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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沸腾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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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蓁蓁来到厨房, 手脚伶俐地忙开了。

    拿了个大盆,倒一点空间里的酵母粉, 加温水化开, 再倒入精白面, 加水将面团揉至光滑,放在温暖的灶台上, 盖上纱布让它发酵。

    拿出大白菜和空间腊肉, 切成片备用。大铁锅里热着油, 趁热放入蒜头爆香, 顿时一阵浓烈的蒜香味弥漫了整间厨房。

    这时候, 将腊肉和大白菜倒入锅中,大火翻炒,一时间,热油接触到大白菜上的水分, 噼里啪啦一阵响。

    不用炒很久, 这道菜要的就是大白菜爽脆的口感, 快出锅时放一点盐, 就做好了。

    这盘大白菜炒腊肉, 卖相极佳。由于油放得足,每一片白菜叶子上都裹上一层薄薄的油光, 闪闪发亮。

    白色的菜帮子、青色的菜叶子和红色的腊肉, 色彩对比强烈, 更显得白的白、青的青、红的红, 令人一看就口舌生津。

    给炒好的菜盖上盖子保温, 这时候面团也发好了,分成十个大小均匀的小团子,揉至四面光滑的圆形,放进蒸笼里加水蒸煮,十几分钟后就可以出锅了。

    想到陈建国是军人,说不定爱吃辣,又拿了个小碟子,放了一些空间里的辣椒酱,跟馒头、炒菜一起端去正房。

    陈建国坐在房间里,早就被一阵阵扑鼻的香味扰乱得心神不宁了,还没等李蓁蓁进去,就忙不迭开了门,双手抢过菜饭,快步地走回房间。

    “蓁蓁,你这手艺真棒,我刚才就闻到香味了,可馋死我了。”

    “那您待会多吃点。爸爸,我扶您起来吃饭了。”

    陈建国看到有辣椒酱,非常高兴,“蓁蓁,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口?我当兵的时候,就爱吃这辣椒酱,没有了它,真是吃啥也不香。”

    “嘻嘻,我猜的。”

    “蓁蓁,你真聪明,嗯嗯,好吃好吃。”

    陈建国边吃边竖起大拇指,自从他一个人来了京城,家里冷锅冷灶的,很久没吃过一顿像样的家常菜了,一时间什么也顾不上,埋头大嚼。

    让李蓁蓁看见了,产生了一种喂猪的错觉。满头黑线,有那么好吃吗,最后,十个大馒头就被陈建国一个人干掉了六个!

    李蓁蓁暗暗下定决定,以后不能让陈建国到家里吃饭了,真是太能吃了。

    不知不觉间,天边的云彩悄然褪去,月亮升上来了,夜空就像用水洗刷过一般,没有一丝云雾,蓝晶晶的,又高又远。

    送走陈建国,李蓁蓁把他带来的军大衣和军被拿出来看,都很厚实,冬天用正好。尤其是军被,正好可以套上新做的被单,这下就不用担心使用了空间里的棉被,增加了暴露的风险。

    李蓁蓁从空间里面拿出新衣服和新被单,去了李秉文屋子里。

    “爸爸,你快看,我给你做了新衣服,你试试看。”

    “不错,真好看。”

    “这是仿制的军装,我也觉得好看,你快去试试。”

    “好,你也穿了给我看看,咳……”

    父女两人换好衣服出来,都焕然一新,互相看了看,开心地笑出声。

    李秉文摸了摸身上的新衣服,心中感慨,自从自己病倒了,蓁蓁倒是快速成长起来,跟以前相比,再也不是一团孩子气了,越来越能干,连自己都穿上新衣服了。

    李秉文心里很是安慰。

    李蓁蓁又套上军大衣试了试,特别暖和,就是有点太长,都到脚踝了,不过这样也好,等到了冬天,就能把全身都围了个密不透风,再不用担心会被冷到。

    她又把军被装进被单里,把李秉文原先的铺盖都掀了,这些破破烂烂的旧东西都不要了,全部换成新做的。

    做完这些,李蓁蓁拍了拍手,心满意足地看着焕然一新的床铺,连忙让李秉文躺下来。

    “爸爸,来,躺下试试,怎么样?暖不暖和?”

    “嗯,很暖和。”

    “那就好,我也做了新的,这个冬天就不会冷了,真好。”

    李蓁蓁最近有了一件新的烦心事,自从买了六十几块钱票,李蓁蓁大手大脚地,又买吃的,又买用的,又买穿的,很快就用完了。就连李秉文交给她的五百多块钱零钱,也只剩下一半了。

    这下可急坏了李蓁蓁,空间里的东西虽好,但大多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自己还是需要购买符合时代特征的商品。

    再这样下去,不就坐吃山空了么,必须想办法赚钱,买更多的票。而且,最要紧的还不是赚钱,而是票票票,没有票就是有再多的钱也没用!

    李蓁蓁不打算再去找那个剃板寸头的票贩子,她决定自己行动起来。

    什么地方的人票最多,当然是那些国营大工厂的工人了。这年代,工人的地位特别高,钱和票都是不缺的,但是物资紧缺,也买不到什么好东西,应该会有需要的。

    李蓁蓁进了空间,精心挑选起来,必须是这个年代也有的,并且是紧俏的,最后选择了五样,都是散装的,分别是精白面、大米、鸡蛋、腊肉和红糖,把它们一一称好重量,除了鸡蛋,其他都按照1斤的分量来分开包装。

    至于价钱,李蓁蓁也想好了,就参考国庆节特供的高价粮食的价格就行。

    李蓁蓁穿上自己的战袍,那件破旧的棉袄,身上斜挎着一个破烂大布袋,打算把它作为从空间里拿东西的掩护,脸上化着掩饰的妆,又用那条破旧的黑色围巾围住头脸,信心满满地出了门。

    找了一家大型的机械工厂,来到家属区,李蓁蓁耐心地等着工人们下班,她是算着时间过来的,因此没一会儿工厂就下班了,工人们从大门口走出来,陆续往家的方向赶。

    李蓁蓁打算专找那些三四十岁的女工人,她们大部分都是一个家庭的大管家,家里上有老的下有小的,应该很需要粮食。

    李蓁蓁瞅准机会,快步走向一个女工人,凑近了小小声地问:“同志,需要粮食吗?”谁知道这个女工人看都不看她一眼,径自往前走了。

    难道是自己说话太小声了她没听到?

    嗯,应该是这样。

    李蓁蓁又找了一个女工人,这次声音大一些,“同志,要买粮食吗?”出乎预料地,这个女工人也不理她,倒是瞟了她一眼,就走开了。

    怎么回事?难道这些人都不需要买吃的?

    (作者只感谢【晋】【江】读者的喜欢,爱我就来【晋】【江】浪呀。)

    回到六十年代,京城的天空还是碧蓝碧蓝的,像一块澄净通透的蓝色水晶。

    不过天气是真的冷,才九月份就要穿棉袄了,不然冻得人瑟瑟发抖。

    在后世,全球变暖再加上城市热岛效应,京城刚入秋还挺凉爽的,有些火力壮的男同学只穿一件短袖就可以了。

    虽然空间里有很多漂亮的新衣服,但是李蓁蓁不敢穿在外面,只好贴身穿着保暖内衣。

    整个六七十年代都是很压抑的,对美的追求尤其压抑,鲜亮的颜色、修身的款式、甚至崭新没有补丁的衣服,都会惹人侧目。

    李蓁蓁作为“资本家”的女儿,而且长着一幅惹眼的相貌,暗地里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当然不敢贸然做出改变,什么肥大破旧打补丁的衣服也穿得。

    甚至为了掩人耳目,还用空间的化妆品把皮肤调黑些,做到尽可能低调。

    后世去看病一般要求空腹,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这个要求,因此李蓁蓁也没做饭,扶了父亲出门,坐上公交车直奔协合医院。

    协合医院成立于1921年,擅长治疗各种疑难重症,在华国乃至全世界都享有盛名。

    在李蓁蓁看来,华国的医疗有一样最好,至少那些专家名医,不会只给权贵看病治疗,只要去的早,普通老百姓也看得起名医。

    到了医院一看,果然人还比较少,大厅里站着几个护士,穿着白大褂,戴着护士帽,除了没戴口罩,跟后世的护士打扮差不多。

    李蓁蓁让父亲在休息区等候,自己跑去挂号,找了一个面相和善的中年女护士。

    “你好,护士同志,我给我父亲挂号。”

    “过来登记,病人的姓名?生了什么病?有什么症状?”

    “名字叫李秉文,喏,就是坐在椅子上那个,是我父亲,他咳嗽得很厉害,看着挺严重的,我想着,咱医院不是最好的么,不知道有没有这方面的专家?”

    “这你就来对了,要说我们医院,专家多的是,我看你爸爸这个病找张主任比较好,他是这方面最好的专家。”

    “太好了,那您能帮我挂他的号吗?”

    “没问题,小姑娘,你挺有孝心的嘛。”

    “谢谢护士同志。”

    人不多,很快就轮到李秉文了,进了诊断室一看,张主任是一位面容清铄的中年男子,戴着眼镜,看上去倒像大学教授,光这气质就让人心中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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