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法言》曰:或问:“信陵、平原、孟尝、春申益乎?”曰:“上失其政,坚臣窃国命,何其益乎!”
王以文信侯奉先王功大,不忍诛。
昭襄王十年(甲子,公元前二三七年)冬,十月,文信侯免相,出就国。
宗室大臣议曰:“诸侯人来仕者,皆为其主游间耳,请一切逐之。”于是大索,逐客。客卿楚人李斯亦在逐中,行,且上书曰:“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丕豹、公孙支于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诸侯亲服,至今治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散六国之从,使之事秦。昭王得范雎,强公室,杜私门。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夫色、乐、珠、玉不产于秦而王服御者众,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臣闻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王乃召李斯,复其官,除逐客之令。李斯至骊邑而还。王卒用李斯之谋,陰遣辩士赍金玉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离其君臣之计,然后使良将随其后,数年之中,卒兼天下。
昭襄王十一年(乙丑,公元前二三六年)赵人伐燕,取狸阳。兵未罢,将军王翦、桓-、杨端和伐赵,攻-,取九城。王翦攻阏与、-阳,桓-取-、安阳。
赵悼襄王薨,子优缪王迁立。其母,倡也,嬖于悼襄王,悼襄王废嫡子嘉而立之。迁素以无行闻于国。
信侯就国岁馀,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请之。王恐其为变,乃赐文信侯书曰:“君何功于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文信侯自知稍侵,恐诛。
昭襄王十二年(丙寅,公元前二三五年)信侯饮-死,窃葬。其舍人临者,皆逐迁之。且曰:“自今以来,躁国事不道如、不韦者,籍其门,视此!”
扬子《法言》曰:或问:“吕不韦其智矣乎?以人易货。”曰:“谁谓不韦智者欤?以国易宗。吕不韦之盗,穿窬之雄乎!穿窬也者,吾见担石矣,未见雒阳也。”
自六月不雨,至于八月。
发四郡兵助魏伐楚。
昭襄王十三年(丁卯,公元前二三四年)桓-伐赵,败赵将扈-于平阳,斩首十万,杀扈。赵王以李牧为大将军,复战于宜安、肥下,秦师败绩,桓-奔还。赵封李牧为武安君。
昭襄王十四年(戊辰,公元前二三三年)桓-伐赵,取宜安、平阳、武城。
韩王纳地效玺,请为-臣,使韩非来聘。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善刑名法术之学,见韩之削弱,数以书干韩王,王不能用。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求人任贤,反举浮滢之蠹而加之功实之上,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五十六篇,十馀万言。
王闻其贤,欲见之。非为韩使于秦,因上书说王曰:“今秦地方数千里,师名百万,号令赏罚,天下不如。臣昧死愿望见大王,言所以破天下从之计。大王诚听臣说,一举而天下之从不破,赵不举,韩不亡,荆、魏不臣,齐、燕不亲,霸王之名不成,四邻诸侯不朝,大王斩臣以徇国,以戒为王谋不忠者也。”王悦之,未任用。李斯嫉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情也。今王不用,又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法诛之。”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令早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王后悔,使赦之,非已死矣。
扬子《法言》曰:或问:“韩非作《说难》之书而卒死乎说难,敢问何反也?”曰:“《说难》盖其所以死乎!”曰:“何也?”“君子以礼动,以义止,合则进,否则退,确乎不忧其不合也。夫说人而忧其不合,则亦无所不至矣。”或曰:“非忧说之不合,非邪?”曰:“说不由道,忧也。由道而不合,非忧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