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举团朝贺,两国邦交愈发深厚,罗宿单于本人更是娶得大盛第一美女为阏氏。而且,他如今也已知道,司马芳菲的娘家在大盛拥有何等势力与声望,能够娶到这样一位背景深厚的女子为妻,不亚于娶皇室公主。
罗宿单于自然是十分高兴的。
两位国君话别,自然少不得有大臣陪同。
而至于新娘司马芳菲这边,却是以金皇后为首的后妃团,在与她送别。
司马芳菲进京,不过带得几个侍女护卫,如今也都随同她一起去拓跋国。京内并无她的家人,金皇后虽与她亲厚,不过如今做婆媳是不可能的了,金皇后的真情也就有限。
司马芳菲与众人客套了一番,目光便越众向后,落在了苏扶摇的身上。
扶摇今日和青宁一起来观礼,这时站在人群前面,手中却是抱着一只白茸茸的小狗。那小狗一副高傲姿态,偏偏又显得十分慵懒,舒服地窝在她的臂膀里,微微闭着眼睛假眠。
倒不是她要带着牛牛来,牛牛的性子原本就古怪骄傲,自从上次在碧落山大发神威,拯救苏家姐妹于生死关头之后,它愈发以功臣自居,平日连扶摇这个主人都不甚搭理了,自己爱趴着就趴着,爱出去撒欢就出去撒欢,好在它知道分寸,不会给苏家姐妹惹祸。
今日扶摇和青宁入宫,原是没带它,结果等到入宫的马车启动了才发现,它竟然早已偷偷溜上了车。
没奈何,只得叫人去联系了大皇子,借大皇子的名义,让这小畜生随行了。
好在如今她姐妹二人声威日重,也没人指责她们不知礼。
这时,司马芳菲走到她面前,道:“当日宫中初见,想不到你我各自的结果竟是如此不同。”
她们二人第一次见面,就闹了点不愉快,好在后来司马芳菲没有表现出强势,事后虽然来往甚少,但彼此之间却都是莫名地有种惺惺相惜之感。
大概双方都觉得,对方这样出色的女子,像是这个时代以外的来客。
扶摇笑道:“结果虽与预期不同,但司马小姐远嫁拓跋,乃是代表大盛,我的婚姻,不过是小儿女之情,你的婚姻却是为天下黎民谋福祉,意义远胜我百倍。”
司马芳菲笑道:“我早知道,你一向嘴巧,会说话。”
她低下头,看着她怀里的小白狗,道:“这是你的宠物吗?”
扶摇道:“是,它叫牛牛。”
司马芳菲仔细地端详着牛牛,甚至伸出手,扯了一下它的耳朵。
扶摇本担心牛牛无礼,但没想到它只是懒洋洋地看了一眼司马芳菲,并没有任何发怒的迹象。
司马芳菲脸露出一丝微笑:“它叫牛牛?这个名字可有些配不上它。”
扶摇讪讪,这个名字原本就是当时戏言,不过叫习惯了也就没再改。确实,一只小狗叫这个名字,奇怪总是有点奇怪的。
司马芳菲对牛牛似乎很感兴趣,道:“若不是我要远嫁拓跋,说不定要向你讨要这个小东西,只是如今,却不忍心叫它也同我一般背井离乡了。”
说着,她抬起头对扶摇道:“你可要好好地养它,它可不是一般的小猫小狗。”
扶摇以为她在开玩笑,便也笑道:“那它是什么呢?”
“它是百兽中最尊贵的王者。”司马芳菲脸上露出一丝骄傲,“它的名字,叫雪狼”
正文 235、人心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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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人心之变
雪狼,性坚毅而机警,善奔跑,嗅觉敏锐,听觉灵敏。
杂食,以鹿、牛、羊、兔四类动物为主食,亦吃昆虫、野果等。
耐饥,耐热,不畏严寒。
可独居,亦可群居。
它是百兽中的王者,连狮子和老虎亦不能与之匹敌,因为它具有非常强大的领袖魅力,能够统率起数以千计的野兽团体奔袭作战。
据司马芳菲所说,雪狼大多生活在寒冷地带,但其他平原地带也偶有所见。西北草原的雪山上就有雪狼出没,司马芳菲小时候就曾经见过一只,是司马长宫捕猎所得,但可惜却在当夜被它逃走了,可见雪狼之聪明与隐忍。
听司马长宫所说,雪狼虽坚毅刚强,却很少主动攻击人类,在猛兽之中,算是比较爱好和平的。
而传说中,也曾有人驯服过雪狼,作为自己的守护兽。雪狼极难驯化,但一经驯服,必与主人心意相通,忠心耿耿,一生不会背叛。
如果能够被一只雪狼奉为主人,实在是一生中极大的福气。
这些都是司马芳菲临行前告诉扶摇的。
然而——
望着眼前这只趴在清凉干爽的地砖上,半合着眼睛,一脸懒散的犬类动物,扶摇实在很难想象出它统领百兽的模样。
“喂。”她叫了一声。
牛牛懒洋洋地抬起一只眼皮。
“听说你很厉害啊,我一直把你当狗,原来你竟是一条狼呀。”
牛牛张开的那只眼睛朝天翻了个白眼。
【我早说过我不是狗。】
扶摇用一个食指戳了戳它的鼻尖,道:“她说牛牛这个名字太辱没你了,百兽之王,要不要给你换个名字呀?”
【随便。】
扶摇不满地拍了它一下:“真是难伺候,你跟某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