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处理了李家的事,天色也晚了。街市上人潮汹涌,长街一眼望不到头,夜色四合。
马麟站在街市边上,一眼望过去,生出人海浮沉,城市荒漠的感觉来。
这些年,也不知怎么的,这个城市越来越大,人越来越多,城市都修到五环之外去了,可是他却觉得越冷。
想想是不是与这份工作有关,看多了太多的小三和负心汉?
正在发征间,两个小弟笑着道,大哥,到晶晶那里去好不好。
马麟想了想,便道,好,走吧。
三个人笑着到晶晶打工的饭店里去。
晶晶虽然漂亮,但是个头不高,进不了大饭店,只在个体户的早餐店或者快餐店里工作。
端茶倒水,擦桌子抹凳子。
马麟中等个子,脸有点微胖,皮肤白净,五官倒是精致,是那种永远不显老,三四十岁也看上去像二十多岁的人。
模样和气质有点像唱爱你久久,桃花朵朵开的明星阿牛。
他已是许久不曾见晶晶了。
要是有别人问起他什么时候喜欢上晶晶的,他肯定会眯着眼睛笑着说,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
每次说起,都是在那样一种心醉的情况下。
其实说实话,他喜欢她,倒并不是在第一次。
第一次看见晶晶,也是在可爱组织的一次倒三行动中,大家分头行动,在常笑的家里一起接受任务。
第一次看到晶晶,她梳着两根麻花辫,虽然五官漂亮,可是显得很乡气。
看任何人,都是胆怯的眼光。
城市里看过的漂亮女孩子多,不在乎她一个。
只是到了后来,相处的时间久了,才慢慢的动了心。
有时候两个人一起行动,跟她聊起来,才知道她来自极偏远的大山村,之所以千辛万苦的来到这个繁华的大城市,在这个大城市跌跌撞撞的生活着,活得并不开心,却坚持着,只是因为她想挣够钱回到大山里去。
马麟问她,为什么要挣那么多钱。
她说,她喜欢的那个村里的男孩子家里很穷,没有钱娶媳妇,所以她要挣钱给他娶媳妇。
马麟当时还笑,说道,你自已嫁给他,就可以不用钱了。
可是她沉默,后来大概是相处久了,知道马麟人不坏,对她又很照顾,才告诉他实情,说她不能嫁给他。只能挣够钱回去,给他另外娶一房媳妇。
马麟倒是挺感动的,现在世道太过浮华现实,竟然还有着这样一心一意爱着一个人为了那个人的幸福努力的女孩子。
当时就不免对她另眼相看起来。
经常去她打工的饭店吃饭,一方面是照顾她的生意,另外一方面也是真的想帮助她。
晶晶是知恩图报很懂事的女孩子,下班或者休息的时候,总是到马麟的住处来,帮他打扫房子,帮他洗衣服,帮他做饭。
她跟现代城里的女孩子不同,会很多家务和手工活。
她会纳鞋底。
什么错到底,什么福寿全,什么百花集,各种式样花色的鞋底她都会纳。
一年总是要送十多双给马麟。
马麟已经多年不用鞋底了,可是自从晶晶开始送给他的时候,他又开始垫鞋底了。
她还会织毛衣。
开衫,背心,套头衫,都会。
织了一件件,也送给马麟。
还会绣花,做鞋子。
还会做各种好吃的小吃,什么黑米糕,薯片糖等等。
勤劳贤惠。
像是马麟一直寻找着多年却失望了的一个梦。
他以前一直想找个心灵手巧的女孩,可是现在的女孩子,很多手工活都不会做了,甚至连做饭洗衣都不会了。
以前交过几任女朋友,几乎都是他做给她们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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