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 将腊肉和大白菜倒入锅中,大火翻炒, 一时间,热油接触到大白菜上的水分, 噼里啪啦一阵响。
不用炒很久, 这道菜要的就是大白菜爽脆的口感, 快出锅时放一点盐, 就做好了。
这盘大白菜炒腊肉,卖相极佳。由于油放得足, 每一片白菜叶子上都裹上一层薄薄的油光, 闪闪发亮。
白色的菜帮子、青色的菜叶子和红色的腊肉, 色彩对比强烈, 更显得白的白、青的青、红的红,令人一看就口舌生津。
给炒好的菜盖上盖子保温, 这时候面团也发好了,分成十个大小均匀的小团子,揉至四面光滑的圆形,放进蒸笼里加水蒸煮, 十几分钟后就可以出锅了。
想到陈建国是军人, 说不定爱吃辣,又拿了个小碟子,放了一些空间里的辣椒酱, 跟馒头、炒菜一起端去正房。
陈建国坐在房间里, 早就被一阵阵扑鼻的香味扰乱得心神不宁了, 还没等李蓁蓁进去,就忙不迭开了门,双手抢过菜饭,快步地走回房间。
“蓁蓁,你这手艺真棒,我刚才就闻到香味了,可馋死我了。”
“那您待会多吃点。爸爸,我扶您起来吃饭了。”
陈建国看到有辣椒酱,非常高兴,“蓁蓁,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口?我当兵的时候,就爱吃这辣椒酱,没有了它,真是吃啥也不香。”
“嘻嘻,我猜的。”
“蓁蓁,你真聪明,嗯嗯,好吃好吃。”
陈建国边吃边竖起大拇指,自从他一个人来了京城,家里冷锅冷灶的,很久没吃过一顿像样的家常菜了,一时间什么也顾不上,埋头大嚼。
让李蓁蓁看见了,产生了一种喂猪的错觉。满头黑线,有那么好吃吗,最后,十个大馒头就被陈建国一个人干掉了六个!
李蓁蓁暗暗下定决定,以后不能让陈建国到家里吃饭了,真是太能吃了。
不知不觉间,天边的云彩悄然褪去,月亮升上来了,夜空就像用水洗刷过一般,没有一丝云雾,蓝晶晶的,又高又远。
送走陈建国,李蓁蓁把他带来的军大衣和军被拿出来看,都很厚实,冬天用正好。尤其是军被,正好可以套上新做的被单,这下就不用担心使用了空间里的棉被,增加了暴露的风险。
李蓁蓁从空间里面拿出新衣服和新被单,去了李秉文屋子里。
“爸爸,你快看,我给你做了新衣服,你试试看。”
“不错,真好看。”
“这是仿制的军装,我也觉得好看,你快去试试。”
“好,你也穿了给我看看,咳……”
父女两人换好衣服出来,都焕然一新,互相看了看,开心地笑出声。
李秉文摸了摸身上的新衣服,心中感慨,自从自己病倒了,蓁蓁倒是快速成长起来,跟以前相比,再也不是一团孩子气了,越来越能干,连自己都穿上新衣服了。
李秉文心里很是安慰。
李蓁蓁又套上军大衣试了试,特别暖和,就是有点太长,都到脚踝了,不过这样也好,等到了冬天,就能把全身都围了个密不透风,再不用担心会被冷到。
她又把军被装进被单里,把李秉文原先的铺盖都掀了,这些破破烂烂的旧东西都不要了,全部换成新做的。
做完这些,李蓁蓁拍了拍手,心满意足地看着焕然一新的床铺,连忙让李秉文躺下来。
“爸爸,来,躺下试试,怎么样?暖不暖和?”
“嗯,很暖和。”
“那就好,我也做了新的,这个冬天就不会冷了,真好。”
李蓁蓁最近有了一件新的烦心事,自从买了六十几块钱票,李蓁蓁大手大脚地,又买吃的,又买用的,又买穿的,很快就用完了。就连李秉文交给她的五百多块钱零钱,也只剩下一半了。
这下可急坏了李蓁蓁,空间里的东西虽好,但大多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自己还是需要购买符合时代特征的商品。
再这样下去,不就坐吃山空了么,必须想办法赚钱,买更多的票。而且,最要紧的还不是赚钱,而是票票票,没有票就是有再多的钱也没用!
李蓁蓁不打算再去找那个剃板寸头的票贩子,她决定自己行动起来。
什么地方的人票最多,当然是那些国营大工厂的工人了。这年代,工人的地位特别高,钱和票都是不缺的,但是物资紧缺,也买不到什么好东西,应该会有需要的。
李蓁蓁进了空间,精心挑选起来,必须是这个年代也有的,并且是紧俏的,最后选择了五样,都是散装的,分别是精白面、大米、鸡蛋、腊肉和红糖,把它们一一称好重量,除了鸡蛋,其他都按照1斤的分量来分开包装。
至于价钱,李蓁蓁也想好了,就参考国庆节特供的高价粮食的价格就行。
李蓁蓁穿上自己的战袍,那件破旧的棉袄,身上斜挎着一个破烂大布袋,打算把它作为从空间里拿东西的掩护,脸上化着掩饰的妆,又用那条破旧的黑色围巾围住头脸,信心满满地出了门。
找了一家大型的机械工厂,来到家属区,李蓁蓁耐心地等着工人们下班,她是算着时间过来的,因此没一会儿工厂就下班了,工人们从大门口走出来,陆续往家的方向赶。
李蓁蓁打算专找那些三四十岁的女工人,她们大部分都是一个家庭的大管家,家里上有老的下有小的,应该很需要粮食。
李蓁蓁瞅准机会,快步走向一个女工人,凑近了小小声地问:“同志,需要粮食吗?”谁知道这个女工人看都不看她一眼,径自往前走了。
难道是自己说话太小声了她没听到?
嗯,应该是这样。
李蓁蓁又找了一个女工人,这次声音大一些,“同志,要买粮食吗?”出乎预料地,这个女工人也不理她,倒是瞟了她一眼,就走开了。
怎么回事?难道这些人都不需要买吃的?
(作者只感谢【晋】【江】读者的喜欢,爱我就来【晋】【江】浪呀。)
很快,蜂蜜渗入梨身,梨身又渗出水分,就连整颗梨子也变得香香软软,入口即化。
一道蜜梨羹不够吃,李蓁蓁又做了山药百合粥。
从空间超市里拿出铁棍山药,去皮切段,和百合同蒸,同时另起一锅煮白米粥。
等山药与百合蒸熟了,取出碾成糊糊,混进米粥里,熬至完全融合,直到粥品浓稠,每一颗米粒都吸收了山药与百合的精华,令人食指大动。
山药百合粥和蜜梨羹,甘甜清润,可以止咳安神,适合久咳肺燥的李秉文,也适合喜欢美容养颜的李蓁蓁。
正午时分,阳光明晃晃地撒下来,温暖舒适,晒得人懒洋洋的,只想好好躺下来,享受这难得的秋日暖阳。
刚吃完饭,李蓁蓁搬了张椅子,坐在院子里边敷面膜边晒太阳。
住在四合院里面还真是挺舒服的,不说别的,就说有了个院子,没事看看天空,也让人心情舒畅。前世李蓁蓁住在钢筋混凝土的楼房里,可体会不了这种有院子的乐趣。
正当李蓁蓁昏昏欲睡之际,门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拍门声,一个粗声粗气的男声喊道:“开门!”“快开门!”
李蓁蓁唬了一跳,连忙把脸上的面膜扯下来扔进空间,快速地打量一下自己,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才走到门前。
“谁呀?”
“是大侄女吗?快给我开门!我是你叔叔!”
叔叔?李蓁蓁来了这么些天,可从来没听说过自己还有个叔叔,原身的记忆里也没有。
难道真的有这么个叔叔?
不敢耽搁,李蓁蓁打开了一条门缝,刚准备看看是谁。
谁知道门外的人看见门打开了,猛地大力推门,差点没把李蓁蓁推倒在地。
这人是谁呀!光天化日之下,难道还想打家劫舍不成?
就看到从门外挤进来一男一女,都穿着蓝灰色打补丁的棉袄,两手空空。
男的长着一对小眼睛,一个大鹰钩鼻子,看上去面相就有些阴狠。女的脸色黄黄的,颧骨老高,一双眼皮耷拉着垂下来,有点三角眼,显得很刻薄。
这会儿,两个人正站在院子里,眼神滴溜溜地乱转,嘴里还夸张地赞叹。
“哎哟,我的老天爷,你看你看,这秉文家的房子真气派啊!”
“就是,这住得多宽敞,哪像咱们家,一家人都挤在一间小屋子里,想转个身都没地方。”
“这很快就是咱们的了,等我们搬进来,就让小聪住到……”
李蓁蓁错愕地看着这两个人,旁若无人地,都说到要如何分配房子了!
这些人当她是死的吗,什么时候这房子已经变成别人的了,自己怎么不知道,地契和房契都在空间里好好放着呢!
“你们是谁?在这里白日做梦呢,想做梦回自家做去,快出去,不出去我可喊人了!”
“嘿,大侄女,你就这么跟长辈说话的,也难怪,你从小没娘教的……”
“你乱吠什么,你到底是谁?”
“你不记得我啦,我是你丙子叔,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她是你春花婶儿,最疼你了,你五岁的时候还给你买过糖吃呢,猪油糖!”
什么饼子叔饼干叔的,压根就没有听过!
慢着,好像在记忆深处,还真有这个人!
这不就是她爸爸的远房族弟么,名字叫李丙子,从祖上算,根本就不是一支的,跟五服压根扯不上边儿,属于远得不能再远的族兄弟。
说到这李丙子的名字,听上去前面似乎应该有李甲子、李乙子之类的哥哥,其实他就是一根独苗,为了显得不那么孤单,才取名叫做丙子,这取名的本事也是让人醉醉的。
他为人最是好吃懒做,娶了个老婆叫赵春花,也是出了名的偷奸耍滑。
早些年李秉文还没落魄,那会正是公私合营的时候,家里有钱,李丙子就借着同族的身份凑上来。
李秉文自己亲族凋零,又看在他是同族的份上,也愿意经常接济他。后来李秉文落魄了,这李丙子自然就不屑一顾了,两家已经好多年没有来往了。
李蓁蓁看着他们就不是好人,也懒得称呼。
“你们来我家干什么?”
“哦,我是来……”
“你跟个小丫头费什么话,李秉文呢?不是说快死了吗?秉文,秉文,我和丙子看你来啦。”
赵春花理都不理李蓁蓁,拉着李丙子闯进正房,惊醒了正在睡觉的李秉文。
“谁来了?”
“秉文,是我,丙子,听说你病了,我和春花看你来啦。”
不等李秉文反应过来,赵春花就一迭声地哀叹。
“哎呦,秉文啊,你的命怎么这么苦啊,你放心,等你死了,我会帮你好好照顾蓁蓁的。”
李丙子作势拦住赵春花,说的话却更气人。
“你说什么呢,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蓁蓁就跟我们自家的孩子一样。到时候还让她住在西厢房,跟我们家小慧一起住,姐妹两个亲香着呢。”
说得没头没脑的,李秉文还以为他们刚才和女儿说了什么房子的话题,忙看向李蓁蓁。
李蓁蓁气得七窍生烟,这是来看病的么,这是来气死李秉文的吧!顾忌到李秉文在场,怕刺激他,李蓁蓁强行压制住怒气。
“丙子叔是吧,我爸爸身体不好,没有精力招待你们,我们出去说话。”
“你爸爸躺在床上又不累,再说了,我们是来看病的。”
“秉文啊,你也看到了,蓁蓁一个小丫头怎么当得了家。趁着你现在还在,得赶紧把房子过到我们名下。你放心,蓁蓁还是住在这里。以后她出嫁了,就有亲人送她出门子了,名声也比较好听不是?不然人家要说她克死爹妈兄姐,命太硬,身边连一个娘家人都没有,你说是不是?”
“咳咳……咳!你们,咳咳……胡说什么!咳咳咳咳咳……”
李秉文瞬间明白了,这两个人是瞧着他要死了,想谋夺他家的房子,居然还敢编排蓁蓁,蓁蓁心里会不会也误会自己克死了亲人?
“咳咳!蓁蓁,你别听他们咳咳咳……咳!赫……赫……”
一阵猛烈的咳嗽之后,李秉文猛地喷出一口血,倒在床上喘着大气。
“爸爸!爸爸!你怎么样?!”
李蓁蓁原本是个80后大龄剩女,生活在粤省发达城市鹏城,父母在她上大学时就接连去世了,好在李蓁蓁是京城名校的历史学硕士,靠着自己的实力考上了小公务员。经过多年的打拼,终于在鹏城这座繁华城市里过上有房有车的小资日子。
她平生有三大爱好。
第一个爱好是吃吃喝喝。以前在京城读书时就爱寻访美食,毕业后去到吃货大省粤省,简直乐不思蜀,不敢说吃遍粤省,但至少能算吃遍鹏城,自认为是个资深的吃货。
第二个爱好是研究古董。正所谓盛世收藏,说是全民爱好也不为过,再加上李蓁蓁的专业是历史学,所以她尤其喜欢。但是,李蓁蓁也不是什么有钱人,买房买车已经让她变成房奴车奴,就更没有闲钱去搞收藏了,因此只好经常去各大博物馆过过眼瘾。
第三个爱好是逛街购物。相信没有多少女人能抵御得了购物的诱惑,李蓁蓁也不例外。虽然是大龄剩女,但她长得并不丑,相反还是个清秀美女,对于花钱在自己身上毫不吝啬。
李蓁蓁在穿越前,恰逢鹏城新开了一家超大型购物广场,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总建筑面积达到27万平方米,拥有9层商用楼面,上千个大大小小的独立商铺,各种名牌的服饰鞋帽专卖店、化妆品专柜、珠宝店、美食城、户外用品店等等无所不包,光大型超市就有5家,此外还有大型购书中心,里面什么书都有,一楼大厅还设有汽车展览厅,顶层更是五星级豪华酒店,装备着室内游泳池、健身房、spa会馆等设施,集餐饮、零售、休闲、娱乐、文化等诸多元素为一身,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应有尽有。
可以说,在这里,各种你想到或想不到的东西,都可以轻而易举的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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