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不住莫洛洛日复一日的哀嚎,林向晚最终还是被她磨到同意参加了百里家的宴会。
百里庄园依山而建,占地浩大,林向晚在盘山路上开了不知道多久,从山脚下就远远看见了庄园红白相间的尖顶,却好像怎么也开不到头。
“我就不明白了,既然你都知道人家宝藏是藏在地下的,还设了那么多机关保护,看也看不见,拿也不拿不着,干嘛还非得巴巴的过来?”林向晚走盘山路走得头晕,忍不住抱怨道。“就这么眼馋?”
莫洛洛陪着笑,狗腿地帮林向晚捏着肩膀,道,“看看大门也好呀,不许我偷……不是,不许我看,还不许我憧憬一下么?万一我以后有了钱,我也知道该怎么把钱藏起来啊,哎呀,晚姐,到了到了。”
山庄的停车场已经整齐地码放了许多豪车,林向晚租来的马自达6在一干玛莎拉蒂,保时捷里显得十分可怜寒酸,实在丢不起这个脸,她把车停在稍远的地方,下车和莫洛洛一起走到庄园的大门前。
大门外有专人查看请柬,林向晚把白色的信封递出去,接过请柬的是位穿着白衬衫,黑色燕尾服,妆容素雅十分年轻但很有气度的女子。
她把林向晚的请柬反复对着她本人看了几次,看得林向晚心里毛毛的,还以为自己和莫洛洛的装饰太过随意,要被人家请出去,正打算解释一下的时候,那女子突然笑了一下,“原来你就是林小姐,绯丝没有选错人。”
林向晚听得一头雾水,“绯丝?”
女子继续笑着道,“就是你在沈家拍卖会时天价拍出的那只血玉镯子,它的名字就叫绯丝。”
给镯子起名字倒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若说它选了她……难道这玉还有思维不成?见林向晚仍是不解的样子,女子解释道,“爱赏玉品玉的人都知道,玉是极有灵性的事物,俗话说人养玉玉养人也是这个道理,翡翠可通灵,自古皆有记载,更有良玉替主挡灾之说。绯丝一向性子孤僻,不喜与人亲近,这一次选了林小姐,也算是你和它的缘分。”
那女子一下子讲了这么多,林向晚却只是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她是不太信这些东西的,所以也没搭腔。
或许是看出了林向晚的心思,女子温和的将话锋一转,“看我,一说起玉来就没完没了,还没向两位介绍自己,我姓许,我叫许明翡。”
“许小姐是百里庄园管家?”看她一身整洁笔挺的燕尾服,林向晚揣测道。
许明翡点点头,“我在百里家长大,一直在这里做事,前几年刚刚升了做管家……不过除了管家这个职务之外,我还是百里家的长媳。”
“啊?你就是那个……”一直安静在旁边听俩人说话的莫洛洛,听到这忍不住叫了一声,在看到林向晚探寻的目光之后,她立刻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赶紧吐了吐舌头,把嘴闭好。
许明翡不以为忤,仍是保持着谦和有礼的态度,把身子侧了侧道,“外面天气闷热,两位是百里山庄的贵客,请先进去参加宴会吧,如果有什么不便之处,可以随时来找我。”
“你刚刚啊什么?”林向晚和莫洛洛在山庄里走了一会儿,见附近没人,她开口着问道。
莫洛洛四下看了看,才答,“晚姐,你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啊?百里家的长媳……啧啧……那可不是一般人。”莫洛洛眯着眼睛,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林向晚被她的小样逗乐,用手指头点了点她小巧的鼻头,“别卖关子了,有什么八卦好料,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快说出来分享一下。”
莫洛洛闻言,把身子向前倾了倾,将嘴巴贴进林向晚的耳朵轻声道,“百里家原有两位少爷,大少爷百里泽和二少爷百里佟,这两位少爷虽然都是正室所生,不过因为老大比老二年长几岁,所以就被指定继承家业,可没想到十几年前,百里家一家开车出游,路上车子失控,翻下了山崖,大少爷当场身亡,二少爷也受了重伤,抢救了几天几宿好不容易才从阎王手里抢回一条命,不过却腿脚一直不太利索了……”
“死了还能娶媳妇?!”林向晚听得眼睛都瞪了起来。
莫洛洛撇撇嘴,“这有什么大不了的,阴婚呗。不光是华国,好多国家的旺族都保留着这个传统。门口的那位许明翡,许小姐,好像是自幼就被百里家收养的,后来百里泽死了之后,听说她是抱着百里泽的骨灰进的教堂……”
林向晚彻底迷茫了,她是生活在21世纪吧?科学和文化如此昌明的年代,怎么还会有这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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