百尺,现在最好的步枪也只能保证在三百尺之内的准确度与杀伤力——希利斯全神贯注地倾听着,捕捉着那个最响亮的声音,他找到了。
瞄准,开枪。
然后拉下杠杆,滚烫的弹壳跳出,再射击。
那个声音消失了。
红云也听到了,他立刻高呼起来,此时烟雾也逐渐变得稀薄起来,印第安人鲜艳的服饰与红棕色的面孔出现在白人的视野里,他们也看到了自己的长官,他顽强地倚靠着岩壁站立着,眼睛与嘴巴都张开着,但已经死了,一枚子弹击中了他的左肩,另一枚嵌入了他的额头。在一瞬间的沉默后,士兵们四散奔逃,就像是那些被惊吓到的野兽——事实上此时他们还并未落入完全的劣势,但金子总是能够促发人们的贪欲,又增添几分懦弱,他们已经积攒了足以让他们享受好一阵子的财富,又怎么愿意将自己的生命抛掷在印第安人的手中。
但就如鹿群,野牛,越是胆怯的猎物就越是容易被捕捉,枪声不断地响起,白人的士兵一个接着一个地倒下。
更多的士兵向着黄松林跑来,对他们来说,这片死寂的密林仿佛是上帝为他们开启的大门,他们甚至无法想到这里为何没有一个印第安人——希利斯与几个战士们在猎物跑进射程一半之后才开始射击,一些有经验的士兵发现了他们,但前者连举枪反抗的勇气都没有,要么怀着侥幸的心理继续往前跑,要么惊恐万分地转身往后跑,而他们的区别也不过是额头或是胸膛中弹,又或是脊背中弹罢了。
战斗激烈,急促,但短暂,最后一声枪响结束之后,又过了好一会儿,红云才慢慢地走到了希利斯的树下,希利斯向他做了一个手势,红云露出笑容——他们没有放过一个敌人。
印第安人有受伤,但没有人死去,他们将敌人的尸体搬运到一起,剥下他们的头皮,支在树枝上晾干,这时候红云才发现白人一共有三十五人,比他们预计的还要多——几个战士受了伤,红云为他们一一检查了伤口,嚼碎了一些草药敷在上面,然后用叶子裹住受伤的位置,等到这些战士回到自己的部落里,带着头皮,他们的酋长会为他们戴上一串骨头臂饰,等他们回归大灵,这些疤痕就是他们呈现给大灵的勋章。
一个叫做跳跃狐狸的印第安人也受了伤,他看着希利斯,然后向红云说了几句话,红云笑了,对希利斯说:“他一开始还以为你从来没有战斗过,”他说:“或是很少战斗,因为你的身上没有伤疤。但他看到了你是怎样作战的。”
“你是在说我只用枪支作战吗?”希利斯慢慢地用印第安语说:“不,我也用战斧作战,但无论怎样,我不会在这样的敌人面前受伤。”
跳跃狐狸立刻大叫了一声,大概意思就是等他们离开圣山,他要和希利斯比试一番,用战斧。
希利斯没有回答,他走到跳跃狐狸的身边,捏了捏他手上的胳膊,跳跃狐狸就像是一只真正的狐狸那样猛地跳了起来,旁边的人立刻哈哈大笑了起来。
红云也在大笑,但他的眼底仍然有拂之不去的忧虑。
他们将白人的尸体留在那里,山林里的野兽会帮他们消除最后的痕迹,但红云知道,白人的军队有着对每个人的记录,他们不是一个个地分散的部落,一些人失踪了,不会对别的部落有影响,他们的人若是消失,他们会寻找他们,而那些前来寻找他们的人,也有可能发现这里的金子,又或是另一些想要知道这里会不会有金子的白人。
“这些都是你的。”红云对希利斯说,就是他们从白人的口袋里拿回来的金子。
希利斯注视着它们,比起他让矮妖精丢出去的那些,这里的金子还要更多一些,它们或是原本就属于那些白人,又或是他们从别处掠夺而来的,但没有一个印第安人想要私藏,哪怕他们对其中的一些很感兴趣,譬如那把小刀——索克给他读过一本书,里面是这样描述金子的,它能够让丑陋的人变美,能够让老迈的人变得年轻,能够让胆小的人充满勇气,也能够让一个正直的人堕落,它们对于印第安人来说,不如野牛与玉米,但对于白人来说,它们甚至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它们是祸端,是瘟疫,是战争的种子。他们却无可奈何。
“把它们分给大家。”希利斯说:“让这些英勇的战士把它们带回去,换成武器和马匹。”
红云叹息了一声,他将希利斯的话转给了其他人,那些战士都高兴地欢呼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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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利斯回到了疯马的部落里,疯马知道了这件事情,就又孤身一人骑着马,走到了茫茫荒原中,他在十二天后回来,精疲力竭,无论谁来询问,哪怕是野牛尾,他也一言不发,只有见到希利斯的时候,他才说了一句话。
“战争不可避免。”他说。
疯马的使者再一次出发了,这次他们向着红云的部落去,也许还有更多的人,而在他们带回消息之前,希利斯回到了阿特尔庄园里。
索克看了一眼希利斯的脑袋,做出了一个难以忍受的表情——作为印第安人的战士,希利斯按照传统剔除了一部分头发,将剩下的头发编成发辫盘在头顶,然后绑上发带,插上鹰羽,这个发型与印第安人的长腿套与斗篷倒是很相配,但与衬衫,长裤与外套配在一起,总是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违和感,而且……
“芬里尔就没有说些什么吗?”索克忍不住问。
“它为什么要说什么?”希利斯莫名其妙:“这是我的毛发,又不是它的。”
索克翻了一个白眼。
“索克,”希利斯问:“你还能弄到多少枪?”
“这要看你想要多少。”索克回到他的椅子上,继续看他的报纸。
“武装四千人,或是更多一些。”希利斯说。
“印第安人能够聚集到那么多人吗?我是说,战士,不是老弱妇孺。”索克问。
希利斯只能看到报纸,索克的问题带着几分险恶,但他相信索克,所以他给了一个确定的回答。
“能。”索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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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克当然能,这片大陆上可不止一个战争之神,维奇洛波奇特利是,玛尔斯是,密涅瓦是,阿卡特拉姆是,莫瑞甘是……奥丁也是。
有不止一个神明正在注视着这里,战争一触即发,白人想要土地和金子,印第安人想要自由与野牛,外来者渴望着瓜分这片大陆的原始意志——祂已经变得相当虚弱,而战争从来就是削弱与吞噬神明的最好途径——信徒们的祈祷与神明们的欲望缠绕在一起,令人作呕又令人渴望。
若是野牛之母愿意放弃印第安人,蛰伏起来,或是如曾经的希腊神明,现在的罗马神明那样抛弃失败者,迎接胜利者,她或许能够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但希利斯已经带回了祂的答案。
对于索克来说,这当然是最好的,但在注视着窗外的荒野时,他依然禁不住深深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